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 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 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 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 那么预收账款为什么是负债呢?预收账款是你们还没给对方货物,而对方先给你的钱,如果你将来不能给对方发货,还要把钱退给对方,所以预收账款不是资产,而是负债,并且是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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