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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趁娃上课偷情被捉,丈夫反被判刑6个月:拿了情夫2.5万赔偿费

 金华303 2021-12-19

婚姻当中,最可恨的应该就是“婚外恋”。

万一遇到这种事,还要亲眼目睹另一半的出轨,这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作为被背叛的一方,情绪化下的行为,又应该怎么样认定才合理?

01.

据“潇湘晨报”报道,30岁的路某某因妻子出轨的事,令自己妻离子散,还被刑事拘留。

明明错的是妻子,为何受到惩罚的却是自己?

这要从半年前说起。

路某某今年30岁了,自己与妻子张某结婚已几年,两人育有一个5岁的女儿。

在今年的3月份,他和妻子都在家休息。恰逢这天是星期日,女儿要去附近的一个培训班参加珠心算培训,由妈妈张某送过去。

本来这没有什么异常的,但是细心的路某发现,妻子张某只是送一下孩子去上课,却在出发前精心打扮,神色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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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直觉,路某觉得妻子肯定有问题。

其实在此之前,路某已经怀疑妻子有外遇,因为妻子从事的是电话销售工作,却经常以“加班”、“出差”为由,在外过夜。只是,路某一直没有证据。

而这天,路某决定“跟踪”妻子,一探究竟。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妻子送完女儿去培训班后,并没有回家,而是乘电梯去了下面9楼的酒店。

“我开始以为她只是休息一下,并没有多想。”路某说,他尾随妻子走到房间外,却听到里面有男人说话的声音。

剧情的发展可想而知,路某知道自己已经遭到背叛了。

他多次敲门后无人答应,便谎称自己没带房卡,让酒店保洁阿姨帮他打开房门。随后的一幕让他恼羞成怒,妻子竟然和一名陌生男子一起,做着不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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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张某被抓现行之后,慌忙穿上衣服离开了房间。

而在房间里,只剩下路某和那个陌生男子。

路某出于气愤,打了对方一拳。而后他并没有继续殴打,俩人进行了谈判。

这名情夫叫刘某,他主动提出要补偿路某,让他别为难妻子。

此时,愤怒之中的路某,提出了“过分”的要求:“你破坏了我的家庭,孩子马上就变成单亲了,我给你说个数,给我6万,我回去跟她离婚。”

刘某说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他打了几个电话向朋友借,分了3次才给路某转了2.5万元。

路某只是想给个下马威刘某,2.5万也算把事情了结了。临走前,他把桌子上的几百元现金也拿走了,但刘某说要留一些打车钱,路某便只拿走其中2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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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路某和刘某并没有互相留下联系方式,此后也没有联系。

知道刘某拿不出6万元,事后路某也没有要求他写欠条,这笔赔偿款也是刘某自己主动提出要给的,最终双方以2.5万元协商解决这件事。

回家后,路某就和妻子协商离婚的事。时至如今,俩人婚姻破裂已成事实,但孩子的抚养权未能达成一致。

路某希望孩子能够归自己抚养,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但没想到的是,在开庭期间,对方律师拿出了一张报案回执,说自己被控告敲诈勒索。

报案人正是那个叫刘某的情夫,在“酒店事件”发生一个月后,他去报警起诉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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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她是想让我在孩子抚养权上处于不利地位吧。”路某分析到。

刘某如果是因为这2.5万元,为什么不在事情发生后立刻报警,而是在离婚诉讼之后才报警呢?

而法院判决:路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因为,针对路某的行为,他当时打了刘某,是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钱财。虽然刘某有主观上主动赔偿的意愿,但路某提出的6万元超出了刘某的可赔偿范围。

而对于这个结果,路某并不服气。

当时打人是出于泄愤目的,而赔偿也是对方主动提出的。最终2.5万元的补偿费,也是俩人协商而定的。

刑满释放后,路某针对敲诈勒索一案,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孩子由自己带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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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这个事件,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

原本是一场妻子外遇被抓现行的闹剧,却演变成丈夫敲诈勒索的案件。

理亏的是妻子和情夫,遭背叛的丈夫却被反咬一口,这其中究竟是情理之外,还是法律之下呢?

任何人遭遇到背叛这种事,当下都很难保持理智。

路某发泄性地打人也好,收取对方赔偿费也好,都是出于自己是被婚姻伤害的一方,觉得自己是占理的,对方要补偿自己也是合情合理。

然而,这只是道德上的情理,而不是法律上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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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会有人为路某打抱不平:为何犯错的是对方,受到惩罚的却是自己?

在婚姻中,有外遇的一方本来就存在过错,但是,我们只可以去指责一个人,却无法审判任何一个人。

换言之,再大的过错,我们也只能从道德和仁义去谴责对方,但无权侵犯别人的利益,以此作为惩罚。

而路某,他把自己对遭受婚姻背叛的伤害和怒气,用暴力和经济赔偿的方式,获得心理补偿和安慰。

只能说,他的遭遇是可以被理解与同情的,但不能作为法律上被肯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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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婚姻的变故,我们需要一颗冷静的心,以及一个理智的头脑。

诚然,我们很难去原谅背叛的一方,甚至觉得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如果自己在情感和精神上已经遭到伤害,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岂不是一切皆空,得不偿失?

尽快结束不幸的婚姻,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才是明智之举。

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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