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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春秋左传•文公六年

 南有鱼123 2021-12-11

#提要





主要事件

晋襄公去世

阳处父改易中军,赵盾执政

秦穆公、阳处父、续简伯去世

【涉及人物】

季孙行父公子遂臧文仲赵盾阳处父、狐射姑公子雍公子乐、先蔑士会续简伯臾骈

【涉及国家】

鲁、许、陈、卫、晋、秦、狄


#原文





【经】

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秋,季孙行父如晋。八月乙亥,晋侯驩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

六年春,晋蒐于,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改蒐于,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rén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

贾季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nú。

夷之贾季pián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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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人物标棕色,地名标绿色,摘录标红色。


#注释





文公六年

[1]文公六年:公元前621年。周襄王三十二年、齐昭公十二年、晋襄公七年、卫成公十四年、蔡庄侯二十五年、郑穆公七年、曹共公三十二年、陈共公十一年、杞桓公十六年、宋成公十六年、秦穆公三十九年、楚穆王五年、许昭公元年。

【经】秋,季孙行父如晋。

[1]季孙行父:季友(即成季,鲁桓公之子)之孙,无佚(《榖梁传》所引《世本》作“仲无佚”,《国语》韦昭注作“齐仲无佚”)之子。

【经】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1]乙亥:十四日。

[2]晋侯驩:即晋襄公。名驩,谥号襄。

【经】晋狐射姑出奔狄。

[1]狐射姑:《榖梁传》作“狐夜姑”。狐偃之子。食采于贾,字季,故又称“贾季”。

【经】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1]告月:即告朔。《周礼·大史》“颁告朔于邦国”。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告朔,每月朔日告神。天子于每年季冬把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即颁朔。《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告朔用特羊。告告朔之后,国君听治此月政事(《玉藻》云“天子听朔於南门之外”是也。),谓之“听朔”,又谓“视朔”,如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视朔之后,祭祀于朝庙,谓之“宗庙”,又谓“月祭”(《礼记·祭法》)。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经“公在楚”,传“释不朝正于庙”)。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行之。

[2]犹朝于庙:《正义》云:“文公以闰非常月,故阙不告朔。告朔之礼大,朝庙之礼小。文公怠慢政事,既不告朔,虽朝于庙,则如勿朝,故书“犹朝于庙”,言“犹”以讥之。”

◆【传】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

[1]夷:地名。

[2]舍二军:废除新上军、新下军,恢复晋文公四年时的三军六卿制(见僖二十七年)。僖三十一年“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有五军十卿,即先轸、郤溱、先且居、狐偃、栾枝、胥臣、赵衰、箕郑、胥嬰、先都。僖三十一三十年箕之役,先轸战死。去年赵衰、栾枝、先且居、胥臣相继去世。据文八年“晋侯将登箕郑、先都”,则郤溱、狐偃、胥嬰已经去世。此时十卿惟有箕郑、胥嬰先都在世。

[3]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据文八年传“夷之蒐,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从之。”晋襄公本欲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后以先克之言而改任狐射姑、赵盾。

[4]阳处父至自温:据去年传,阳处父自卫返晋,经过温邑而稍作停留,故宁嬴先从之,后亦自温而还。

[5]董:地名,杜注谓“河东汾阴县有董亭”,在今山西省离荣豚荣河镇东。

[6]阳子,成季之属也:阳处父原是成季(赵衰)的下属。据《说苑》“晋平公问于师旷曰:'咎犯与赵衰孰贤?’对曰:'阳处父欲臣文公,因咎犯,三年不达;因赵衰,三日而达。’”阳处父由赵衰举荐方得进用(此时为晋襄公太傅)。

[7]结合文七年传,夷之蒐,狐射姑代先且居为中军将,赵盾代赵衰为中军佐;箕郑为上军将,荀林父为上军佐;先蔑为下军将,先都为下军佐也。改蒐于董,赵盾将中军,狐射姑奔狄,先克代佐中军。

◆【传】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1]制事典:孔疏“正国之百事,使有常也”,即制定章程。制,制定。事典,章程或条例。

[2]正法罪:孔疏“准所犯轻重,豫为之法,使在后依用之也”,即修订律法。

[3]辟狱刑:孔疏“有事在官未决断者,令於今理治之也”,即清理诉讼。辟,理。

[4]董逋逃:孔疏“旧有逋逃负罪播越者,督察追捕之也”,即督察逃亡。董,督察。

[5]由质要:孔疏“谓断争财之狱,用券契正定之也”,即财务出入皆使用契约作为凭据。质要,古代买卖货物的券契。亦泛指券契。

[6]治旧洿:孔疏“国之旧政洿秽不絜,理治改正之也”,即清除政治上的污垢。

[7]本秩礼:孔疏“时有僣逾,贵贱相滥,本其次秩,使如旧也”,即恢复被破坏的次序。

[8]续常职:孔疏“职有废阙,任贤使能,令续故常也”,即重建已经废弃的官职。

[9]出滞淹:孔疏“贤能之人沈滞田里,拔出而官爵之也”,即提拔被压抑的贤能。

[10]贾佗:晋文公旧臣,曾从重耳流亡。见与《国语·晋语四》《左传·昭十三年》等。

◆【传】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1]秦伯任好:即秦穆公,名任好,谥穆。

[2]子车氏:《史记·秦本纪》作“子舆氏”,秦国大夫之氏。

[3]奄息、仲行、鍼虎:均为人名。

[4]《黄鸟》:即《诗经·秦风·黄鸟》,诗序云:“《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

◆【传】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1]违世:去世。违,离。

[2]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出自《诗经·大雅·瞻卬》。人,指善人、贤人。殄瘁,同义词连同,疾病。

