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个别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尚不确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发出《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即行动起来,立足监督执纪职责,聚焦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聚焦重点环节。落实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强化管控,针对防疫举措落实、核酸检测、物资保障等方面开展精准监督,加强聚集活动监管,及时发现漏洞,督促补齐短板,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紧盯入杭关口。督促相关地区和责任单位坚决守牢入杭通道,强化排查管理和相关防疫举措,推进“人、物同防”,严格执行从入杭大门到家门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时空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坚决阻断疫情跨省市传播链条。 四、严查“三不”行为。严明疫情防控纪律,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群众举报以及舆情反映的相关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等问题,对履职不力造成疫情暴发或传播扩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曝光。 五、加强自身防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和岁末年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留置场所等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离杭外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执行留置场所防控管理、驻点人员外出管理及相关人员过渡隔离等要求,确保不出纰漏。 中共杭州市纪委办公厅 2021年12月8日 来源|市纪委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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