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2020年度工商年报时间过半 你年报了吗? 县内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年报信息公示工作。请在县内登记注册各企业、农民专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抓紧时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站,尽快填报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对逾期未年报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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