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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今人称系列谈之49·妓女的177种古今称呼之五

 金色年华554 2021-12-14

中性称呼(50种):

1、乐户:清初“官妓”沿明朝制度,亦称“乐户”。在顺治、康熙时,两次裁减乐户,延续千余年的官妓制度基本被取消。〔北齐〕魏收《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十六卷》:“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

2、行首·省差行首:“行首”月3义。(1)掌柜老板.(2)指军队的行列或谓军队行列的领队。(3)即妓女之魁首,妓女最大气的别称,宋元时对上等妓女的称呼。〔元〕关汉卿《谢天香》楔子:“止有妓女每不曾去。此处有个行首是谢天香,他便管着这班门户人。”越剧《天雨花》(第九回):“我是天香院中行首贾秀鸾 。”

3、省差行首:同“行首”。宋金时期把权贵身边的妓女,号称“省差行首”。白寿彝《中国通史》既有此用。

4、教坊女:(1)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始建于唐代,一度改名“云韶府”。宋元两代亦设教坊,明代设教坊司。(2)指妓女。〔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王丞相作女伎,施设床席。”〔南朝·梁〕江淹《遂古篇》:“女妓九子,为氏先兮。”〔唐〕韩愈 《顺宗实录二》:“癸酉,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清〕王晫《快说续记》(卷二):“达官家多畜女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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