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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4岁的时候在听什么音乐?

 恰妮斯虫 2021-12-10

大约是半年前,张老板给我发过一个虎扑的帖子,标题是《你14岁的时候在听什么音乐?据说会影响你一生的品味》。

发帖人分享了一个名叫Seth Stephens-Davidowitz的机构研究出的结论:当我们在10多岁时喜欢听某种音乐后,那么这种音乐将对我们今后的音乐审美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他还贴了张图,从图片里可以看出最能影响人们音乐品味的年龄稍微男女有别,但也无外乎是十三四岁的时候。

于是我在回想自己十三四岁时在听什么歌呢。

想到了一串名字:backstreet boys、Westlife、Sweetbox、Lene Marlin、by2、南拳妈妈、后弦……

当年能听歌还要得益于家里买了电脑,虽然没有被赋予玩电脑的权利,但总能在爸爸离开电脑桌前的空隙中下载一些歌。然而又没有mp3和手机,于是只能把歌存在英语学习机里,可惜学习机内存有限,承载了几个学期的英语听力后也存不下几首歌了。所以妈妈的手机也被我借来用,吃饭的时候我和妈妈会一起听歌(当年我爸痴迷玩电脑,吃饭也坐在电脑前)。

因为下载音乐的时间总是很有限,没有办法慢慢挑。于是每次就选中一个歌手,沿着歌单一路下拉,通通下载下来。于是乎我学会了by2、南拳妈妈、后弦的几乎每一首歌。

backstreet boys和Westlife似乎没什么好解释的,这两个组合长期霸占音乐排行榜前几名。

第一次听糖果盒子的Don't push me时,把我惊到了,是我想成为的那种很酷很拽的样子。而他们的We can work it out和Every thing's gonna be alright又总在提醒我一切都会有慢慢变好的那天。

Lene Marlin的A place nearby是我的此生最爱,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只要听到这首歌,我的心都会立马沉静下来,也是给我最多安慰的一首歌。

by2值得我多说几句。

当年的我还总会看一档音乐类综艺节目,叫做天籁村,因为播放时间刚好是饭点,所以边吃边竖着耳朵也能听完一整期节目。有一天,节目介绍了一个全新的华语音乐组合——by2,并且请她俩到了现场。听到她俩唱《不够成熟》中的那句“离开/难道真的是解脱/难道真的要事过境迁了以后才懂”,一秒戳中我心。

而在中考前100天倒计时的时候,学校把全年级前50名同学组到了一个班,意在希望所有厉害的同学在好的氛围下认真学习,考出最好的成绩。然而第一次月考后,班里有个男生不堪压力太大,向班主任申请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班级。这个男生恰好是我很欣(xi)赏(huan)的人,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脑海中响起了那句歌词,瞬间感觉脸在发烧。

于是在那个中考后的夏天,我把她们的歌一首不落的都学会了,晚上散步的时候,一遍遍地唱给妈妈听。

而她们俩最经典的歌曲,也全是在那两年里产出的了。后来再难有好的作品,最常被人说起的,都是她俩如何打烂一副好牌这样的话题。

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在狂热地喜爱周杰伦,为了显得与众不同,我坚决没有主动听周杰伦的一首歌,却偷偷喜欢上了南拳妈妈。

南拳妈妈的《初恋粉色系》、《香草吧噗》完全符合少女对青涩爱情的想象,而《再见小时候》的歌词又太能唤起我的童年记忆了。

但南拳妈妈和周杰伦的渊源那么深,其实我还是没办法不喜欢周杰伦的歌。

又是因为一档饭点的娱乐新闻节目,盘点了一个接下来五年在内陆可能超越周杰伦成为乐坛第一男歌手的榜单。他们分析出的第一名是后弦,《唐宋元明清》的MV一放,也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只是现在十年都过去了,后弦还是没能成为乐坛第一男歌手。但我关注着他的动态,看他有了妻子,有了女儿,偶尔跑跑通告,然后有我们这样一群小粉丝追捧,也挺幸福的。

