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阳信县成功办理了全市首张使用居民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的结婚证。新婚当事人边先生通过“爱山东”APP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婚姻登记机关使用扫码设备读取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信息,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照文件存档备查,成功办结。 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在全市率先配齐扫码设备,并与“爱山东”APP和“山东微警务”公众号成功完成了对接测试,为居民提供智能化、便捷化、优质化的服务。 以阳信县为试点,“扫码亮证”办理婚姻登记在全市拉开序幕,各婚姻登记机关正积极推进此项便民服务的实现,在不久的将来,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都将支持应用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温馨提醒: 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未携带身份证的居民,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身份证电子证照必须现场即时生成,截图及其他非现场即时获取的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图片及二维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或读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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