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时,若不及时、安全、谨慎地进行正确处置,往往会导致更惨痛的“二次事故”发生。 2021年7月17日,冯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行驶在苏台高速前山隧道内时,与相邻车道一辆白色SUV发生刮擦后处置不当,后方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至此处躲避不及,正面撞上前方正在车后找警示牌的冯某,导致发生二次事故。冯某当场死亡,其女儿在躲避时摔倒,手部擦伤。 经调查,第一次碰撞事故非常轻微,两车均能正常行驶,但双方均未撤离到安全地带,而是就地停车查看车损。其中冯某的黑色车停在了第一车道,白色SUV停在了第三车道。当时隧道内车流量很大,大小车辆经过现场时纷纷急刹、躲避,但双方均未意识到危险。停车后,冯某打开双闪下了车,查看车损后将12岁的女儿也叫下了车。在车旁逗留片刻后,冯某打开后备厢寻找压在下面的警示牌。就在她拿到警示牌的瞬间,一辆白色小车从后方快速驶来,导致二次事故发生。 警示:高速公路如何避免“二次事故” 本来是一起轻微刮擦事故,但是由于当事人处理不当,造成惨剧发生,在这里提醒所有驾驶人,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能够移动时,一定要按“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将防范二次事故作为最紧要的事情来做! ①车靠边 在高速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如果是在隧道,并且车辆可以移动,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驶离隧道,移到右侧路边、应急车道等对交通影响最小的位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后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要把距离加达到200米,并且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 ②人撤离 车辆发生事故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迅速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以外的安全地带,不可在现场逗留、争论,并且视线一定要朝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③即报警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高速救援电话12122报警求助。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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