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是突如其来的东西。比如有人经常会从梦境当中获得灵感,但这就是一个小故事的灵感,肯定是构不成一篇完整篇幅的小说的。 灵感就像一颗种子一样,有了这个灵感,你才会有动力去想你的整个故事。 比如有了灵感以后,你设定一个人物,通过这个人物又设定故事的主线。你的主线里肯定需要很多配角,配角中又有一些能够帮助主角的人和阻碍主角的人。把这些人物立起来,然后再通过这些人物,来给人物与人物之间编造关系和故事。 但是你的整个故事要朝着你设定的那个主线,也就是你最终的任务目标去迈进。 这里有两个方法: 首先你可以先设主线,设了主线以后,你想讲什么故事?你觉得这些故事可以放在哪里?对于整个故事主线推动有没有作用?这个故事可以放在某一个阶段,然后你看能不能把它串联起来,这是一个小的方法。 另外一个是从人物关系下手。围绕主角创造一些人物关系,通过这些配角的人物关系来创造故事。 但是这个故事一定不能写偏,不能说以某个配角为主,一定要沿着这条主线去设置执行。 这就是设置剧情的两个方法,一个是以剧情为中心,一个是以人物为中心。 对每个人来说都不同,比如可能大部分人是倾向于第一种方法,但肯定也有人倾向于以人物为中心创作故事。 关于情节的延伸,这里摘录一部分国外作家所说的设计情节的方法: 我从来设计不出任何一个完整的情节,也从来无法在知道情节进展的情况下写书。我的情节是一点点诞生的,时间拉得很长,甚至可追溯到我开始着手创作作品的“情节记事本”。 我想每个作者都会有一个记事本,而它在我的写作中犹为重要。记下来的大多是些简单的话语,如我听到的新鲜词或奇闻轶事。但关于作品的最初的想法,系列的变化,衍生的枝节,次要的角色以及可能误导读者的情节转折等等都隐藏在里边。 尽管我心存想法的作品不止一部。有时一个念头会攫住我,让我现在就想写它,然后我拿出一个新的记事本,记下所有我想写的新作品的想法。于是,更多的想法开始诞生,我将它们集中于一个主题,记在记事本的开头。 当然,不是所有的想法都与新的情节有关,如一些“有趣的俚语”,一些关于角色的详细描述,关于房间、村庄的描写等。但所有这些都和情节有或远或近的联系。情节就是行动着的角色,而场所则映衬出情节所需的氛围,有时还会成为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总能清醒地意识到,我面对的将是一部两百多页的作品,必须有足够的材料、足够的故事将这些空页填满。在我写出了部分作品时,感到手头掌握的材料不能保证两百页的质量,而且我认为,已写出的那部分东西的质量是相当上乘的,我就更不想因为节奏拖沓或介绍分散而破坏了整体的效果。最后,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作出一个审慎的决定,即写一本篇幅更短的小说。 我一向认为,故事情节在发展上必须有足够的紧张和趣味来吸引读者阅读,否则,任何渴望成为通俗文学的作品都将是一部失败之作。 在我开始写作之前,我会把记事本的后半部分划分成若干章节,并标明每一章节所包括的内容。这项工作我一般提前两到三章来完成。举例来说,当我开始写书的时候,我已规划出前三章的内容,其他章节会在写作中接着一点一点地计划出来。 这些表明了我在情节设计上的主要特色:在写作过程中获得想法和灵感。手握一枝笔是对获得灵感最有效的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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