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哲响,作者:亚哲 近几年,法律服务产品这个概念,越来越受关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相继参加了3个区域大所内部组织的产品大赛,作为评委或辅导员,先后帮助了近50多个服务产品的从0到1。 但是,我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从无到有的过程,必然重要,但纵观这些经过精心设计打磨甚至被评为优秀的法律服务产品,是否能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落地,依然会是个问题。这又是为什么呢?
借此机会,我打算谈谈自己对可落地的法律服务产品的一些理解。 大多数律师朋友认为,所谓产品,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宣传,也就是将专业能力外化,让客户知道律师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因此,产品于他们而言,更像是一个清单,将团队擅长的所有业务罗列,展示出来,形成手册。比如:行政法律业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合同业务(合同纠纷、合同拟定、合同争议调解)、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等。 在我看来,真正的服务类产品至少有几个关键要素:客户、需求、服务方式及内容、购买理由。即,解决哪些人的哪些问题,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取得哪些成效等。因此,我认为,法律服务产品至少应具备两个重要属性:如果,定义的服务产品,是一个完全非标的服务内容,无法形成规模,它的作用将微乎其微。设想,你推出了这个产品,很受青睐,却要事事亲为,且不可复制,对价的是你的时间成本。那么,这也是专业能力,并不是产品。产品,就是为了交易。如果你设计出来的服务产品,没有形成交易场景,也不能称之为产品。比如,曾有不少律师觉得,私人法律顾问是一个值得研发的法律服务产品,但据我所知,很多推广这类服务的律师,最终交易情况并不好。究其原因,绝大多数的高净值人群本身就是企业,而这类群体认为,有公司法律顾问就行了。但是,真正的私人法律顾问业务,往往是基于信任衍生出来的,很难直接获取。也就是说,其缺乏真实的交易场景。所以,专业清单并不等于法律服务产品,产品要具备可规模和可交易两个属性。就拿近期的一场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来看,场内汇集了近三个围绕施工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法律服务的团队。经过前期梳理和精心调整,在决赛现场,他们都找了不同的业务切点,分别是工程退场、工程索赔、施工全流程等专项。单个来看,这三个产品,其实都完成的很不错。但,放在一起,就开始缺乏真正的差异。想必在现实情况中,类似情况不会少。比如,你能够提供的解决方案,其他律师也可以,感觉都很专业,客户究竟会因为什么选你?在这一点上,我认为,研发法律服务产品时,除了了解客户外,更要了解竞争对手。特别是在传统的业务领域,如何求新求异,是当下十分重要的事情。我曾经也写过一个思路,在资源、行业、专业、做事上,提炼自身差异,并通过产品形式,进行客户触达,举个例子——资源能力强——执业20年、办理案件300+、胜诉率90%+、二审案件占比80%、10年国企经历等;行业理解深——专注XX行业服务10年、70%以上客户是XX行业、编辑出版XX行业数据报告等;专业水准高——深耕XX法律服务、XX专业委员会主任、主编XXX研究书籍、XX专业协会发表XX文章、专家顾问授牌等;做事很靠谱——客户满意度高、案件全流程实时反馈、有预判、有节点报告、有服务总结等。 只有围绕竞争对手找到差异化,才能更快占领客户心智。客户购买一项服务产品,一定会经历这样一个选择过程。首先,看到(产生兴趣),其次了解(建立信任),然后交易(形成连接)。而这,也就是产品应有的三个主要作用。 坦白讲,许多注重实务的律师,并不关注产品外在展示。在近来的三场产品大赛活动中,有一个“股权设计”的专业法律服务产品,使我记忆犹新。内容、痛点、方案都没有什么问题,样式美观度上,却让产品大打折扣。我开玩笑说,原本是卖给上市公司的产品,看起来,却像要像小商小贩群体输出。其实,内容再好,没有一个得体的包装,是很难让人有兴趣详阅的。站在客户的视角上,我们应该尽可能采用统一色调、清晰表单、规范排版、标准字体等。往往是这些容易被忽视的,成为了客户最容易感知且进行选择的部分。这也是这两年,越来越多的律所非常在意整体VI(视觉效果)的原因。如果说,在某种程度上,视觉效果决定了客户是否愿意看下去,那么,提供的服务内容,则可以影响到客户认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低。或者说,这是与客户建立信任的关键。比如,你推出的产品,是服务于某大型项目的复杂专项,本身对服务团队的要求非常高,但是在团队描述上,大多成员执业年限较短,且没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人。这样,即使客户感兴趣愿意了解,也很难形成信任。 如果是一个标准化流程的专项产品,要强调的是组织能力,核心描述如何分工协作、服务效率、服务过的客户等;如果是一个非标类产品,要强调的是人员素质高,核心描述承办过的项目、人员背景、服务方式等。也就是,不同的产品,对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我们除了展示内容文本本身外,一一对应的能力也是要注意的。我经常会把服务类产品设计比作导演一场戏,最终能够让人“拍手叫绝”的,一定既能高潮迭起,也有意犹未尽。所以,解决问题的内容和方式,是法律服务产品的核心关键部分,巧妙设计“意犹未尽”,至关重要。另外,产品需要带出的“引子”,也不能少。一定要想办法让客户有机会找到我们,形成交易。表现形式如,如果你有类似问题,可以扫码联系我们,为您供一次价值8800元的合规体检,或是免费提供3次60分钟的咨询。总之,我理解的产品,一定得是可以促进完成产生兴趣——建立信任——形成交易的全过程。律师执业的人数不断增多,客户的认知要求不断提高,律师业务发展免不了不断地变革与创新。而法律服务产品化的出现,正是这个大背景下的产物。 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专业服务的本身,必须具有产品思维。而,如何真正将服务产品化,如何通过产品实现可持续增长,非常值得律师们花更多精力去研究。最后,我们来一起总结一下: 1. 法律服务产品要具备可规模和可交易两个属性; 2. 法律服务产品的三个作用:一是,产生兴趣;二是,建立信任;三是,形成交易。 一角文创 , 交易担保 , 放心买 , 一“鹿”有你,真情相伴 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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