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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会计制度
2021-12-08 | 阅:  转:  |  分享 
  
酒店会计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酒店的会计工作,规定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和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会计制度的会计主题是XX酒店市金盛园商贸有限公司XX酒店,它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会计实体。

(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1、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元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实行会计电算化,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记帐。

4、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记录清晰明了,会计事项处理及时。

5、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假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到,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7、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会计期入帐。

8、各项财产物资均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

9、会计核算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本年度相关的,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作为资本性支出。

10、根据《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资产类。

101.现金

102.银行存款

109.其他货币资金

113.应收帐款.

119.其他应收款.

121.原材料。

124.低值易耗品.

126.物料用品

127.待转进项税额.

128.库存商品.

129.商品进销差价.

130.待转销项税额

131.待摊投资.

141.长期投资.

151.固定资产.

155.累计折旧.

156.固定资产清理.

159.在建工程.

171.递延资产.

195.待转税汇兑损益.



2.负债类.

201.短期借款

203.应付帐款

205.受托代销商品款

209.其他应付款.

211.应付工资

214.应付福利费.

221.应交税金.

223.应付利润.

229.其他应交款.

231.预提费用.

241.长期借款.

251.应付债券.

261.长期应付款.



3.所有者权益类

301.实收资本.

311.资本公积.

313.盈余公积.

321.利润.

322.利润分配.

32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损益类

501.营业收入

502.营业成本

503.营业费用

504.营业税金及附加

511.管理费用

512.财务费用

521.投资收益

531.营业外收入

532.营业外支出

550.所得税

11、实际核算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减或合并。

12、会计凭证分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进货验收单、领料单、出仓单、旅差费报销单、费用开支证明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等。外来原始凭证: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单位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13、记帐凭证按每月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汇总表也按月连续编号,并记录本次汇总的记帐凭证的号码。

14、记帐凭证应有制单人、复核人、会计主管签章。

15、做好会计档案工作,每个会计月度终结,及时把当月的会计资料装订成册,统一保管,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

(三)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各类流动资产应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项反映。

2、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名称、帐户和币制明细核算。发生外币业务时,要折算成人民币记帐,折算的汇率参照当日的外汇牌价。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

3、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按明细核算,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本企业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冲减坏帐准备金。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少于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冲减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的准备金。

4、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商品等。存货应按实际成本入帐。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费用作为实际成本。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5、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6、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进入成本的办法。若一次性领用量大,影响当期成本水平的,可以采用在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进入成本,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7、库存按月、季、年定期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要及时查明原因,填写升耗单,作出帐面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费用,盘亏和毁坏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酒店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费用。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单位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

2、向其他单位、企业投出的资金,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帐。

3、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评估或者合同确认的价值计价。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4、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所的税。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的实收款项和实际收回的股利和利息,与投出时帐面价值和应收股利或利息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1、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2000元以上的生产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在建工程指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2、固定资产按原价或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登记入帐,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购入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置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

融资租入的:按租凭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运输费、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也可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值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在建工程按下列方式计价:

自建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发包工程:按照应当计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4、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损坏,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酒店等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工程成本。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营业发生的支出,不得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收入不得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收入减支出后的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平均年限法,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房屋及建筑场使用年限为10-45年。

机械设备使用年限为5-20年。

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年限为5-10年。

其他设备使用年限为3-10年。

6、按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7、固定资产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5%。

8、按照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9、折旧费计入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10、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11、出售或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残料价值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12、盘亏、毁坏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发生的损益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13、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

(六)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2、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自无形资产开始使用之日起在不短于10年的期限内,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3、出售、转让无形资产,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计入营业收入。

4、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企业装修改造费(固定资产除外),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费、差旅费、印刷费、登记费、培训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筹建期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除按规定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作为企业的开办费。开办费自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5、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租赁期和改良工程耐用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期限,摊入管理费用。

(七)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各项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其他暂收应付款项以及预提费用等。按照国家制度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应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单独核算、不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2、各种流动负债应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如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可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各项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

3、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设备款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4、长期负债以实际发生额记帐,长期负债和利息以及外币的折合差额,均应与其相关的债务本金一并记入同一帐户。

支付的长期负债利息和汇兑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和汇兑损益,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5、各项长期负债应按长期借款,其他长期应付款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上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八)股东权益

1、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酒店净资产的权利。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2、酒店的股份由个人股构成,应按核定的资本总额,由各股东以人民币出资取得。酒店要按实际收到的投资核实登记入帐,并设明细核算,在备查薄中详细记录。股东在酒店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酒店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增加或减少资本的,在实际发生时,要进行会计处理。

4、企业必须按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积金应单独核算,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核算。接受现金或物资捐赠,作为资本公积金入帐。

5、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经批准后转增资本。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有关利润分配帐户。用于转增资本的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实收资本帐户。

(九)成本和费用

1、酒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包括:

①直接耗用的原材料、调料、配料、辅料、燃料等直接材料。

②商品进价成本。

③其他成本。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存货的实际成品。

2、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是指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保险费、燃料费、水电费、展览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清洁卫生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经营人员的工资(含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以及其他营业费用。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企业统一负担的费用。包括各类行政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计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税金、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清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交际应酬费、存资盘亏和毁损等和其他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经营其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费用。

3、交际应酬费按全年营业收入净额的3%——5%比例控制使用,据实列支。

4、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提取。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员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

5、成本费用核算必须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界限。

(十)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是指酒店在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等经营业务过程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相应结转与本月营业收

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把这些科目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抵减营业收入。但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应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十一)利润及利润分配

1、利润是指合同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结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净额。

投资收益是指对外投资取得利润、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的数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变卖的净受益、罚款净收入、确定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礼品折价收入、其他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和毁损、报废的净损失、补偿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息、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2、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来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3、取得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4、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支付出资红利。

1、可供分配利润,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未分配的利润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反映,作为股东权益的增减。

2、年终结帐后,发现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处理错误,包括会计政策改变和会计处理重要错误,应在当年有关帐户中作相应调整。如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计入本年度的损益。对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各项目应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应交所的税、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等,均应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予以反映。

(十二)会计报告

1、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费用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

(5)利润分配表。

(6)有关附表。

2、会计报表应按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要求编制、准时报送。

3、如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的资本50%以上,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4、会计报表应附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生产经营情况。

(2)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3)资金周转情况。

(4)税金缴纳情况。

(5)各类财产物资变动情况。

(6)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

(7)对本期或下期财务情况有重大影响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出财务会计报告前发生的重要事项。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会计报表应由主管行政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署。

(十三)查帐

1、酒店按有关规定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帐目进行查帐验证。

2、有关人员应向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薄和其他有关资料,回答查帐人员提出的询问,对有关事项做出解释。

(十四)附则

1、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修改权归财务部,修改内容需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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