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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最新最适用)

 thchen0103 2021-12-07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XX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补贴中月人均10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不少于12节。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

  (2)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2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其它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

(3)班主任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教研组长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

2、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1)代课补贴:代课每节补贴50元,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并签字确认。

  (2)辅导补贴:辅导每天补贴50元。

  (3)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1)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200元。

  (2)教师因病请假,每月三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三天的每天扣50元。

  (3)事假每天扣50元;

  (4)旷课一节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5)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50元,后面每次扣50元(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

  (6)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50元(公假不扣)。

  (二)管理岗位补贴

1、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200元。

2、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50元。

3、班主任每月管理岗位补贴200元。

4、学年组长和教研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1、常规教学奖

  教导处每月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备课批改、课外辅导、听评课等日常教学常规方面进行检查评价。获优秀奖10%每人每月200元,获良好奖30%每人每月100元。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获优秀奖10%每人每学期500元,获良好奖30%每人每月300元。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竞赛辅导奖。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00元。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国家级1000元、省级500元,市级300元,区级20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20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0元。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5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八、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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