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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相关问题的分析

 律师戈哥 2021-12-17
原创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1-07-2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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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2篇 原创
文 | 稼轩律师  林宪培
预计预览时间:6分钟

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人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是刑民结合最直接的体现,关系到被害人以及被告人的切身利益,笔者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分类和伤残、死亡赔偿金的问题进行汇总。

附带民事诉讼的种类

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笔者把附带民事诉讼分为附带民事一般诉讼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 附带民事一般诉讼

附带民事一般诉讼是被害人对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提起的诉讼。主要包含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和因财务受到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涉及的罪名主要包含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二)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案件类型,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公益诉讼、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公益诉讼,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公益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由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请求不仅可以包含物质损失的赔偿,也包含了惩罚性赔偿金、赔礼道歉、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所涉及的罪名主要包含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污染环境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等。

附带民事诉讼中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

(一)交通肇事型附带民事诉讼中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问题

交通肇事型附带民事的案件不仅有交通肇事罪,同时也包含了驾驶机动车造成的其他犯罪,比如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交通事肇事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将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基本没有争议。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根据《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无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均可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二)非交通肇事型附带民事诉讼中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问题

非交通肇事型的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且在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差别,这也造成了不同时期、不同法院之间出现不同的判决,但目前司法实践判决中非交通肇事型的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当下主流观点。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陕高法发[2006]7号)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中明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性损失,故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应予支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虽然有相关规定,且现行有效,但笔者通过搜索陕西省相关案例,并无因此项规定法院判决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诉讼请求的相关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法办[2011]159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自愿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虽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基本都是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笔者通过检索引用该规定的案例,法院在判决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法院认为部分却很少引用该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2019-03公报案例(尹瑞军诉颜礼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支持伤残赔偿金应予支持的原因有三:其一、伤残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二、从公平的角度看,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甚至比纯粹民事侵权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不予支持伤残赔偿金,会导致受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得到的赔偿较少,遭受纯粹民事侵权行为的侵害得到的赔偿相对较多,对受害人不公平,支持残疾赔偿金更符合公平原则;其三、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看,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必然会对受害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造成受害人的生活成本增加和劳动能力下降,进而变相的减少了受害人的物质收入,残疾赔偿金应属于物质损失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限制。

综上2021年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并未明确将之前争议最大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纳入附带民事的规定,所以关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在非交通肇事型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赔偿的问题将会持续争议,也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主张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增加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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