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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12-15 | 阅:  转:  |  分享 
  
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2018年8月,《审计署关于在乡村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
总体要求、审计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如何实施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监督?笔者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思考。从审计重点内容上讲,笔者认为,应突出
‘精准、安全、绩效’,重点揭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以及财政惠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
,提出加强和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助力乡村振兴,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关注惠农
政策,关注产业扶持、惠农补贴、“一卡通”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关注“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
运”规范化。关注涉农资金,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机补贴、财政奖补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严厉查处涉农资金拨付过程中截留挪用及
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绩效跟踪,确保涉农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情况,突出政策和资金两条
主线,着力跟踪监督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绩效、扶贫项目建设营运情况。目前,对于基层来讲,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审计
力量薄弱,履职尽责不到位。审计监督事项较多、任务繁重,致使乡村振兴领域审计主要依赖于上级统筹安排,审计监督的力度偏弱。二是审计监督
面较窄,全覆盖难以实现。乡村振兴审计立项计划的制定,主要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委托的村(居)干
部任期经济责任,存在几年或多年审计一次的问题,而且审计的资金、项目和对象来看审计覆盖面较窄,有部分村、部分项目没有覆盖到,成了审计
盲区和死角。三是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问责力度不够。审计问责机制尚未建立,就审计对象而言,重问题,轻整改,有些问题连年审计,连年出现
问题,没有真正从体制、机制上整改落实。就审计问责部门而言,重审计整改,轻审计问责,审计监督没有与监察、巡察、专项整治等工作形成合力
。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强化统筹,全力做好审计全覆盖。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审计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使其成为乡村
振兴领域审计监督的行家里手。二是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和上下级审计机关力量的整合,无论是“上审下”、“交叉审”,还是“同级
审”,做到乡村振兴审计有重点、有突破。三是结合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专项审计,在组织方式上做到有谋划、有步骤、
有成效。精准施策,加大创新审计力度。一是根据地方“三农”工作特点和审计监督要求,在总结扶贫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乡村振兴审计路径、
方式和方法。二是探索“总体采集、因素分析、深度核查、综合运用”的大数据审计模式,广泛采集大数据信息,在分析中核查,在核查中分析,充
分发挥大数据分析的技术指导作用。三是通过系统研判、大数据分析、线索归集,标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审计重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力争对
重点项目、重要事项做到当年审计全覆盖。建章立制,强化审计整改问责。一是完善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负责、政府督
察室和审计机关督办、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审计问责机制,加大乡村振兴领域审计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建立报告、
通报、移送、公开等工作机制。三是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审计与督察、巡察、专项整治等工作融合,形成乡村振兴监督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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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zhengtu342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