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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多市药店停售四类药

 茂林之家 2021-12-11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编辑:陈芋

浙江台州、衢州等多市宣布停售“四类药”,网络渠道也同步停售。

这些药店今起停售“四类药”

浙江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公告》,明确规定从今天(12月10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包括网络渠道在内,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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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在三天前(12月7日)发布的防控措施中仅要求药店对“四类药”实名登记,此次防控措施升级响应非常迅速。

昨天(12月9日),浙江衢州也向全市零售药店发布提醒,暂停向市民销售“四类药”,并且明确同步暂停网络销售。市民如发现零售药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药品销售规定,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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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暂停网售

与其它省市略有所不同,浙江杭州昨日(12月9日)明确规定暂停网络平台在辖区内销售“四类药”,但目前暂未对线下药店作出停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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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1.在杭州全市范围内,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的网上销售(包括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及线下实体药店的自营网络平台)。
 
2.请广大平台、药店自觉遵守上述规定,配合做好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的网上停售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监督,如发现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或实体药店自营平台擅自违反规定,仍向“杭州”地区销售上述四类药品情况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已有多市停售“四类药”
 
除上述城市外,近期已有多地宣布暂停销售“四类药”。
 
例如,浙江绍兴于12月8日发布紧急通告,要求全市各类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若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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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海盐县12月8日发布通告,暂停全县零售药店向民众销售“四类药”,网络渠道也同步暂停。
浙江宁波已于12月7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并执行“下架封存”处理。

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消息,截至今天(12月10日)15时,浙江宁波、绍兴、杭州三地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41例。

浙江宁波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易波介绍,全基因组测序结果显示,该起疫情病毒为德尔塔变异株,且与近期省外多地报告病例的病毒高度同源。目前,宁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初步检测此病毒株属于德尔塔变异AY.4进化分支。

再放眼全球,世卫组织12月7日发布的报告称,新冠变异病毒奥密克戎毒株已在全球至少57个国家和地区出现。初步研究显示,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携带的突变有至少32处,可能比德尔塔变异株更具传染性。  
疫情还未结束,药店、医院、超市等地作为重点区域依然将受到严格监管,药店人仍需时刻关注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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