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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财》学习笔记(四)

 仇宝廷图书馆 2021-12-15
P89:【利用存货造假的手法】
最后一段:一是通过虚构商品采购流出资金,再将资金流回企业,虚增利润;
举例说明:上市公司甲向体外公司A虚假采购一批原材料,这批虚构的“原材料”的价值为1亿元,于是甲支付给A公司1亿元,但甲公司实际上没有收到任何“材料”(但钱确实是付出去了!),只是记一下账而已(借:原材料 1亿元,贷:银行存款 1亿元,简化起见忽略增值税等税费),为隐蔽起见,A公司再将钱转至B公司(同样是体外公司),B公司拿到钱后,就可以用来向上市公司甲购买商品或服务了。
再来看甲公司,记录在账面上的1亿元虚假原材料,需要进行“加工”(当然,如果是商品流通企业的话就不需要加工了),加上厂房设备折旧、人工费用等,“加工”完成后,账面价值就不止1个亿了,假设为1.2亿元吧。
一切准备就绪,B拿着1亿元现金来甲公司“采购”商品了,因为甲公司流出1个亿是为了“创造”利润的,所以甲公司账面上1.2亿元的虚构存货就没办法全部结转至营业成本,假设甲想实现20%的毛利率,则只能结转8000万元“存货”至营业成本,剩下的4000万元就只能躺在账面上,造成存货的“虚胖”,等着以后有机会再“洗澡”。
这里的体外公司A、B与甲公司其实是一伙的,不是“外人”(谁敢把这么多资金打到陌生人的公司?),只是没有进入甲的合并范围而已。
由以上分析可见,利用这种方法“创造”本期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仅仅是记录在账面上,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无法结转的“存货”,这些“存货”只能在后期以计提减值的方式来“毁尸灭迹”。
P90:【造假的根源: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
企业的存货核算比较复杂,在生产企业中,可能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因此需要进行精细的核算,保证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在会计上,有一个分支叫“成本会计”,就是专门负责核算成本的(我也没学过图片),但作为投资者,不需要了解地那么深入。
个别计价法,就是每件产品单独核算,这个核算工作量就会很大,所以只能用在一些特定的产品上,比如飞机、轮船等单件价值很大、易于分辨且数量不多的产品上。制造一艘轮船时,将各种采购成本统统放在一个账户上(可能有很多明细),厂房和设备折旧以及人工费用等也放到这个账户上,最终制造完成后,再将这个账户的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
先进先出法很简单,就和我们平时排队进站上车一样。
再来看加权平均法,买10斤苹果,其中6斤的价格是10元/斤,另4斤的价格是8元/斤。这10斤苹果的算术平均价=(10+8)/2=9元/斤,而加权平均价=(10*6+8*4)/10=9.2元/斤,所谓“加权”就是加了苹果质量这个“权”,显然,加了“权”之后的平均价更加合理精确。
P91第一段例子:期初存货账面价值100万元,注意这里的“存货”并不是指公司所有的存货,而是指经过加工后可以销售的存货——产成品。我们在思考存货问题的时候,有时需要将存货拆分出来思考——原材料、在产品(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产成品)。
本期生产300万个,生产成本500万元。生产成本是一个会计科目,但我们在财报上看不到这个词汇,在财报中生产成本叫作“在产品”。原材料开始加工时,将原材料结转至生产成本,加工过程中的各种厂房设备折旧、工人工资、能源费用等等也进入生产成本,直至产品下线后,将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因此,这里的生产成本500万元,因产品加工完成,应转至产成品,导致产成品账面价值增加500万元。所以产成品的加权平均成本就是:(100万元+500万元)/(100万个+300万个)=1.5元/个。
所谓“移动加权平均”,就是每下线一批产品,在将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时,都要进行一次产成品成本的计算,就是“实时动态更新”,销售时以最新的单位成本乘以数量确定营业成本,很显然,这种方法确定的营业成本更加符合实际。
关于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之间的流转,我之前的“折旧流程图”中也基本包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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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1:【会计魔术的精彩表演】
P92的案例比较好理解,此处不展开讨论,但我想试着与本文开头那个例子进行一个对比,看看有啥区别。
两个案例的相同点:都导致期末存货增加、毛利润增加、净利润增加。
两个案例的不同点:
  • 案例1增加的是“虚构”的存货,仅仅存在于账面上,而案例2增加的存货是实实在在的,不仅账面上记着,而且现实中也确实有。所以案例1的存货只能以“减值”的形式来消灭,因为它本来就是个账面数字,而案例2的存货就要看产品的性质、产品的竞争力、以及市场需求等众多因素,但这只是分析,在财报上可能看不出来;
  • 案例1以增加收入来提高利润,案例2以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并且案例1的毛利率可以通过营业成本的结转量来“调节”,毛利率越高,滞留在账面上的“虚构存货”也就越多,而案例2则通过控制生产量来进行“调节”,生产量越大,毛利率越高,当然在销量相同的情况下积压的存货也就越多。
P94:【新准则带来的变化(一):货币资金】
列报于“其他应收款”项目下的“应收利息”,或列报于“其他应付款”项目下的“应付利息”,仅反应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本段摘录自格力2019年报P43)
就是说,在新准则下,只要是使用“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统统放置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里;不是使用“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还是放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像我们熟悉的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债权投资等好多金融工具都是使用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的。
但是我翻了几家公司年报,这个包含在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的“应计利息”,一般都不会单独拎出来列示。例如格力美的的货币资金附注中就有“应计利息”,但茅台洋河中就没有单独列示(不单独列示并不代表没有)。
P95:【新准则带来的变化(四):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就是应收票据继续躺在资产负债表上。既然是继续躺在资产负债表上,那贴现和背书转让时又如何做账呢?贴现时(票据未终止确认),不去动“应收票据”这个会计账户,而是相当于向银行借入一笔短期贷款,就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等到票据真正到期的时候就可以终止确认了,就是短期借款没了,应收票据也没了,即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
背书转让但票据又不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我也没有整明白图片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已经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就不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了。但是对于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还没有到期的,但是已经被公司用于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公司必须在附注中披露相应金额。终止确认了还要继续告诉投资者,原因就是这些票据在资产负债表日还没有到期!
