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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因·斯威特里茨基诗14首

 置身于宁静 2021-12-08

马克因·斯威特里茨基(Marcin Swietlicki 1961-),波兰诗人。出生于卢布林,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文学期刊工作。他同时写歌词,并在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摇滚乐队里担任主唱。他的诗名很大,被认为是60年代出生一代诗人里最具才华、叛逆的诗人。比如他对米沃什诗歌奖的荣誉也拒之门外。诗集主要有《寒冷之国》(1992)、《分裂》(1994)、《亵渎之歌》(1996,获耐克奖提名)、《露到不能再露》(2001)等。

摄影

街角,一个幻影——仿佛

暴风雪闪现——仿佛

“苦难”迷路——在寻找某人

我开窗——它仍在那里

在街角,像一阵疾风

我倾身望去并提前动身

冬天阳光明亮刺眼

黑色星期五

那一刻,小城的路灯瞬间

点亮。那一刻你说出不可思议的

“不”,忽然间我不知道下一步

怎么办:去死?走开?不回答?

我在太阳下看着你走下公汽那一刻

你的脸与现在看到的你,多不一样

——现在你看不到我,你看着虚无,我面前

玻璃的反光。不再是我,不再跟我一起,

不再那样,不在这里。有什么

在发生,因为所有事情都在发生。所有事情

都被这样基本的情形界定:男人在女人上面,

女人在男人上面,或者,就像现在这样

——女人和男人被光分开。

非为杨·坡科夫斯基而作

那首诗里,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嘘。别吵醒了幽灵。七年了。

文学的历史吞噬一切。嘘。

天空的历史更有洞察力。

什么是新东西?不多。我们要继续培植

我们异乎寻常的修辞术我们廉价的

游戏,跟低能的读者一起(我的读者,

克里斯托夫·科伊勒是这样看你们的)。

什么是新东西?不多。许多人上当受骗。

调遣军队怎么样?我在幼儿园就已失去

领导力。我缴械。我坐着

我卖诗(虽然马克因·巴兰

一直劝我,认真地劝我,不要卖)。

我呼吸。我背叛。我卖。我不舒服。

被控制。好极了。给我引来警察

和磨难呀。我会写一首自由的诗

并与上帝纠缠,车臣,巴尔干,

还有你。尽一切可能。什么都可以做。

文学的历史吞噬一切。是的。

天空的历史更有洞察力。

早秋

于是我又打了电话——只为看看。

拿起受话器,话音:“她已外出。”

是的。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是的,什么都不重要。

一切已清楚了。所以,不过是

我打了一个电话。就为看看。你可以用另外的理智

替换这个化了妆的理智。甚至可以说

没打过电话。一切都清楚了。

房间飞着一只鸟——从一本

关于鸟的书里撕下的。书的封面,

越来越旧。许多不长嘴巴的

向日葵,趴在房间里。这是

早秋。很早、很早的秋。

从窗口轻轻展开。超级伪善的

太阳,在天上。请勿触摸

——我们都是带电的。活生生的电蛇。

一个新的危险因素在地图上:

成熟。沉默与大量

情诗,无效,为时已晚。

小旗帜被取下并被包进

旧报纸——藏进书架。

我望着窗外——我需要找一个地方

置放我温暖的精液。

当我摘去墨镜……

当我摘去墨镜

我所在的世界,变得更加可怕。

但真实。真实的颜色

遛进适当的地方。

一条蛇滑进它遇到的任何东西。它

也打动了我们。

雪落下并掩盖一切。

城市仍然不可见——一个黑色的

骨骼,被各处的汽车前灯

照亮,我坐在一个有利的位置

我注视。夜晚。所有好玩的地方

现在都已打烊。

夜晚。男人们带着战利品回家。

热心的神父只能拯救

自己。狗在我们身边溜达

嗅这嗅那。我的个人文件

已经粉碎。我所爱的一切

已经粉碎。但我还在一块碎片里。

宪法里没有关于我的事。

对立

我如此想象

地狱:越过火焰的小门

有一些通红的人物,已无法辨认,

燃烧的缤纷火焰,在火焰前我可以

比在电视机前坚持更久。

感觉自己是一切事物的主人

通过敞开的大门,我用铲子添加形如地球的煤碳,

看它燃烧,成为

烈焰。

我在狂热的状态下走过我的房间,激动地

打开抽屉,同时打开多个抽屉

我勇敢地伸进双手——勇敢

因为在任何抽屉里我都可能发现

一些镜子的碎片——或者我父亲的

剃刀片。那房间里的抽屉

格外危险,都可能

揭示一个可怕的秘密:比如

我的父母亲从吉普赛人那里绑架了我。

我无法将镜子里的我

与任何事或任何人对应。我认为

我有一个尚未公开的

使命,一旦长大

我就懂了。地狱之火

发出使轧机运转的那种能量

所以我回到床上。沿墙壁移动的

空洞的影子缓慢而令人不安

有着巨大的眼球。

现在,我置身于火焰之门

——在寒冷和黑暗里,现在我终于

成人,一切事物真正的主人

——透过半掩的门,我窥视着间,看

大火缓慢翻转一张炽烈的床,火红的煤球

盖过桌子、椅子、床,烧焦的残余。

一个不可信的故事

耶稣是一个令日无法忍受的孩子。

显然,他根本不在那里。

一群老妇人认真讨论过他的本性

打着那时流行的各种迷信手势。

那孩子拥有非凡的记忆力

能准确记住整个星系的顺序

并以自己久经磨练的

不可理解的方式应用它。

他手持一节棍子跑在伙伴们中间

开始组织革命

或者,将那些恶毒的老女人转化成

鸟和苔藓。

他的父母经常把他领到一边

焦急地看着他

警告地抓起他的手指

然后他们不好意思地回家忙自己的事情。

现在他就挂在墙壁上、在鲜花之间

在上学的少女的床头

他已经被那同一群老女人没收

他已被那些穿黑礼服的男人滥用。

但是,这一切,似乎并不让他担心。

他坐在一边,一截棍子敲打着另一截。

一颗星辰落下,然后

另一颗

升起。

人们

他们彼此相爱,他们登记在册,

他们的文件井然有序。

他们生病,他们以药物

和文学,自助。

他们活着,而我写着

关于他们的诗,

揭开历史的砖和灰泥。

我以为,这并非背叛。

不被人爱的人并不背叛。

不被人爱的人,四处晃悠

口袋里一把无用的

钥匙,叮当作响。

心上人

心上人五岁,他什么都知道。

他的T恤有条纹,他的牙齿阴险地

扮鬼脸。结束了——心上人说。

他想杀死自己。或者她。但他用葡萄干结束一切。

他的眼睛是葡萄干,他扯起裤子

像个成熟男人。他有坚定的眼睛。

不会再发生了——心上人说。

手头上他有那些葡萄干,他偷偷吃它们,

就像凝结的血块,而且

他的大脑变成灰色。下午。七月。

一只麻雀疯了,它在模仿蜂鸟,

在一朵花上旋转,鸟嘴轻触花朵。

总是如此。这个季节。结束了。

他说:都是你的错——他知道都是他的错。

他的眼睛是葡萄干,令人恐怖,他会

大哭,在阁楼在生硬的床单上,

都结束了,开始发臭,

世界的结局是一个不确定的假日。

分手的前夜

“你更喜欢什么?醒来旁边有人还是无人?”

衣服已经穿好,我走向某个东西。录音机?

更换磁带?不知道,也许该把它开大一点声,

也许开小一点,我等着,寻找

什么,就那样——只一会儿——

我必须走开,我走向某个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

搁衣架?我翻着外衣口袋里的东西,香烟?是的,

也许,就是香烟吧,我仍然磨蹭了

一小会儿,叹气,说了一些

错话。不记得更多了:

