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看上去才30岁出头的男子,是来自福建省的林某涛。
他向公安机关交代,从2019年6月开始,他泡发豆芽在龙湖区水果批发市场内批发销售。而投案自首,是因为他销售的豆芽检验不过关。
林某涛批发销售的豆芽为何检验不过关呢?这还要从一种叫“无根水”的激素类农药说起。听到激素类农药这个词,你应该能想象得到,“无根水”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了。“无根水”,也叫豆芽灵,又称无根豆芽素,其主要成分是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等植物生长激素。使用这种“无根水”生产的豆芽,不但长得快,而且卖相好,不容易变质。听上去好像“无根水”没有那么不好。但其实,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这两种“无根水”的主要成分,都属于激素类农药,对人体有害,会致癌、致畸形。如果超量摄入,还会带来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人骨质疏松等问题。而林某涛,正是用了“无根水”,来泡发豆芽进行销售。
原来,2020年11月19日,因豆芽需求量增加,为了促使豆芽快速生长,林某涛在泡发豆芽的水中添加了“无根水”。
早在2015年,当时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发布的第11号联合公告,已经明令禁止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根水”。这份《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林某涛从市区的一家农药店购买了“无根水”,而他这批添加了“无根水”的豆芽,于2020年11月21日泡发好,并于当天卖掉400多斤,赚取200多元。
这400多斤豆芽中,有30多斤以每斤1.2元的价格,由郑某代为购买后,原价转售给戴某,后戴某将该批豆芽在其经营的位于潮阳区平北市场的蔬菜店中销售。
同一天,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戴某在售的该批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经检验,该批豆芽中的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意识到自己犯法的林某涛,于今年6月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9月15日,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10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