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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导读(一百零七)——第52卦《艮》卦(上)

 叶落无痕73 2021-12-11

gèn)艮卦第五十二:(gèn艮下艮上(艮为山)


【原文】

gèn)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象》曰:兼山,(gèn)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注释】

(1)艮:卦名,同卦相叠(艮下艮上),《艮》为山,象征“抑止”,有“静止、歇息”的意思。山为退隐之处,又有静止稳重之象,喻人进而思退,明哲保身。乃论述抑止自己言行之卦。

(2)艮其背:说明“抑止”人的邪欲,应当在其人尚未觉察到是“邪欲”时,就不知不觉地制止掉;犹如“抑止”于“背后”,则被止者眼不见“邪欲”这何物,“目无患也”。

(3)不获其身:即“其身不得面向所止之处”。此谓“抑止”于背后,则被“止”者自身不至于面向当止之私欲,即“止得其所”之义。本句是直接申发前句“艮其背”的意旨。此处比喻其人开脱责任,卸职引退。

(4)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此承前文,进一步譬喻“止背”之道:犹如被“止”者行走在庭院里,也两两相背;则施“止”之时,互不见对方所止之邪恶,即“相背故也”。以此处“艮”,则“抑止邪欲”之功必成,故“无咎”。

(5)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止道不可常用,必施于不可以行,适于其时,“道”乃“光明”也。这四句紧承上文释卦名“艮”为“止”之义,进一步阐说“抑止”之道要适时而用,才能“动静”得当,而“抑止”的道理便因之而“光明”。

(6)艮其止,止其所也:这两句释卦辞“艮其背”。首句谓“艮其止”,则所“抑止”之处为“背”;“背”为应当抑止之“所”,易“背”曰“止”以明“背”者无见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故次句曰“止其所也”。

(7)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敌应”,犹言“敌对”。这两句以六爻均为同性相敌、皆不相应的关系再释卦名“艮”及卦辞“上下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之义。

(8)兼山,艮:“兼”,重。直置一山,已能镇止,今两山重叠,谓之“兼山”,止义弥大,此释《艮》卦上下均为山之象。

(9)思不出其位:“位”,本位,指本分所守之位。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逾分非据乎?悟知“抑止”邪欲之理,故所思虑均不敢逾越本位。这是说明“君子”观《艮》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

【译文】

《艮》卦象征抑止:卸掉责任,挂笏隐退,朝列之中已看不到他的身影,在他的庭院中寻找,也没有找到。其人明哲,远走高飞,自然无灾祸。

《彖传》说:“艮”卦所阐释的是抑止的哲理。该停止的时候就停止,当行动时要果断地行动,动静适时适当,君子之道就能光明。《艮》卦所说的“止”,是适可而止。因为卦中六爻上下体各爻相互敌对,无法协同。连自身也无法保全,于是弃官远遁,既不在朝,也不在家,所以卦辞说“在他的庭院中寻找,也没有找到。其人明哲,远走高飞,自然无灾祸”。

《象传》说:两座山重叠、渊深稳重就是艮卦的卦象,象征“抑止”。君子观此卦象,自我抑止内心邪欲,所思所虑不超越本位。

【解说】

《艮》卦,上、下卦皆为《艮》,称作“艮为山”。象征“山,稳健、静止”,中心意思是静止不动。《艮》卦的六条爻中没有有应,表示在当前状态下即使主方主动地与客方联系,也得不到客方响应。不过,主方还是应当主动联系客方,如果主方主动联系客方,尽可能地改善双方关系,主方不应当受到怪罪;反之,主方则会受到怪罪。《艮》卦启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着内心的宁静,在与他人交往中,在从事必要的社会活动中采取以静制动的策略。此卦辞有恰到好处的及时停止,可以化险为夷之义。

《艮》卦的所有爻由阳变阴或者由阴变阳而形成的“错卦”是“兑为泽”,将上、下卦颠倒后而得到的“综卦”是“震为雷”。一动一静,相互为用。《序卦传》说:“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意思是“事物不可以老是震动,要让它停止下来,所以在《震》卦之后接着是《艮》卦。”