回去找过她吗?现在,她就在那里。明天

仍将会在那里。我尽量不想

周六我将独自醒来这件事。

脱掉衣服再次回到她那里?星期四。

慢慢地,我会与她分开,缩进我自己,然后——。

罗马

这里一条红色鱼鳞的鱼游着。

植物朝最黑暗的方向生长。

我的手指间,是水。而我梦见的,不是我自己,

我是一个溺死鬼。死了——但

还在罗马。头在水底

一阵阵轻风里晃来晃去。

我脑袋里游着一只小死鱼。

罗马用手指轻轻拍打着水面。

罗马喧哗着。他的一个女儿

用根本不像我的某人取代了我,

并和那个一直使用我名字的他

说话,几乎无人相信,

只有一个松鼠在无声地抗议。

我仍然一团糟,但

一切都已经解决。罗马

纠正了我的行动,使其适应

新的处境,罗马将我的诗

散发到罗马诗人中间,大功告成,

没有任何问题。

他只偶尔用手指轻轻拍打着水面

问我:“你还在那里吗?”

植物晃动,说:“他在,他在”。

教育学

战争大概是教育学的

最高形式。死者

是最用功的

学生。

最光荣的培养——把男孩改造成

士兵——通过足球和马戏。

战争处于等待状态,

假装大睡。

夏季第一天。成堆的红草莓。

今天我是逃兵,但明天会是怎样?

