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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轻描淡写就把起诉状拟好了?

 涌泉801 2021-12-10

关于起诉状,有的当事人希望在起诉状中尽量充分地展示己方的观点,事实和法条写得越多越好。但是,在内行人眼里,这是大忌。必须牢记的是,起诉状的目的是启动诉讼程序,应当尽量简单、明确。

笔者简单谈一谈原因:

首先,不要抱着被告一看到起诉状,就同意我方所有观点,并履行义务的心态,这种侥幸心理不要有。在起诉之前,我们往往已经和被告经过多次交流和论证,该向对方传达的意见都已经传达了。出于这类心理,在起诉状中描述了过多的事实,实在是没有必要。而且当事人陈述的部分事实可能缺乏法律依据或者事实依据,只是出于朴素的价值观,认为这样“不对”。

其次,在实践中,法官没有时间看冗长的诉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主要结合原被告的答辩意见、质证意见、证据等综合判定,不可能仅仅通过诉状形成对原告的有利倾向,就算受到一定影响,随着诉讼进程(包括证据的提交、质证、辩论等)的推进,这种先入为主的倾向也很难对判决结果起到决定性的影响。

再次,诉讼就是一场战争,要隐藏火力点。不要在起诉时把自己的全部意见都暴露出来,这只会方便被告针对我方观点和证据进行相应准备。那么,原告在庭审时就失去了先机,或许还会陷入被动。试想一下,如果你和别人打牌,开局就王炸,那最后想要取胜除非是你一手的好牌。

最后,牢记一点,多说多错。起诉状中出现的一些事实性描述可能对己方不利,但自己很可能出于各种原因的疏忽并未注意到,最后因为这个漏洞完全陷入被动,甚至败诉。

总之,在起诉状中:

第一,诉讼请求明确即可。无须对与案件无关的事实描述过多,导致出现诸多漏洞反被对方利用作为反驳原告的依据,甚至出现描述的事实与诉请矛盾,而导致诉请不成立。

第二,不要在起诉状中对己方的观点做过多的论证。起诉状不是代理词,不要在起诉状中将所有的观点和具体论述和盘托出。

第三,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法庭上。起诉状中最主要的是将诉讼请求写清楚,将基本的事实陈述清楚即可,至于如何通过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推理出原告的诉请,是庭审中需要完成的工作,没有必要写在起诉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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