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 同时,该公司还就胜通财务造假案后续处罚事宜,进行公开回应。 正在融资筹集8亿剩余款项 2021年,大业股份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00%股权。 其中,胜通钢帘线资产含3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月29日,这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完成过户手续。 收购完成至今,大业股份针对胜通钢帘线的生产、采购、销售和研发等方面,进行了梳理、优化和整合。 其整合措施,包括派驻高管团队、推动员工招聘、优化团队结构、统筹材料采购、统一调度销售、加快客户开发、研发整体规划等。 据介绍,胜通钢帘线的员工数量、产能利用率、订单数量等经营指标,已较前期有所改善。 根据计划,大业股份的17亿元并购款项,分多次支付。 截至目前,尚有8亿元款项,需要在2022年4月20日前支付。 大业股份正积极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人等,磋商落实融资条件和细节,以期达成最终融资方案。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在完成支付全部17亿元款项后,胜通钢帘线将纳入大业股份的合并报表。 胜通财务造假不影响并购 近期,山东胜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因存在财务数据造假,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大业股份称,已经关注到相关信息,并对此进行了公开回应。 据介绍,2019年6月,胜通集团等11 家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并由破产重整管理人接管。 2020年12月,胜通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当月,大业股份宣布,筹划此次重大资产并购重组。 大业股份表示,在筹划这次交易时,已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对胜通钢帘线等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 最终,他们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协商,最终确认了交易作价。 大业股份解释称,胜通财务造假发生在2013 -2017年,而资产重组报告期为2019 -2020年,不存在重合期。 他们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与受证监会处罚的机构无关。 此外,证监会已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包含胜通钢帘线及3家子公司。 因此,大业股份认为,胜通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不会对此次资产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轮胎世界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