[3]并建圣哲:普遍选出贤能。并,遍。圣哲,泛指贤能。

[4]树之风声:树立风气教化。

[5]分之采物:《正义》曰:“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与之,故云'分之’。”

[6]著之话言:《正义》曰:“为作善言遗戒。著於竹帛,故言著之也。”话言,同义词连同,指善言。

[7]为之律度:为之制订法度。律度,法度。

[8]陈之艺极:公布制定的各种标准。艺极,同义词连同,准则。

[9]引之表仪:设立表率用来引导。表仪,同义词连同,比喻法度。

[10]教之防利:教育而防止谋求私利。防利,知足而不贪。

[11]委之常秩:委任他们一定的职务。

[12]土宜:因地制宜。

[13]即命:去世。命,天命。

◆【传】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1]使求遭丧之礼以行:杜注谓:“闻晋侯疾故。”孔疏曰:“刘炫以为聘使之法,自须造遭丧之礼而行,防其未然也,非是闻晋侯有疾。”

[2]备豫:预备。

◆【传】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

[1]灵公:即晋灵公,晋襄公之子,此时尚且年幼。

[2]赵孟:即赵盾。自赵盾之后,赵氏世称孟。文公传之赵孟皆赵盾,襄公以及昭公元年传之赵孟皆赵武,昭二十九年以后至哀四年传之赵孟皆赵鞅。哀二十年以后之赵孟皆赵无恤。

[3]公子雍:晋文公之子,杜祁所生。

[4]先君:指晋文公。

[5]事长:即立长。

[6]四德:指固、顺、孝、安。

[7]抒:纾,缓和。

◆【传】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辟也。……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

[1]贾季:即狐射姑。

[2]公子乐:晋文公之子,辰嬴(即怀嬴)所生。

[3]辰嬴嬖于二君:辰嬴受到两位国君的宠爱。辰嬴,即怀嬴,先嫁晋怀公,后嫁晋文公。二君,指晋怀公、晋文公。

[4]班在九人:辰嬴在晋文公妻妾中的位次为第九。班,位次。

[5]震:威严。

[6]辟:鄙陋。

[7]杜祁:公子雍之母。杜,国名。祁,姓。

[8]偪姞:晋襄公之母。偪,国名。姞,姓。

[9]季隗:狄女,来自赤狄之廧咎如,见于僖二十三年。晋文公流亡白狄时所娶,生伯鯈、叔刘。

[10]母义子爱,足以威民:与“母淫子辟”“何震之有”相对。

[11]先蔑:《公羊传》作“先昧”。姬姓,先氏,名蔑。文七年(此时已为下军将)奔秦。见于僖二十八年传。

[12]士会:祁姓、名会、字季,谥号武,又称士季武子。食采于随(即隐五年“翼侯奔随”之随)、范,故又称随会、范会、范武子。士蒍之孙、士缺(成伯)之子,范氏之祖。此年任戎右,文七年奔秦,文十三年自秦归晋,宣十六年任中军将,宣十七年告老。见于僖二十八年传。

[13]郫:即襄二十三年之“郫邵”,晋邑,在今河南省济源县西。

◆【传】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1]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狐射姑本为中军将,因阳处父改蒐于董,易为中军佐。

[2]续鞫居:即狐鞫居,见于文二年,狐氏之族。

[3]侵官:杜注谓:“君巳命帅,处父易之,故曰“侵官”。”

◆【传】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1]襄仲如晋:据昭三年传“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故东门襄仲如晋。

[2]葬襄公:自晋襄公以后,晋国皆三月而葬。

◆【传】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

[1]续简伯:即续鞫居。

[2]宣子:即赵宣子、赵盾。

[3]臾骈:晋大夫,赵盾之属。

[4]帑:妻子和孩子。

◆【传】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1]戮:侮辱。

[2]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孔疏:“敌惠,谓有惠於彼,不可望彼人之子报。敌怨,谓有怨於彼,不可雠彼人之子。父祖受人之惠,子孙自可不忘,要有恩於其父祖,不可求报於彼子孙。子孙或时不知,乃是更复长怨,故惠怨皆不在后,是为忠恕之道也。”

[3]夫子:指赵盾。

[4]介:因为。

[5]损怨益仇:欲消减怨气,然而尽杀贾氏只不过增加他人对我的仇恨罢了。

[6]释:舍弃。

[7]三者:指勇、知、忠。

[8]扞:保卫。

[9]竟:同“境”。

◆【传】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1]告朔:即《经》之“告月”。

[2]闰以正时:闰用来补正四时。

[3]时以作事:根据节气、物候来安排农事。

[4]事以厚生:农事不失其时,才能衣食百姓。

[5]为民:治民,治理百姓


#资料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10月第3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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