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提出十条具体举措。 具体有哪些措施,资金如何投入,我们一起来看看。 措施一:坚持“五个留住”,落实“多规合一”,提升乡村建设规划水平 《通知》指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关键要保护好乡村。振兴后的乡村要“像乡村”“是乡村”,使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民族民俗等得到有效保护,充分体现乡村独特风貌。 坚持“五个留住”: ——留住“白”。守住“三区四线” (即: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绿、蓝、紫、黄线),多保留功能性“空地”、公共空间和生态空间。 ——留住“绿”。充分保护山体、林木、河流、湿地等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不搞“削山工程”“砍树工程”“填湖工程”“截流工程”,保留和扩大自然生态空间; ——留住“旧”。保护古街、古宅、古树、古道、古井等,实现聚落保存、古物重生,留住和唤起人们的乡愁。 ——留住“文”。把八闽大地悠久的农耕文化留下来,加强农村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延续历史文脉,保存文化基因,不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 ——留住“魂”。充分体现村庄固有风貌、特色、肌理、样式,展示独特的乡村精神气质,保护好不同乡村的独特味道,形成类型多样、特点鲜明、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完善乡村建设规划体系。 △青山环抱中的上杭县古田镇“红军小镇”吴地村 措施二:打造十个“千亿产业”,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 《通知》要求,在做强做优做大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7个优势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加大食用菌产业、乡村旅游业、乡村物流业的培育力度,形成10个优势特色产业,到2022年实现10个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千亿元。 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到2022年全省培育10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建设1000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成10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新增一批区域公用品牌、粮油商标品牌和名牌农产品;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1000个,建成一批特色农业大镇,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元农业产业强县。 措施三:推进两岸合作交流,促进闽台乡村融合发展 《通知》提出,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提升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新设一批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打造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的幸福家园。 深化闽台“农业+”旅游、康养、文化、教育、休闲等新型业态的合作,鼓励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建筑师、文创团队等来闽参与乡村规划、设计、建设,参与旧城镇、旧村庄改造的台资企业,同等享受相关用地政策。 △长汀县三洲镇曾坊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一角 措施四:实施“一革命四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在农村实施的“一革命四行动”指的是: ——实施厕所革命。2018-2020年新建改造1200座乡镇公厕、3000座以上农村公厕。到2020年完成37.5万户农村户厕改造,到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覆盖率达98%。 ——实施垃圾治理行动。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提倡“垃圾不落地”。2018年基本实现全省乡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实施污水治理行动。2019年底,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实施农房整治行动。将村庄规划、农民建房纳入村规民约,将农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私搭乱建问题整治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 ——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改造村庄公共照明和村内道路,组织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推进村庄“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村庄房前屋后整治。 措施五:建设“一中心一服务站”,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通知》要求,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土地流转、农房审批、计划生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民政救助、法律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一站式”服务。 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代办,为村民提供党务、村务、社务等便利化服务,打通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推进乡村文化传习所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传讲、文化传承、文化传播、文化传习等活动,使其成为传播思想、传承文化、留住乡愁的活动载体。 △永定区坎市镇清溪村注重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近年来,在发展产业的基础上投入800多万元建立翰林文化公园、新村公园、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医疗卫生室等,村民安居乐业。图为翰林新村,据了解,该新村占地57亩,计划建57栋楼房,目前入住40多户。 措施六:坚持投入优先保障,构建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要持续增长,确保力度不断加大、总量持续增加。 2018-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落实18亿元资金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年筹集12亿元以上“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提升粮食核心区粮食产能项目建设。每年安排13亿元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2018-2022年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扶持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市、县级财政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投入乡村振兴,并分阶段逐步提高投入比例。鼓励各级投融资平台增加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相关投资或担保规模。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措施七:完善保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资源要素支撑 《通知》指出,加强用地保障,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旧村复垦,拓宽旧村复垦实施范围,旧村复垦新增耕地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 加强用林保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优先安排林地定额指标,对涉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用林,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允许缺件受理、限时补正,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用海保障,落实村集体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加快沿海各地村集体海域使用确权和发证工作。 △连城县交通局、公路局携手将培田公路打造为农村“四好公路”示范路。图为近日养护人员在清整沿路的绿化带 措施八: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通知》明确,2018-2022年每年选认1000名以上省级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服务创业,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向二、三产业拓展。 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 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学历、年龄、专业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对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拓宽农技员选聘渠道,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以及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选聘一批产业紧缺、农民急需的特聘农技员。 措施九: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 《通知》要求,对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受表彰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对受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在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时给予政策倾斜。 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乡镇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10%~20%;村主干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以县为单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按照村主干基本报酬60%左右的标准。 措施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知》指出,到2022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比重达50%以上。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力度。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渠道,每个村储备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力量。 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 闽西日报记者 曾志明 罗玉文 郭亦斌 通讯员 赖守铭 黄水林 邱湄 统筹/莫志强 编辑/梁婷 来源:闽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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