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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属于行政行为的问题?

 新用户2917K3Sn 2021-12-24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不服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属于行政行为的问题,下面由广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行政行为吗

1、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

2、不服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不服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以上就是本期的所有内容,广州律师网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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