总会听到人们说在KTV里最能暴露年龄,以前我是不信的,我觉得自己一定会紧随潮流,天天学习最新歌曲。但是现在发现,能反复点的,大多数还是少年时期学的歌。即便现在听的歌变了,也不怎么会认真学唱了。

但人总是善变的,以前会单曲循环无数遍他们的歌,现在也几乎不会出现在我的播放列表里了。

十三四岁于我而言,还是太早了。如果要从什么时候可以自由听歌算,那还要属高考过后有了手机。进大学之后,在室友天哥的启蒙下,现在的我,最爱的歌手只有田馥甄了。去年在北京,张偷偷买了两张她的演唱会门票,听了现场之后更是彻底折服!!!而我最喜欢的男歌手是林宥嘉,就是欣赏这种歌里颓丧得不行结果现实生活又很幸福的人。最喜欢的组合是苏打绿,吴青峰也未免太有才华了一点吧!

当然不止这些。还有徐佳莹、Joyce Jonathan、July、Coldply、Lenka、Avril、陈小熊、陈绮贞、魏如萱、脸红的思春期……每次以为自己发现了一个特别小众的歌,结果就没想到大家都知道。

听歌的习惯也随着时间流转变化了不少。不再会是从前那样一个歌手全部歌曲听下来。更经常的是打开每日推荐歌单,遇见喜欢的便标记个小红心。也许因为这样,我听歌的风格也越发单一了,有时候一首歌听了好多遍也不知道歌手和歌名是什么。

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知道歌曲太多的信息是件危险的事。曾经有一天晚上看央视音乐频道的时候偶然听到一首歌《From this Moment on》,直接把我听哭了,当即决定我未来的婚礼现场一定要放这首歌。于是去搜索和这首歌有关的背景,结果发现歌手和这首歌的制作人已经离婚了。悲伤得不行,so sad。

从此我愈发放纵自己,正式成了音乐世界里的盲人。

但我依然觉得,自己的音乐品味还是不错的。当书店的歌单循环了二十多天后,我偷偷下载了一些歌添了进去。说是“偷偷”,其实经张老板同意后才放进去的。

那天早上,我一个人跑到店里,打开电脑,对着长达两千多首的喜爱歌曲犯了愁。凭着零星的记忆想雨露均沾地都听上几十秒再决定要不要选用。好几次都有击中灵魂的时刻,觉得“就是这首了!”。只可惜自己不是尊贵的VIP会员,好多歌都下载不得。(待我整理好几百首,再去下载,勤俭持家是美德;)

最后突破重重阻碍的只有这么20首歌。

Almost Lover是我在小学六年级听的第一首流行外文歌,觉得很新鲜,怎么会有如此动人的旋律。Yesterday Once More是我在中学外教课上学到的第一首歌,日本歌手有里知花翻唱的爵士版本别有一番滋味。

特别隆重地推荐下《你好,旧时光》、《请与废柴的我谈恋爱》、《此间的少年》及它们的主题曲《遥远的歌》、《もっと》、《转身之间》。

只是张老板听了我的歌后,撇撇嘴说:“我们店立刻降了好几个档次。”再一听,补充了一句:“我们店怎么可以放流行歌曲?”

有时候,做人还是要脸皮厚一点,我只能说:“你的那些歌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老茧了,加几首歌新鲜一下子。嘻嘻嘻。”

而老百姓的喜好总是惊人的相似。

当天就有了显著效果,只记得一个小姑娘拉着男朋友的手说:“等我听完这首歌再走。”又有一个小姑娘对着一个小姑娘说:“我最近也在听这首歌诶。”还有一个小姑娘跑来问我一首歌叫什么名字。(我们店来好多小姑娘哦。)

尴尬的是,我当时并没有及时回答出什么歌。更尴尬的是,我没有在电脑上留下已下载好的副本,什么痕迹都没有。

于是又被张老板记大过,大批评及贴上“办事能力不行”的标签。

很可惜,人海茫茫,我没有那位姑娘的联络方式。如果那位姑娘有幸能看到这篇文章,我只想说,你问的那首歌是Jay Clifford的《Vale Of Tears》。

很好听吧?

只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像张老板那样,听个歌还能写出那么多名堂。但就像现在这样,傻傻听歌、不问出处的时光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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