我等待并给各种抽象之物写信。

不再有妥协。

沉默在坚持。

大学

没有什么好羞愧的:男孩在阁楼上

学习——其他教育

都是不必要的——他下半夜从床上

弹起——爬上楼梯

——堵住衣柜的入口——步伐确定

穿过阁楼的中心——蜘蛛,却严守纪律,

垂挂在

哨岗上。

男孩脱掉衣服,站着,神情专注。

透过屋顶的孔,天空在说话,

透过天空,鸟在说话,

又聋又哑的神,他的双手跟鸟儿,

在说话。伟大的善

开始于聋哑。

来自地下室的歌

地下室的底部与天空

以相同的方式铺就,

但是地下室只出生

白色和盲目的动物。

若不介意,把手插入

腐烂的遗骸里面,

——你会感到,一颗小心脏,

永恒运动的开始。

上面是巨大的噪声。楼上

今天是节日。这里——在半明半暗里——

没有假日。地下室的窗子

只能看到带平头钉的靴子。

李 以 亮 / 译

豪斯曼(A. E. Housman)的诗及其在中国的译介

闻一多先生赴美留学的初衷是学习西洋美术的,但诗神的盼顾及其对西洋画技的怀疑终于把他拽进了英诗班,坐在梁实秋的身旁,中国现代诗坛幸而得一代宗师。在英诗班,闻一多和梁实秋对英国近代史人A. E. 豪斯曼都情有独钟,课间课后的相互切磋、把玩犹不尽兴,于是都拿起了纸笔,向国人介绍豪斯曼诗歌之妙:闻一多开国内翻译豪斯曼诗歌之滥觞,梁实秋则是国内评价豪斯曼诗歌的第一人。豪斯曼——这位“英国近代诗坛上一个奇怪的人物”——这才开始为中国读者所关注。
能得到闻、梁二位清华才子的译介,豪斯曼在中国的露面的规格着实不低。那么,豪斯曼及其诗歌究竟有何种魅力,使得这两位少年气盛的清华才子视为清音、痴恋不已呢?梁实秋的回答很干脆:“他不但能写情诗,而且写得极柔媚,极轻丽,极干净,极整齐”,“他的一字一句,都来得干炼修洁,所以读起来只觉一片和谐,如秋夜天空,不染半纤云。”而与豪斯曼同时代的美国诗人E. A. 罗宾逊更是毫不犹豫地指出:“我觉得A. E. 豪斯曼的诗无疑是有着不灭的魅力。当今世上,也许有诗人可以与其并肩,但绝没有能超越他的”。的确,豪斯曼这位以研究古典文学始得文名,继而在剑桥大学任肯尼迪拉丁文教授达二十五年之久的严肃学者,竟然同时还凭借其两本薄薄的诗集,合约不过104首短诗确立起他在英国诗歌史上不易之地位,他无疑是成功和引人注目的。W. L. 菲尔浦斯 ( William Lyon Phelps )说:“在所有的算术的度Dimension里,唯有长度与诗无关”。豪斯曼以如此之少的诗歌创作为其赢得如此之隆的声誉,这在世界诗坛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
王佐良先生在其主编的《英国诗选》中收录了7首豪斯曼的诗,并对其诗歌作了较高的评价。他指出,豪斯曼的诗歌的最大的特点是简洁,简洁得有如格言,但不枯燥,因为简洁的形式下有着动人的内容,并巧妙地将英国诗的伤感同拉丁式的典雅结合起来了,用笔极为经济,一字一字象是刻在石头上那样整齐;感情的范围虽然比较狭窄,却常能从个人的不幸联系到亘古以来宇宙得不公。
我们还是先了解一些豪斯曼其人及其诗歌创作。
豪斯曼于1859年出生于英国沃色斯特郡的弗克伯雷镇,少即聪颖,且有诗才,因其家境并不富裕,中学毕业后,幸获牛津大学的奖学金方得以入牛津学习。在校期间,醉心于古典文学校勘学,对一些学位课程反倒兴趣索然,结果未能通过最优等毕业考试,失意地离开了牛津大学;次年返校补考,通过了中等程度的毕业考试。之后约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耗在伦敦注册局,直至1892年被聘为伦敦大学拉丁文讲座教授才离开。在伦敦大学任教的第四年,即1896年,自费出版诗集《西罗普郡少年》。一开始,问津者很少,过了较长一段时间,该诗集才渐渐为人所知。1911年豪斯曼任剑桥大学的拉丁文讲座教授,此后他一直在剑桥任教至1936年辞世。在一战期间,《西罗普郡少年》在英国大受欢迎;在美国,豪斯曼的诗也有庞大的读者群,一位工人甚至能把《西罗普郡少年》背诵如流。可能是为这一情势所鼓舞,豪斯曼又从手稿中整理出41首诗,1922年以《最后的诗》为书名出版,立即赢得了的读者和评论家的普遍赞誉,在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售出了一万七千多册。1937年,又有18首诗从其遗稿中整理出来,这就是豪斯曼全部得诗歌创作。
豪斯曼的诗歌主要创作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但其影响跨入了二十世纪,并成为一战后英国最受读者欢迎的诗人。海因尼和戴维斯在《欧洲文学》第二卷中是这样评价豪斯曼的:
《西罗普郡少年》出版时和菲兹杰拉德的《鲁拜集》可称旗鼓相当,但是豪斯曼诗歌的影响要比菲兹杰拉德深远得多。他用字精严,不事雕琢的风格在二十世纪远比菲兹杰拉德的矫揉造作受人欢迎。豪斯曼的风格明显属于二十世纪,他比同时期的任何诗人都更加属于本世纪二十年代。他的主要特点是开门见山,完全不理会通行的转弯抹角说法,遣词用字妥贴切合,不滥用意象,这种直率的风格诗他和同时代的人叶芝迥然不同,也和二十世纪的那些意象派诗人不同。
的确,豪斯曼的诗歌不仅属于十九世纪,它还属于二十世纪。不仅在他的时代,甚至是在英国诗歌史上,都很难找到一位诗人能写出象豪斯曼这样精致、完美的诗行,而表达的又是如此枯寂的绝望。在他的诗中,你能读到理想的幻灭,世道的不公,爱情的不忠和韶华的不再等等悲观的主题,但是,你却读不到一丝一点的哀怨或抗争,甚至找不到一点点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生活原本如此,不容你有任何的奢想,豪斯曼冷峻地哼着他的调子,从容、娴熟而近乎残酷地层层剥去生活的表象,直透出骨子里的绝望。
豪斯曼的诗的最大特点是语言平实质白,而音乐性、节奏感强,用语确当而无斧削之痕。他的很多诗如果不分行排列,你可能还以为是散文,如:

When I came last to Ludlow
Amidst the moonlight pale,
Two friends kept step beside me,
Two honest lads and hale.
Now Dick lies long in the churchyard,
And Ned lies long in jail,
And I came home to Ludlow
Amidst the moonlight pale.