P98:【新准则带来的变化(五):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 VS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包括增值税,只要时间一到,债权人就有收款的权力;合同资产是否包含增值税,尚无定论,合同资产的收款权,取决于时间之外的其他条件,就是说债权人总要做点什么,然后才拥有收款的权利。从资产质量的角度来说,合同资产弱于应收账款。
P99的分众传媒和海康威视两实例,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区别,通俗易懂!
合同负债 VS 预收款项: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合同,公司还没将商品交给客户或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就先支付了一笔钱,并且这笔钱指明了就是购买合同中确定的商品或服务,公司后面只负责提供商品或服务、不承担退款义务,公司收到的这笔钱就是“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不包含增值税。与之对应的就是预收款项,它没有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客户有权要求退款,预收款项包含增值税。
如果客户仅仅支付了合同交易金额的一部分,相当于订金,那就仅记录合同负债(不记录待转销项税);若客户已支付“全款”,则确认合同负债的同时,将对应的增值税记录在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待销售完成后,将合同负债结转至营业收入,待转销项税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当然,还要确认营业成本。(这段是最近从老唐那里学到的,大家可要记住啊图片
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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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1:【第三节 投资类资产】
第二段:本节老唐依然是首先阐述原准则下的投资类资产,适用于新准则实施前的财报阅读,然后阐述由新准则实施带来的变化。
所以P101-P127是对原准则的论述,P127-P146才是新准则的变化。这一点在阅读的时候要注意。
P102:【投资性房地产】
会计准则规定:一家公司只能选择一种模式计量持有的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不可以部分采用成本模式,部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P103第三段:若对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不再需要计提折旧和摊销。这里的“折旧”指的是土地上面房子的折旧,“摊销”指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P103第四段:在我国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大多以成本模式计量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而在香港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则多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新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只能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占10%,未分配利润占90%),就是说成本模式转换成公允价值模式时,不允许产生利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允许转换成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但可以转成固定资产或存货(特指房地产公司),转成固定资产或存货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以计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企业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成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亏损必须计入利润表,但盈利只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是不能利用这种转换来赚取“账面利润”。
P104:【债权类投资】
这是一个大标题,包括P104-P110之间的内容。不能和“债权投资”混淆!
P104:【持有至到期投资】
这个名称是老报表里使用的,在新准则下,叫作“债权投资”,指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类投资;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那就叫作“其他债权投资”。
P105表格下面第二段:这种花5000万元现金购买5000万元债券的投资行为,处理方式比较简单,直接以购买成本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每年按票面利率产生的利息计入当年利润就可以了。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当购买成本等于票面金额时(对于发行方来说,就是收到的现金等于票面金额(忽略交易费用)),实际利率=票面利率。
为什么我要强调这种情况呢?就是我们经常听到:贷款、应收款项融资、银行存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以贷款为例,企业贷款1000万元,收到的现金也是1000万元,就是收到的现金=票面金额(合同金额),所以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实际利率法”,就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提利息,没有那么神秘。
关于上面这个结论,我进行过数学推演,具体的数学公式我就不列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拿着计算器或在EXCEL中找个实例验证一下。
我把未来现金流折现的公式(以3年期为例)改一下,以便更好理解:票面金额×票面利率/(1+实际利率)+票面金额×票面利率/(1+实际利率)^2+票面金额×票面利率/(1+实际利率)^3+票面金额/(1+实际利率)^3=现值(实际收到的现金或支付的现金)
当然,这个公式不能生搬硬套,要灵活运用,比如P106的例子,持有期间收不到利息,只能等到5年后才能一次性收到本金和利息共1500万元,套用上面的公式就是:票面金额/(1+R)^5=现值(实际支付的现金),代入数据就是:1500万元/(1+8.45%)^5=1000万元,这实际是一份“零息债券”,就是没有票面利率,但是折价销售。
我们在看外国书籍时(比如巴神的致股东信),经常看到两个词汇:票息和息票,啥意思呢?票息就是上面提到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而息票一词来自英文coupon,原指旧时的债券票面的一部分,债券持有人可将之剪下,在债券付息日携至债券发行人处要求兑付当期利息。现在发行的债券多采用电子化形式,但票面利率(coupon rate)仍被用来表示债券的利率。
虽然新准则下已经没有“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个科目了,但其基本原理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未来现金流折现公式的应用,太重要了!
