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是气排球比赛的法规,是判断的依据。裁判员必须熟悉业务,严格执行规则。从第一裁判员到记录员,每个成员的工作都是一场裁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构成一个整体,这就需要每个裁判人员都能认真负责,互相尊重,密切配合。然而由于分工不同,裁判人员的职权、职责也各不相间,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对待分工,职责分明,才能保证比赛顺利进行。(1)主持临场裁判员、司线员、辅助人员的工作会议。(2)检查场地、器材、比赛用球和队员的比赛服、用具等。(9)观察第二裁判员和记录员核对队员场上位置,双方队长号码,明确前、后排队员位置等。(10)记录员和第二裁判员用双手上举表示工作就绪后,鸣哨发球。(4)如果队长声明抗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登记在记分表上。(1)第一裁判员站在裁判台上执法,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其他裁判员(第二裁判员、记录员、司线员)的合作,并赋予他们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的权利。例如:①在鸣哨成死球时,第一裁判员应迅速环视一下其他裁判员,再用规定手势做出最终判定。②当球击在界线附近时,第一裁判员要先观察相关司线员的旗示。第一裁判员有更改其他裁判员判断的权利,但须慎重。③比赛期间,第一裁判员一定时常观看第二裁判员(尽量在每次死球后和发球鸣哨前)。第二裁判员在需要的时候可能做出四次击球、连击等方面的提示。(2)对触手出界的判断主要由第一裁判员和司线员负责,当球通过拦网队员或后排防守队员飞出界外时,第一裁判员应观察司线员的旗示再做出最终判断。(3)第一裁判员应保证第二裁判员和记录员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其管理和登记工作。(4)第一裁判员可以改变他自己或其他裁判员的判定。如果已做出判定(鸣哨)之后看到其他裁判员(第二裁判员、司线员或记录员)有不同的判定。(5)如果第一裁判员发现某一裁判员不能胜任其工作,须将其撤换。 (6)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良行为进行判罚。如果其他裁判员发现任何不良行为,他们可以向第一裁判员示意并上前据实报告,由第一裁判员决定是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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