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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姑娘与灯姑娘:​ 四、“灯姑娘儿”的照察意义

 同心台爱心使者 2021-12-14

       贾宝玉身居珠围翠绕、艳婢姣童之间,从小在内帏厮混,有种“爱红的毛病儿”,素有怜香惜玉的性格,因而给人造成错觉。贾政看他将成“酒色之徒”、“淫魔色鬼”;兄弟谗陷他“逼辱母婢”;外人说他“流荡优伶”;旁人说他“风月场中惯作工夫”;警幻仙姑说他“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道士王一贴说他“有了房中的事情”,等等。对于这些,只要我们不停留在字面上看问题,就不会被作者的笔端狡狯所瞒蔽。如贾政对宝玉的妄断,贾雨村就岸然厉色地驳斥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又如警幻仙姑说宝玉“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并非说他是那种追求肉欲的“皮肤淫滥之蠢物”,而是“意淫”。所谓“意淫”并不神秘,它的注脚就是:“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迁阔怪诡”,包括叛逆性格和闺阁良友两重意义。所谓闺阁良友,也不难稽考,比如“平儿理妆”一节书,乍看宝玉的做法迹近下作,但骨子里却是严肃的,是“儿女之真情发泄”:“忽又思及贾链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妹妹,独自一人,供应贾链夫妇二人。贾链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黛玉犹甚。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不觉凄然泪下”。再如“憨香菱情解石榴裙”一节书,有人看了又不知想到哪里去,而宝玉想的是:“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与了这个霸王!”事实说明宝玉的操行是清白的,思想境界是高尚的。这一方面关系着他的声名品行,另一方面也关系到晴雯的声名品行,从宝玉的一贯表现更能认识晴雯的冤案。
在贾府所有丫头中,数晴雯生得最美丽最聪明,她“性情爽利,口角锋芒”。“贾母见他生得伶倒标致,十分喜爱”,把她派给宝玉使唤。贾母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我的意思这些丫头们那模样儿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足证在贾母心中,宝玉侍妾的人选是晴雯而不是袭人。晴雯与袭人是奴隶反抗者与奴才走狗的关系,晴雯一直与“哈叭儿”袭人作斗争。晴雯支持宝玉走叛迅道路,宝玉也支持晴雯的反抗和斗争;他们之间建立了纯真无邪的特殊亲密的友爱关系。以上三点,致使她“风流灵巧招人怨”,更因她身边有个“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的花袭人,因而“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袭人之流常向主子王夫人“犯舌”密告,对晴雯进行恶毒的诽谤和诬陷。“捣鬼有术,也有效”,王夫人终于下了毒手,硬说宝玉被晴雯,芳官、四儿等“勾引坏了”,说睛雯“这样美人似的人,不能安静”,一口咬定晴雯是个“孤狸精”,勾引宝玉,两个人“素日偷鸡盗狗”。把晴雯逐出,致使晴雯含冤夭亡!
这是《红楼梦》中最典型的冤案。大观园里里外外,满打满算,只有一个花大姐跟宝玉千过“警幻所训之事”,然而唯独花大姐获得“至善至贤”的“美名”,白璧无瑕纯洁高尚的女儿晴雯却遭到她的“暗算”,受到“偷鸡盗狗”的罪谴,诬陷致死。鸣呼!是非混淆,人妖颠倒,一至于此!蛊虿的阴毒,愚主的昏暴,令人发指!为了充分显现这一冤案的性质,为了激起人们对冤死者的极大同情和对冤案制造者的极大愤怒,作者在艺术上匠心经营,宝玉探晴雯、灯姑娘儿居间作证一节书,便是作者精心设计的。
绝死病中无隐晦,密谈话里吐真情。作者特地提供了最易取得真切显像的场合,你听晴雯是怎么说的:“……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趁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这些话,正好全让灯姑娘儿听见了,灯姑娘儿说:“……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
汉代刘歆《灯赋》云:“明无不见,照察纤微。”唐代王棨《缀珠为烛赋》云:“是以名擅夜光,功参庭燎,妍丑无隐,毫芒必照。”灯烛的“照察纤微”的功能和作用,历来是公认的。那么宝玉与晴雯的关系是妍是丑,是清白还是污秽,最好也用灯来照察一番,而灯姑娘儿的出场,也正是起这种功能和作用的——耳聪目明能作公道证词的活人灯。从前是灯的人化,现在在曹雪芹的小说中是人的灯化,故浑名为“灯”。第三十四回花袭人向王夫人诬告宝玉、黛玉、晴雯等,恶毒毁谤其“声名品行”,煞有介事地好象宝玉跟谁“作怪了”,好象会有什么“不才之事”发生。当时袭人说:“近来奴才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唯有灯知道罢了。”那么“这事”究竟真相如何,到此刻该让“灯”来照察作证了。
宝玉与晴雯的关系纯洁无污,光明磊落,对灯可表,所以这里有必要安一盏“灯”,需要灯姑娘儿出场。但是作者为什么不让他人充当灯姑娘儿,或者另撰一位灯姑娘儿?反而让一个流荡女子多姑娘儿充当这角色?第二十一回并未交代多浑虫多姑娘儿是晴雯的姑舅兄嫂,可以说作者写到那里时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如果没有宝玉探晴雯一节书,肯定不会临时搭桥给晴雯现找个姑舅兄嫂。然而曹雪芹总是对的,他有他的道理。人们不是说宝玉是个“酒色之徒”、“淫魔色鬼”、“风月场中惯作工夫的”吗?到底是虚是实、是真是假,来个当场实验给大家看看。多姑娘儿“美貌异常,轻浮无比”,贾府上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这次她要来“考试”宝玉了。贾链见她,“似饥鼠一般”,“魂飞魄散”;宝玉见她,又急又怕,直嚷“别闹”。她“紧紧的将宝玉搂入怀中”,这若搁在“诸男子,至此岂有惜命者哉”?可是宝玉却“坐怀不滥”。多姑娘儿是“淫污纨绔流荡女子”那边世界的“明星”,可是她遽尔闯入宝玉这边“儿女之真情”世界来,则黯然失色,无所施其技。宝玉经受住了这场“考试”,在“灯”面前没有现丑。于是作者让灯姑娘儿下结论说:“成日家听见你风月场中惯作工夫的,……虽然闻名,不如见面,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没药性(信)儿的炮仗,只好装幌子罢了,倒比我还发讪怕羞。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很明显,就“多姑娘儿”而言,在此起“试剂”的作用;就“灯姑娘儿”而言,在此起“烛照”的作用。总之,通过这次“实验”及其“报告”,达到了为宝玉、晴雯辟谣雪耻白冤辩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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