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隽:第三次分配与文化艺术▲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黄隽教授在第六届亚洲艺术品金融论坛上的主旨演讲第三次分配的含义2021年8月17号 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初次分配”是鼓励人们通过市场 竞争走向富裕之路,企业通过满足、引导、挖掘市场需求提供有效供给。换句话说,企业通过扩大就业、为社会创造价值,促进经济发展。这是企业 对社会的最大贡献,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能占据重要地位的原因。“再分配”是政府采取税收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再次分配,目的是调节贫 富差距和区域间的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和社会公平。“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和道德的理念引导下,企业和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慈善捐助是最重要 的方式。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6.7万个,较2018年有 显著的增长。在接受捐赠的主体来看,基金会、慈善会位于前两位,换句话说基金会和慈善会是接受社会捐赠最主要的主体。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以 及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信托规模也有明显的增长。慈善捐助的五大方向:医疗健康、教育救助、扶贫开发、救灾减灾、文化生态,其中文化生态是位于 第五的重要方向。文化艺术、激励机制与第三次分配文物艺术品是国家历史的印记,同时也是历史精神传承重要的载体,是国家软实力重要的体现。 国家需要保证个人享有文化的基本权利,所以各国对文化都有大量的投入。就欧美国家而言,欧洲大陆国家对文化直接的资助有比较高的共识,而美 国更注重市场机制,目的是保持社会对文化赞助持续的动力。黄隽教授解释道,文化建设光靠政府是不够的,社会力量参与非常重要。良好的制度安 排对于文化艺术行业长久保持动力至关重要。世界上知名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中大量的优质藏品均来自于社会各界的捐赠,如知名博物馆、美术馆收藏 的艺术家,尤其是在世艺术家的作品也是对艺术家的肯定和激励。2016年,我国出台的《慈善法》中指出,慈善捐赠社会在税收上享有一定的优 惠政策,社会机构和个人非营利性文化艺术机构捐赠文物艺术品或兴办博物馆,享有税收优惠和社会声誉的激励机制的设计。黄隽教授指出,用于慈 善活动公益捐赠的支出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换句话说在税前就能计算相应的税收优惠。我国所得税法和相对应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用于慈善 活动公益捐赠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之内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三年以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从政府来看,近些年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文化行业的发展,例如政府对兴建民营博物馆给予政策的激励,在评估补助、政府采购方面给予大量支持,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博物馆为建立基金会及多渠道筹措基金。?从企业来看,国内外的企业会每年将一部分资金或者利润投入到企业基金会中 。基金会是一种专业化的管理,和企业的特征或精神相匹配,从中体现企业的价值观,也有利于实现既定社会责任的目标。基金会也是经济发展到一 定阶段的产物,实际上也标志着慈善公益事业越来越专业化和规范化。在国内,基金会主要注册在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基金会 良好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从事慈善公益行业或者投身于捐赠;反观欧美国家,很多艺术机构都有来自基金会的支持,年轻的艺术家 也十分渴望来自专业的艺术机构的支持。在基金会中以艺术家命名的基金会比较多,比如说安迪·沃霍尔基金会、李可染基金会等等。黄隽教授认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慈善机构的造血功能也越来越重要。我国超过2/3以上的基金会长期只存款不投资,严重影响到慈善基金会后续的造血 功能。2019年我国颁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管理的规则。它指出开展投资活动应该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而且 投资所有的收益应该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作为慈善组织可以投资的三种情形:第一,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起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产品;第二,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第三,允许将财产信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资 。黄隽教授认为,无论从社会氛围还是法律法规方面、还是规范建设方面、或是专业性方面,我们国家在“第三次分配”上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虽然 《慈善法》捐赠有税收优惠,但就捐赠艺术品而言,估值、鉴定等方面还缺乏落实的细则,真正在税收上能够落到优惠还有待发展。更多关于《第三 次分配与文化艺术》的“政策建议”信息可以通过观看论坛直播获得...导语:2021年12月4日,“2021亚洲艺术品金融论坛(第六届 )暨艺术赋能数见未来高峰论坛”在沪成功举办。