《艮》卦是一阳,在象征地的《坤》卦的最上方,是山的形象;一阳在二阴的上方,阳已上升到极点,所以是停止的意义。人的身体,最不容易动的静止部分,是背部。背部静止,身体就是想动,也不能动;用来比喻内心宁静,不为外物所动,就不会妄动,即或在行动中,内心依然保持宁静,就可到达忘我的境界。当到达这一境界时,对外界的一切刺激,心都不会感动,所以在走过有人的庭院,也不会觉得有人存在。能够像这样,不论动静,内心都保持安宁,必然理智冷静,能够适可而止,不会有灾难。

从卦象上看,上下卦相同的纯卦,如其它“震、坎、巽、离、兑”等卦,都具备“元、亨、利、贞”四种德性中的某几项,唯独《艮》卦,完全没有,只说无咎;因为已经到达人我两忘的境界。《艮》卦真正的精神,在止于至善。抑止人的私欲,应内心宁静,思考问题不超越自己的本位;应该行动的时候行动,适可而止,才无过失,前途必然光明通畅。这一爻强调:适可而止,止于至善。教导人们开发良知,去除贪欲,教人行而有止的道理。

【原文】

初六:(gèn)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gèn)艮其趾,未失正也。


【注释】

(1)艮其趾,无咎:初六居《艮》卦最下,有“趾”之象;趾:动之先也;艮其趾:止于动之初也。事止于初,不使有失正道,故曰“无咎”。

(2)利永贞:此因初六阴柔弱质,惧其始之不能终也,故勉以“利永贞”,犹言始终守正,则可常保“无咎”。

(3)未失正:行则有咎,止则不失其正,释所以“利永贞”。

【译文】

初六,在脚趾迈出之前若发现错了就马上抑止(不轻举妄动),就不会有灾祸,利于长久坚守正道。

《象传》说:“在脚趾迈出之前若发现错了就马上抑止(不轻举妄动)”,说明初六远离不义,不失正道。

【解说】

第一爻是主卦下爻,代表主方的行动。阴爻,表示主方消极被动。爻辞建议主方采取主动,“艮其趾”。脚趾只是身体的一小部分,抓主脚趾并不能阻止客方的行动,不过,这是尝试,主方这么做无所怪罪,利于永远采取主动,“利永贞”。

第一爻是阴爻在阳位,不当位,表明主方消极被动有可能受到客方攻击而遭受损失,这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因素;与四阴不有应,客方也是消极被动,那潜在因素没有成为真正的对主方不利因素。主方消极被动是长期衰落的结果,不是主方的不当造成的,所以说“无咎”。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对主方没有危害,可以保持下去,爻辞说“利永贞”。

从卦象上看,“初六”以阴爻柔弱,居刚位是为失位,又没有居于中位,难免不能长久坚守正道;初六在最下位,相当于脚趾。人在行动的时候,脚趾最先动;因而告诫人们:若要抑止自己的行动,应该从脚下开始,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或犹犹豫豫;这样做有利于保持贞正,才不会有灾祸。这一爻强调:止于未动之前,不是动了再止,才不失正道。

【原文】

六二:(gèn)艮其(féi)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注释】

(1)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腓“,小腿肚。”拯“,通“承”。这三句说明六二以柔处《艮》下卦之中,外卦无应,本须上承九三之阳,但“其腓”被止,故曰“不拯其随”;当行不得行,不能自主,承阳之志难遂,故曰“其心不快”。

