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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静宁县驻军                        (一)抗日军队(驻军)及静宁地方武装

 李振堂 2021-12-06

 1、八路军 120 师 359 旅 

        1937 年底,359 旅驻扎于杜家村一带休整。 358 旅 716 团 在团长贺炳炎、政委廖汉生率领下,进驻进驻崞县(西) 食尧、官地一带。 八路军第 120 师 358 旅 1937 年 9 月,八路军第 120 师 358 旅在旅 长张宗逊率领下,进驻楼板寨、南大昌一带,是年 11 月离境。

 晋绥军区第 19 支队(忻崞支队)         1941 年,由第 19 团第 1、4、7 连合并组建为 19 支队,隶属晋绥军区第六军分区,支队长李力,政治部 主任冀春光。主要活动于忻县、崞县、静乐、宁武交界地区。同年与静乐、 岚县游击支队合并改编为忻崞游击支队。1942 年忻崞支队编制为四个连 (一、四、七、特务连),总兵员约五、六百人,队长李力、政委罗斌。 1944 年 7 月、1945 年 8 月两次扩编,辖 3 个营,1 个机枪连,12 人,支 队长李力、林接彪,政委罗斌,副支队长李嘉斌,副政委刘笃庆,政治 部 00 余主任冀春光。1945 年底改称第 19 团,团长林接彪,政委冯凯, 副政委王黎生,参谋长卫先鉴,政治处主任向首珍。1946 年秋编为晋绥 野战军独立第 5 旅第 13 团。

 静宁县武工队 

        1942 年冬,由“反蚕食斗争工作队”改称“敌后武 装工作队”(简称“武工队”)。主要职责是深入敌占区“囚笼格子内”, 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抗日,给敌人以压力,侦查敌情,配合正规部队、 游击队相机袭击、伏击日军,使敌人无法存在。静宁县武工队坚持战斗 到抗战胜利后解放战争初期,下设区武工队。于支和张先曾任过区队长、 区政委,后来张先升任县武工队队长,政委为杨华兴。 

游击 3 大队 

          1941 年 8 月,晋绥军区第六军分区组建六支队,下辖 4 个大队,宁武为 1 大队,忻县为 2 大队,静乐为 3 大队,崞县为 4 大队。 崞县(西)游击队 1938 年 11 月,359 旅计划继续扩军成立第二支 忻崞代游击队,招收乡村青年 200 余人。因兵员不足遂成立崞县游击队, 由邢志尚任队长兼政委,廖发林(359 旅连长)任副队长,刘均任军需主任。 下设 2 个分队,在崞县境内坚持抗日斗争。1940 年归静乐地委直接领导, 后编入八路军 120 师 358 旅独立营。 晋绥军区第六军分区直属机关 1945 年 9 月,驻扎于屯瓦、荆芥一带。 1946 年 10 月移驻白村一带。

 六分区教导队 

         队长郭志休,教导员姚富银。 日本投降前后,驻扎于杜家村、史家沟等村,主要任务是集训军队 官兵,提高官兵素质,为军队培养干部。 

2、晋军骑军师 

           1937 年 11 月初,忻口战役爆发之后,阎锡山骑一军军长赵承授率部 退防静乐,司令部设在静乐县城东关楼院,政治部驻朝阳山。骑一师散 驻各乡村,骑二师散驻现静乐县北部及宁武县南部地区各村,兵力 1000 多人。1939 年 3 月,日军侵占静乐城,骑兵南退各村。8 月下旬,赵承 授率领的一军全部撤出静乐,集结于临县待命。 

3、地方武装 

         静宁县游击二大队 1940 年冬,刘震同志领导武委会在静三区游击 队的基础上扩建为静宁县游击二大队,张必龙任大队长,贾进才任政委, 队员开始约 100 多人。下辖有四中队(队长高顺义),五中队(队长高俊礼)。 他带领其他领导成员深入民间,把散存于民间的枪支弹药(忻口战役中, 国民党溃退下来的散兵游勇流窜到各处,各村自卫队收缴的枪支弹药)  收集起来,装备了游击二大队,并与八路军正规部队取得联系,聘请忻 崞支队人员,对游击二大队进行了军事训练,极大地提高了县游击二大 队的军事素质和战斗能力,当时的静宁县游击二大队是一只颇有战斗力 的抗日有生力量。 

静乐县独立营 

        1939 年 10 月,由上年中共崞县县委招收乡村青年 200 余人,成立的崞县游击队编入静乐地委独立营。当时静宁地委机关不 公开,对外番号为独立营。时任静乐地委书记的慕纯农兼任独立营政委。

 静宁县四连 

        1940 年 10 月组建,连长宋保玉,指导员王佩珍。首任 连长宋宝玉,指导员王佩珍。1942 年四连与日军的一次激战中,连长牺牲, 后由安应应接任。 民兵 1937 年冬,静宁开始有了民兵组织,初期称人名武装抗日自 卫队,是战地动员委员会发动组织的不脱产的人民武装。县设总队,区 设大队,在编村设中队,自然村设小队。凡年龄在 16 岁至 50 岁(女 45 岁)的公民都可以参加。1939 年日军侵占今静乐境内后,农村中的青年 男女,无残疾者都在民兵的编制之内。1940 年 10 月,凡年龄在 18 岁至 35 岁以内者均编为民兵基干队;年龄在 16 岁至 55 岁者,除参加基干队 以外,一律编为男女自卫队;年龄在 12 岁至 15 岁的男女合编为儿童团, 为民兵后备队。抗战时期,“劳武结合”是民兵的主要活动形式,民兵 除配合部队作战和开展游击战争外,同时还制造手榴弹、地雷等军火。 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产和人民财产也是其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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