汇聚30位专家学者演讲,逾150位来自各个行业的嘉宾代表到场参与,超41万观众在线观看 ,200余家媒体报道,本届论坛继续全面升级和拓展数字领域的项目与合作,以更好地适应疫情防疫政策下的地域局限性,加深与国内外观众交流 ,为业界带来最前沿的艺术品金融行业研究和深刻洞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2021亚洲艺术品金融论坛(第六届)Asia Art&FinanceForum2021(The6thEdition)暨“艺术赋能·数见未来”高峰论坛?Art Empowerment&FutureDigitalizationSummtForum▲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黄 隽教授在第六届亚洲艺术品金融论坛上的主旨演讲第三次分配的含义2021年8月17号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 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初次分配”是鼓励人们通过市场竞争走向富裕之路,企业通过满足、引导、挖掘市场需求 提供有效供给。换句话说,企业通过扩大就业、为社会创造价值,促进经济发展。这是企业对社会的最大贡献,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能占据 重要地位的原因。“再分配”是政府采取税收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再次分配,目的是调节贫富差距和区域间的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和社会公平。“第 三次分配”是在向善和道德的理念引导下,企业和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慈善捐助是最重要的方式。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 20》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6.7万个,较2018年有显著的增长。在接受捐赠的主体来看,基金会、慈善会位 于前两位,换句话说基金会和慈善会是接受社会捐赠最主要的主体。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以及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信托规模也有明显的增长。慈善捐助 的五大方向:医疗健康、教育救助、扶贫开发、救灾减灾、文化生态,其中文化生态是位于第五的重要方向。文化艺术、激励机制与第三次分配文物 艺术品是国家历史的印记,同时也是历史精神传承重要的载体,是国家软实力重要的体现。国家需要保证个人享有文化的基本权利,所以各国对文化 都有大量的投入。就欧美国家而言,欧洲大陆国家对文化直接的资助有比较高的共识,而美国更注重市场机制,目的是保持社会对文化赞助持续的动 力。黄隽教授解释道,文化建设光靠政府是不够的,社会力量参与非常重要。良好的制度安排对于文化艺术行业长久保持动力至关重要。世界上知名 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中大量的优质藏品均来自于社会各界的捐赠,如知名博物馆、美术馆收藏的艺术家,尤其是在世艺术家的作品也是对艺术家的肯定 和激励。2016年,我国出台的《慈善法》中指出,慈善捐赠社会在税收上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社会机构和个人非营利性文化艺术机构捐赠文物 艺术品或兴办博物馆,享有税收优惠和社会声誉的激励机制的设计。黄隽教授指出,用于慈善活动公益捐赠的支出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换句话 说在税前就能计算相应的税收优惠。我国所得税法和相对应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捐赠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之内准予在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三年以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政府来看,近些年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文化行业的发展 ,例如政府对兴建民营博物馆给予政策的激励,在评估补助、政府采购方面给予大量支持,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博物馆为建立基金会及多渠道 筹措基金。?从企业来看,国内外的企业会每年将一部分资金或者利润投入到企业基金会中。基金会是一种专业化的管理,和企业的特征或精神相匹 配,从中体现企业的价值观,也有利于实现既定社会责任的目标。基金会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际上也标志着慈善公益事业越来越专业 化和规范化。在国内,基金会主要注册在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基金会良好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从事慈善公益 行业或者投身于捐赠;反观欧美国家,很多艺术机构都有来自基金会的支持,年轻的艺术家也十分渴望来自专业的艺术机构的支持。在基金会中以艺 术家命名的基金会比较多,比如说安迪·沃霍尔基金会、李可染基金会等等。黄隽教授认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慈善机构的造血功能也越来越 重要。我国超过2/3以上的基金会长期只存款不投资,严重影响到慈善基金会后续的造血功能。2019年我国颁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管理 办法,明确了投资管理的规则。它指出开展投资活动应该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而且投资所有的收益应该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作为慈善组织可 以投资的三种情形:第一,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起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产品;第二,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第三,允许将财产信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资。黄隽教授认为,无论从社会氛围还是法律法规方面、还是规范建设方面、或是专业性方面,我们国家在“第三次分配”上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虽然《慈善法》捐赠有税收优惠,但就捐赠艺术品而言,估值、鉴定等方面还缺乏落实的细则,真正在税收上能够落到优惠还有待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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