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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高尔夫夏令营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吗?

 新用户8036YP2q 2021-12-12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被女方争取到,男方对于争孩子抚养权持很佛系的态度,因为他深知孩子母亲对孩子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自己是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于是二人离婚协议里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由男方出抚养费每月2000元,其他重大开销双方合理分摊。

看似清楚的约定却出了大问题,当面对一年开销24万元的各种费用,到底怎样算合理分摊?

双方离婚后,女方继续一如既往地高配置地给孩子投入教育资源,这一年下来:春有高尔夫初级训练价格3万,夏天有风雪南极夏令营8万,秋天有英式马术课6万,冬天又迎来鼓浪屿钢琴之旅7万,光兴趣班就24万元。到年末了,女方带着一堆票据找男方秋后算账,要求对方平摊12万元的教育费。

男方认为女方对于孩子的教育投资,并未征得他的同意,所以自己不应承担。女方认为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其他重大开销双方合理分摊”,这些开销都是明确为孩子做的支出,而不是女方自己消费的,孩子不光是母亲的孩子,也是父亲的孩子,因此不能只要求母亲付出,父亲也要付出。

那么到底谁说得更符合法律规定呢?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是有法定标准的,一般指的是:生活费、一般的医疗费、合理的教育费用、必要的娱乐活动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也可能获得法院的部分支持。但是,对于未经对方同意,且超过一般家庭合理预期的高额教育费用,一般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长久以来,对教育投资的攀比,早已使得家长难以承受。“双减”政策的出台,不仅影响着教育实践,也会影响着司法实践对于抚养费的界定。

现实中,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是付出更多的一方,时间精力的投入之外,还要投入物质,但是也不能因此就自作主张,认为对方对于所有大额开销都应当同等承担。对于超出一般生活的支出,如果期待对方承担,应该事前做好充分的协商,对方同意才可以。

赵律师要提醒的是:已经离婚的父母,比起教育投资的高配置甚至因此引发诉讼,不如共同面对如何在离婚后还能配合好,给孩子更充分的关爱和陪伴,这也许有更高的价值。让孩子在会骑马会滑雪之外,更会享受爱和被爱,这才是更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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