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不太“安生”小伟和小丽是大学同学,俩人谈了四年恋爱之后结婚。 小伟是家中独子,父母都是高知,家境不错。小伟从小家教很好,努力上进,为人厚道。上大学时是班干部,组织活动的时候认识了小丽,彼此产生好感。 毕业之后,俩人在同一城市找到工作。小伟的父母在他们结婚之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为小伟名字。为了这事儿俩人还闹了一段别扭,小伟摆事实讲道理,总算把不快平了下来。毕业两年之后,二人走进婚姻。 双方父母均在异地,逢年过节该回谁家,成了俩人经常争执的问题,搞得都很累。一到临近节假,小伟心里都很紧张。最后俩人商量定了:轮流回,谁也别搞特殊,这总公平吧? 小丽还有个弟弟,是她家里的“宝”。小伟和小丽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这个弟弟还没毕业。小伟记得很清楚:小舅子上学的时候,小丽每个月都给他寄800块钱生活费,一直到小舅子上班,还多寄了两个月。小伟当时说过两句:你弟弟都上班自己挣钱了,就不该再给了。结果又是先吵后冷战,持续了一个多礼拜才算消停。 小丽嫌小伟不把她弟弟当成一家人、独生子根本就体会不到兄弟姐妹那种亲情……小伟不想把事情扩大,选择了沉默。 【2】噩耗这一天小伟正在单位开会,手机响了,母亲的电话。 小伟下意识的挂断。谁知电话不停的打来,小伟慌了:家里肯定有事。 果不其然,小伟出去接听,那头传来母亲急迫的哭声:
小伟一听,什么都没收拾立刻奔了机场,途中才想起来给领导请了个假。给小丽拨电话没打通。顾不上其他,买了最近的机票就往家里赶。 父亲突发脑溢血,来不及救治,过世了。小伟紧赶,也没赶在父亲走之前见上最后一面。一家人陷入悲痛之中。 折腾到后半夜身心俱疲,躺下了休息一下,小伟才打开手机。四五个小丽的未接电话、还有一堆信息。怕妻子这时候睡觉,小伟回了条信息:我在家,我爸没了,赶紧回来。 信息刚发出去,小丽的电话就过来了:
小伟很疲惫,没有什么精力多解释,只简单说了两句:
小丽中午赶回来的。一家人忙前忙后把父亲后事处理完之后,小丽先回去了,小伟在家里多陪了母亲几天。本想着把母亲接过去同住一段时间,母亲以“还有班要上,等过几年退休了再说”为由拒绝了。 随后两年,几乎有空小伟就回去看望母亲。这段时间,俩人并没有就这种事情发生过不快。 【3】离婚有一次过节,小伟和小丽又回去看望母亲。 母亲和小伟单独说话的时候,小丽隐隐约约听到个“400万”。后来得着个机会问起了小伟。 小伟没有遮掩:
小丽“哦”了一声,没再多问什么。 过了些许日子,小丽“无意”中跟小伟聊起了天:
小伟知道小舅子的事情。谈过好几个都没成,人过了三十,岳父母也着急了。最近小舅子才定下来要结婚。 小伟回道:
小丽叹了口气:
小伟没接话茬。关于这个房子,小伟一直不想多谈,怕又引起妻子的敏感。 见他没吱声,小丽抱着“商量”的口吻说道:
一听这话小伟心里就很不舒服。你对你弟弟亲,我作为丈夫可以帮你,但凭什么动我爸妈的钱财? 没打磕巴,小伟直接一句“不行”,拒绝了。 小丽的脸瞬间拉了下来。冷了几分钟,小丽先发起了脾气:
小伟不等妻子说完,直接打断了。谈及父母、谈及现在这套房子,触动了小伟内心里最敏感的那根弦。
小伟的态度更激怒了小丽:
婚后的生活,有时候确实让小伟很疲惫。尤其是父亲走后情绪一直不太好,近年来大吵小吵不断。 听完妻子的话,小伟沉默了几分钟,平静又坚决地回应道:
【4】结语俩人最终离婚了。 离婚之前,小伟做了一件事:关于父亲的遗产,包括存款、房子等,小伟放弃了继承权,全部给到母亲。 俩人离婚,也没有其他事宜,把婚内财产分割了一下,小伟多分给了小丽一些。当时父母出钱买的那套房,依然在小伟名下,没有分割。 小丽觉得很亏。结婚几年,白白浪费了青春,最后也没落下多少财产。 这是一个真实事情的改编。原事中的结局是不一样的:因为男方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夫妻离婚,被分走一半。 这并不重要。只是借着这个事情,谈谈关于遗产、婚姻财产的几个点: 1.关于遗产。 小伟父亲过世,事发突然、年岁不大,他的个人生前合法财产发生了法定继承。小伟和母亲是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这里我们暂时忽略小伟爷爷奶奶的健在情况)。所以,父母400多万存款中(其他遗产同理),一半属于母亲个人,另外一半母子均分,小伟可以继承100万。 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伟若继承了这100万,将与小丽均分,各自50万。那么,假设小伟继承完毕之后夫妻离婚,小丽是可以分走50万用来给她弟弟购房的。 小伟在离婚之前做的那个动作——放弃继承权——在这其中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放弃了,意味着他就没这100万了,除非待到母亲再行过世、再次发生继承。所以,小丽也没有得到其中50万的机会。 我们无需去谈论什么“当不当一家人”的问题,这个问题探讨起来没完没了,还不会有唯一结论。只能说,如果不打算让继承人的配偶分走自家财产,只能有两种做法:
2.关于婚姻财产。 这个事情中,主要涉及到两部分与婚姻有关的财产。 一类是小伟父亲的遗产,情况在上面已经做过说明。 另外一笔重要财产,就是小伟父母出资为其购置的房子。这个房子,登记的是小伟个人名字,所以将作为小伟个人财产,双方在离婚时不分割。 注意:与购房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无关——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为自己子女名字,将视为子女个人财产。 在这个事情中还涉及到另外一笔财产:双方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相信大家应该都能理解,无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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