短短的两节诗,语言恐怕平实得不能再平实了,然而,正是这平实的语言中律动着一种让你伤感却又难以言喻的情绪,讲述着一个你似曾相识却又不愿去回想的故事。正是这种内在的韵律及随这韵律流动的情绪,使这看似平淡无奇的诗行平添了无穷的魅力。细读之后,你会意识到这一字一句是何等的精致,这一音一符是何等的完美,这整首诗又是何等的高妙!简洁洗练,却意味深长,这就是豪斯曼的诗歌。
在形式和音韵上,豪斯曼得益最多的是民间抒情歌谣。他的很多诗都有明显的歌谣特征:音调优美,节奏感强。豪斯曼自己也承认他的诗是受了苏格兰民歌的影响。Charies Williams 在评论豪斯曼时说,在所有的现代诗人中,只有豪斯曼和叶芝能把“传统诗法”(the traditional-poetic)和“口头诗法”(the colloquial-poetic)融为一体。在这方面,豪斯曼处理得尤为得体。他在传统的诗体中融入现代口语,甚至是俚语,不仅丝毫无损传统诗学之美,反给读者一种格外新奇和愉悦的美的享受。据Joseph Mersand博士统计,早在六十年代,《西罗普郡少年》中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诗歌已被谱曲,这足以说明豪斯曼的“诗”与“歌”有多接近!
融传统的诗歌技巧和通俗的民谣韵律于一炉,豪斯曼往往在极为简单平实的叙述中淡出对友谊、爱情和人生的低靡灰调到感喟和不争不怨的绝望。我们偶尔也许会在他的诗中读到一片澄空,但豪斯曼总是不忘提醒我们,在澄空的一角正浮聚的阴云。美妙的音律与低沉的情绪,友谊爱情与背弃不忠,美好的大自然与无常的人生,青春的活力与无时不在的死亡的阴影,传统的与现代的……,这一切是那样的相悖相离,难以调和,而豪斯曼却用他似极不经意的“歌声”把它们“唱”了出来。这是多么美丽的伤感,多么枯寂的绝望!
在中国,最早关注豪斯曼的是新格律派诗人,这与豪斯曼诗歌的整饬的形式和内在的节奏恐怕不无关系。闻一多是中国新诗坛上的新格律诗派的核心人物,他成为译介豪斯曼的急先锋也就不足为奇了。当时的中国新诗坛,诗家们都忙着脱去旧诗的鞋样,忙着打破任何的枷锁,言及“格律”,直若“谈虎”。置身于这样一种氛围之中,一向关注新诗的闻一多就“很怀疑诗神所踏入的不是一条迷途,所以更不忍不厉颜正色,唤他赶早回头。”闻一多力排众议,坚持诗要格律,并援引Bliss Perry教授的话说:“差不多没有诗人承认他们真正给格律束缚住了。他们乐意带着脚镣跳舞,并且要带别个诗人的脚镣。”他认为。越是有魄力的诗人,越是要带着脚镣跳舞才觉痛快。因此,对于真正的诗人,格律是“表现的利器”;只有不会做诗的才觉得格律是一种束缚。为了匡正白话诗的弊端,闻一多力倡建立现代格律诗,指出新格律诗不仅要摄取传统格律诗的精髓,还要借鉴西方诗歌的长处,尤其是格律方面的长处。至此,我们不难理解闻一多的“豪斯曼情结”了。事实上,闻一多在芝加哥珂泉留学时就已成了豪斯曼的诗中的音韵魅力的俘虏,在其后的新诗创作和对新诗理论的构建的思索中,闻一多都从豪斯曼的诗歌中获益良多。归国后,闻一多于1927-1929年间译了5首豪斯曼的诗。它们分别是:“樱花”(Loveliest of Trees)、“春斋兰”(The Lent Lily)、“情愿”(Could Men Be Drunk Forever)、“从十二方的风穴里”(From far, from eve and morning)和“山花”(I hoed and trenched and weeded)。这是豪斯曼诗歌在中国的首次译介。因为是诗人译诗,这几首译诗的质量很高。闻一多基本上保留了原诗的节奏和韵律,形式上非常整齐,在某种程度上,这几首译诗可视为闻一多新格律诗的试验。
无独有偶,还有两位热衷于新格律诗的诗人也把目光投向了豪斯曼,并且热情地进行译介,他们是周煦良和卞之琳。