(2)未退听:“听“,听从。这句合上句“不拯其随”,说明六二被强为抑止,进不能“拯其随”,退不能听其止,遂生“不快”之情。

【译文】

六二,抱住小腿限制行动,不能快步跟上本应随从的人,心中感觉不畅快。

《象传》说:“抱住小腿的限制行动,不能快步跟上本应随从的人”,因为没有后退听从停止的命令,(心中感觉不畅快)。

【解说】

第二爻是主卦的中爻,代表主方的素质,阴爻,表示主方的素质不佳,比如:资金缺乏、地位底下、实力薄弱、教育程度低等。同时,第五爻也是阴爻,表示客方素质也不佳。双方素质都不佳,都不能指望从对方得到什么好处。所以,尽管主方采取了主动,但是,主方的主动是有限的,当主方试图拉动客方时,客方觉得没有能够按自己的意愿行动,反而感到不愉快。

第二爻阴爻在阴位,当位,表明主方素质不佳,有可能从客方得到补益,是潜在的对主方有利因素;与五阴不有应,表明客方素质也不佳,那潜在因素没有成为真正的对主方有利因素。所以爻辞中没有加判断辞。

从卦象上看,“六二”属于阴爻居于柔位,得位守中,具备中正仁和之德。“六二”与“九三”、“六四”一起组成《坎》卦,《坎》卦指危险。“六二”居《坎》卦之初,最先意识到这种危险,但其上级“九三”却不能守中,阳刚激进,不计后果。“六二”在下卦中位,相当于腿肚。下卦的主爻是“九三”,相当于腰,行动由腰部主动,腿跟随腰行动;“六二”柔顺中正,而“九三”刚爻刚位,过于刚强偏激。“六二”要拯救“九三”,却力量不足,只好勉强追随。“九三”不听忠告,刚愎自用,当然“六二”心中不会愉快。本爻要抑止自己的行动,应该在脚下,不应该在腿肚上;若不从脚下,而是从小腿肚上抑止自己的行动,是无法实现目标的,只能带来心中的不愉快。这一爻强调:应止不止,勉强追随他人,不会愉快。

【原文】

九三:(gèn)艮其限,列其(yín)夤,厉薰心。

《象》曰:(gèn)艮其限,危薰心也。


【注释】

(1)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限”,界、要,句中指人体上下交界处,即“腰部”。“夤”,通“(shèn)胂”,夹脊肉。这三句说明九三处《艮》上下卦之中,犹人体之“腰”;而腰动被止,脊肉断裂,故致“薰心”之危,其凶可知。

【译文】

九三;抱住腰部限制行动,以至于撕裂了夹脊肉,身陷凶险而心忧如焚。

《象传》说:“抱住腰部限制行动”,因为九三的危险如烈火烧心一样。

【解说】

第三爻是主卦上爻,代表主方态度,阳爻,表示主方态度强硬。同时,第六爻也是阳爻,客方态度也强硬。双方严重冲突。主方不让客方离开,“艮其限”。客方坚持不依,“列其夤”。剧烈的疼痛使得客方感到很难受,“厉熏心”。

第三爻阳爻在阳位,当位,表明主方强硬态度有可能制约客方,保护主方利益,是潜在的对主方有利因素;与六阳不有应,表明客方态度也强硬,那潜在因素没有成为真正的对主方有利因素,所以爻辞没有加判断辞。由于第三爻和第六爻都是阳爻,双方有激烈冲突,爻辞形容为“列其夤,厉熏心”。

从卦象上看,“九三”属于阳爻居刚位,得位但不居中,急躁易动。“九三”处于由“六二”、“九三”、“六四”一起组成的《坎》卦之中,《坎》卦指危险,喻其身陷危险之中,既没有援助,自己又不能动。“九三”正当上下卦的界限,相当于腰部,刚爻刚位,又不在中位,过分刚强偏激,横暴的停止在腰部,使腰不能屈伸。“九三”横在四个阴爻的中间,形状像是背部的脊肉,由中央被左右分裂,也跟着不能活动。即“九三”与上下、左右的人,都不能和谐相处,以致上下叛离,左右决裂,当然危险,就像烈火烧心一样的不安。这一爻强调:当行则行,当止则止,但如果停止的时机和位置不恰当,就会导致众叛亲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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