用这个公式,可以解释为什么央行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可以打压股市和债券市场?,为什么巴菲特说利率是股市的万有引力?为什么债券的价格下跌,而我们却说债券收益率上升?
在这里引入“市场利率”的概念,其实这个没什么神秘的,就是上面公式中的“实际利率”,只是这个“实际利率”是资本市场参与者认为可以接受的、公允的“实际利率”,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公允利率”。
所以,当一个企业需要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时,就要考虑市场投资者普遍能够接受的“实际利率”——市场利率,如果利率定得太低,没人会把钱借给你,如果利率定得太高,当然对企业不划算。
当然,利用债券融资还要考虑企业的信用评级等复杂因素。比如一家信用评级高的公司,其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可能就很接近市场利率;而一家信用不太好、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就可能比市场利率高,道理也简单:如果“实际利率”相同,投资者肯定选择信用等级高、财务状况好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所以我们看到:国债收益率较低,企业债收益率高一些,烂公司发行的债券收益率最高。
当企业确定融资金额与票面利率后,再根据市场利率,就可以得出“现值”了,这个就是企业实际上可以收到的钱。如果企业想让收到的钱正好等于票面金额,那么就将票面利率确定为市场利率。根据前面的公式,我们知道,票面金额确定,市场利率也确定(不是说一直不变,而是发行的那段时间基本确定),公式就剩两个未知数:票面利率和现值,所以票面利率定得越低,现值就越低(收到的钱越少),票面利率定得越高,现值也越高(收到的钱越多)。
为啥央行上调基准利率会打压股市?逻辑就是:基准利率上升→市场利率上升→股权未来现金流折现值之和下降→股权估值中枢下移。
为什么债券的价格下跌,而我们却说债券收益率上升?逻辑就是:债券价格下跌(现值下降)→债券实际利率上升(因为公式中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都没有变)。当然,这是针对潜在投资者来说的,如果你之前就持有债券,那对个体来讲,短期收益肯定是下跌的,但是长期来看不一定,想想老唐在《价值投资实战手册》中关于泸州老窖的例子吧。
上述关于债券的分析一大堆,主要是我之前在看杨天南版的《巴菲特致股东的信》的P268-P269的案例时的思考过程,我想这些知识也是看懂致股东信所必需的。
P107:【交易性金融资产】
P108第三段:但一旦公司将某笔资产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后,就不再允许转换成其他科目资产。这句话要结合P135黑体字“金融资产重分类”下面第二段“原准则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允许重分类为其他资产……”来理解。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更多叙述,请看之前的文章:《财报中那些让人头疼的表格——交易性金融资产》。
P10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P110第二段第6行:计提减值实际上就是在该笔金融资产没有出售之前,提前将计入其它资本公积(或其它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到当期投资收益里。这句话如何理解?
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个会计科目,在最新的会计准则里已经取消,所以学习该科目的意义在于阅读上市公司历年财报。
《新手财》P10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是不会计入利润表的,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4年7月1日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卖出时,卖价与最初买入价的差额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同时从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资本公积中转销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
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的公允价值变动,只有在卖出时才会影响利润表。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如果出现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虽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能够反应,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能够反应,但是利润表却不能反应这种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可二级市场投资者最关注的却是利润表,从会计谨慎性的角度来看,计提减值可以在利润表预先反应这种下跌。
举例说明:企业2019年初持有1亿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至3月31日公允价值跌至7000万元,此时若不计提减值,则有3000万元的公允价值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利润表没有反应出来;若此时计提3000万元的减值损失,则公允价值变动不用再记录(当然也有可能是公允价值变动和减值损失各记一部分),以资产减值损失的形式在利润表反应。
在后续计量中,以新的账面价值7000万元为基准,与最新的公允价值作比较,记录公允价值变动(不能反应在利润表)。假设2019年6月20日以5000万元的价格卖掉(不考虑相关费用和税费),则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为:收到的价款-账面价值=5000-7000=-2000万元。
看吧,如果不先计提减值,则投资收益=5000-10000=-5000万元,而先计提了3000万元的减值损失后,提前反应在了利润表上,相当于提前将3000万元的公允价值损失,转入到了利润表投资收益中,提前反应给投资者,这就是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这是书上的原话,我个人理解是提前反应在了“资产减值损失”这个项目上,而不是提前转到当期投资收益里,不知道你是如何理解的?)
P110“长期股权投资”黑体字上面那两段话,我个人比较陌生,我的解读不一定正确哦图片
文末提醒:《新手财》是需要逐字逐句认真阅读的书籍。我仅仅是摘录了一部分并做一些思考记录,若引起歧义,以书本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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