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知识与知识管理

 大前端之旅 2021-12-16

知识与知识管理

1、知识的分类

知识可分为两类,分别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凡是能以文字与数字来表达,而且以资料、科学法则、特定规格及手册等形式展现者皆属显性知识。这种知识随时都可在个人之间相互传送;隐性知识是相当个人化而富弹性的东西,因人而异,很难用公式或文字来加以说明,因而也就难以流传或与别人分享。个人主观的洞察力、直觉与预感等皆属隐性知识。

image-20210825082033463

2、知识管理就是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知识的识别、获取、分解、储存、传递、共享、价值评判和保护,以及知识的资本化和产品化。

3、知识管理的目标包括以下6个方面。

(1) 知识发布,以使一一个组织内的所有成员都能应用知识。

(2)确保知识在需要时是可得的。

(3)推进新知识的有效开发。

(4) 支持从外部获取知识。

(5)确保知识、新知识在组织内的扩散。

(6) 确保组织内部的人知道所需的知识在何处。

知识管理常用的方法和工具

知识管理是将可得到的各种信息转化为知识,以便于知识的产生、获取和重新利用,并将知识与人联系起来的过程。知识管理的基本活动包括对知识的识别、获取、开发、分解、使用和存储。

显性知识的管理

要做好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的知识管理,主要是要构建项目知识管理的制度平台。项目组织在制度平台的建设上有4点是必须做到的。

(1)创造更多的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机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团队成员的交流机会:组织物理环境的改造、组织结构的扁平化、设立网络虚拟社区。

(2)建立显性知识索引。

(3) 组织高层的参与和支持。

(4)与绩效评估体系的结合。

隐形知识的管理

1、隐性知识的共享途径主要有:

(1) 创建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知识团队的作用。

(2)构建项目组织内部的信任机制。

(3)项目组织隐性知识的编码化。

(4)设立知识主管,加强隐性知识学习与共享。

(5)项目组织内部建立限制知识垄断的机制。

(6)通过利益驱动,促进隐性知识共享。

(7)创建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知识管理的工具

通常,可以把知识管理工具分为知识生成工具、知识编码工具和知识转移工具三大类。

(1)知识生成工具。知识的生成包括产生新的想法、发现新的商业模式、发明新的生产流程,以及对原有知识的重新合成。

(2)知识编码工具。知识编码是通过标准的形式表现知识,使知识能够方便地被共享和交流。

(3)知识转移工具。知识转移工具最终就是要使知识能在企业内传播和分享。

学习型组织

1、学习型组织是一个能熟练地创造、获取和传递知识的组织,同时也要善于修正自身的行为,以适应新的知识和见解。

2、学习型组织的要素应包括以下5项要素。

(1) 建立共同愿景。

(2)团队学习。

(3)改变心智模式

(4)自我超越

(5)系统思考

3、学习型组织的特征是扁平式结构,而不是金字塔

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只是针对程序和文档,并不包括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专利法

1、一般来说,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只授权一项专利。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则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决定授予给谁。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2、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 !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应该按时缴纳年费。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如果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可以在期满前终止。

补充建议学的考点:

1、知识产权:包含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发明专利等。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

3、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4、知识管理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新的途径,知识管理包括建立知识库;促进员工的知识交流;建立尊重知识的内部环境;把知识作为资产来管理。

5、请结合著作权法进行学习。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