卞之琳从1929年便开始译诗,但从未投稿。他译豪斯曼的诗,公开出版的只有一首《仙子们停止了跳舞了》,收在其译诗集《英国诗选》里。原诗是抑扬格,译文也用了三顿或三音组,甚至原译中的阴韵,译文中亦能兼顾。他还写了一篇短文《豪斯曼短诗“仙子们停止了跳舞了”》,涉及的不仅是这首诗的内容及译后感想,而且对豪斯曼的生平及其诗歌特点、风格作了介绍:他写诗格律谨严,同时内容新颖(但并不丰富),遣词造句洗练光润,同时平易近人,用堂皇词藻,也用日常口语,现实表现里有古典想象,抒情笔调里带讽刺意味。他虽然不是一个大诗人,却也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诗人。从这段评介中可由看出,卞之琳对豪斯曼的诗歌的理解是很精到的。
王佐良说:“中国译豪斯曼而卓有成绩的是已故的周煦良先生”,这话里并无丝毫的夸张成分。周煦良从1937年初便着手翻译豪斯曼的诗;至于译诗的缘起,他是这样说的:
我从中学时代就喜欢新诗,而且决心放弃旧诗不写(应酬和应景诗除外)。但是我的新诗总写得不满意。后来懂得了一点英诗格律,觉得我们的新诗也需要一种规律。……一直到翻译豪斯曼时,我才发现这的确是我进行新格律诗试验的最好素材。豪斯曼的诗不象华兹华斯那样尽洗铅华,但那种悲观情调虽然是西方的,却是我能理解和欣赏的,这使我译他的诗时感到一种乐趣。
周煦良原打算在1937年译完《西罗普郡少年》,因抗日战争爆发,结果他当年只译完了二十首,余下的四十三首迟至一九四八年才最终译完。因为是试图借译诗来建立中国新诗的格律,而豪斯曼的诗的格律又极为谨严,因此,周煦良在翻译诗费了不少的心思。他试图用中文里的一个字组来代替英文中的一个音步,通过字组的长短,并适当结合平仄变化来建立起译诗的格律,取得了不小的成绩。除《西罗普郡少年》之外,他还从《最后的诗》和《诗外集》中选译了8首诗,一并收入其译诗集《西罗普郡少年》中。
解放前,翻译豪斯曼的诗的还有杨宪益先生。他在1942年左右翻译了豪斯曼的诗歌4首:《最可爱的树》、《我的心充满了忧愁》、《在我的故乡如我觉得无聊》和《栗树落下火炬似的繁英》,收录在《近代英国诗钞》中,一九四八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解放后,翻译豪斯曼诗的还有飞白、黄杲忻、丰华瞻、鲍屡平等人。其中,飞白译一首,收在《迷人的春光——英国抒情诗选》中;黄杲忻译三首,收入其译诗集《英国抒情诗100首》;丰华瞻亦五首,发表在《外国语》96年第1期上;鲍屡平译两首,收在华宇清编选的《今果小枝》一书中。他们之中,应该是丰华瞻较晚翻译豪斯曼的诗,在《英国诗人豪斯曼》这篇文章中,除了译诗外,他还对豪斯曼的生平、诗歌特色作了概述,并有相当篇幅的赏析文字,其结语是“豪斯曼的诗的确有艺术价值,值得我们重视。爱好诗歌的人,会从豪斯曼的诗中得到乐趣。”自闻一多第一次译介豪斯曼至今,其间已有70余年了,但有一点是显见的,那就是豪斯曼的诗的魅力一直在吸引着中国的诗人、译家和读者。 
光阴荏苒,转眼百年已逝,与豪斯曼同时代的许多的诗人已渐渐为人淡忘,而他的诗却有如经年的窖酒,历时愈久,醇香愈浓。豪斯曼已与哈代、叶芝并肩而为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英国诗歌史上的三位巨星。在中国,他深深地影响了闻一多、卞之琳等一批新格律诗人,并长期为中国读者、译家所喜爱。他的诗,差不多都能找到中文译文;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的《最后的诗》和《诗后集》也能整体地译呈在中国读者面前,而学界对其诗歌的研究亦将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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