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地图
先说一个发生在安徽芜湖的案例做引子。
今年5月31日傍晚,阜阳人徐某驾驶大货车途径芜湖市长江北岸的汤沟镇,徐某的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夫妻俩计划将一车木材从马鞍山市的含山县运往浙江省的宁波市。
在一个交叉路口,徐某妻子发现挂车上捆绑货物的两股绳子松了,便提醒丈夫停车捆绑,徐某于是靠边停车。
徐某预估捆绑时间不会太久,并未将车辆熄火,也没有开启双闪车灯及放置警示牌。他从挂车的右侧,也就是道路的内侧,将双股绳抛过货车顶部到挂车的左侧,准备重新捆绑货物。
此时挂车的左侧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但高高的车厢挡住了站在挂车右侧的徐某的视线。
就在徐某抛出的双股绳越过车顶往挂车的左侧下落的瞬间,路人郁某骑电动车经过这里,双股绳不偏不倚正好套住了郁某的颈部,致使郁某摔倒在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起由大货车司机引发的命案就这样发生了!
飞来的横祸,让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特别是被害人的家庭,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
这不禁让我联想起三年前发生在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的另一起案件,那起案件也是大货车司机所引发,但情节更加恶劣、后果更加严重。
“快停车,车前有人!”
案发地在八公山脚下
寿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的南部,其西南边与安徽省六安市相邻。
在2015年之前,寿县一直隶属于六安。为此,淮南人与六安人多年来为寿县的归属争论不休。安徽省委省政府最终决定将寿县划归淮南市管辖,恐怕还是充分尊重了寿县人文历史的发展与传承。
去寿县旅游的人大都会去参观那里的古城,它位于寿县北部的寿春镇,寿春镇的北边就是著名的八公山风景区。相传,刘邦的孙子、淮南王刘安曾经在八公山炼丹,结果歪打正着,发明了豆腐。
本案发生的具体位置,正是位于八公山南麓的寿春公路稽查站附近。这里往东50米是一处丁字路口,丁字路口往南过靖淮桥便是寿县古城,往西沿合阜公路S102线可去往淮南的凤台县,再往北就进入安徽的阜阳市。
稽查站的检查点就设在合阜路S102线245km处,从这里沿着S102公路往西大约四五米,就是淮南王刘安的墓地;刘安墓的对面,是著名的淮南豆腐主题文化园。
案发地点图示
2018年10月13日晚上,稽查站三队队长周庆宣与队友赵旭和陈继好在路边例行检查可能超限超载的过往车辆。他们穿着制服和反光背心,手里都拿着已经打开了的手电筒。
大约23时许,他们正在检查一辆已经靠边停车、挂徐州牌照的大货车,就见又有一辆从寿县北门方向开来的红色大货车在丁字路口缓缓左拐过来。这是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车身长度足有十几米,车上装了几十棵桂花树。
周庆宣当即和赵旭、陈继好呈梯形站位,拿着手电筒在车前示意,让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大货车便缓缓靠边停在了那辆正在接受检查的货车后面靠左侧的位置。
此时周庆宣和陈继好一右一左站在车头两侧,赵旭站在车头的前方。陈继好在大货车停住后,走到驾驶室边敲了敲车门,让驾驶员出示证件。
货车上的驾驶员并没有摇下车窗。据陈继好后来回忆:“车停了二三秒钟,发动机声音瞬间提高,然后就见车突然冲了出去。“
站在车头右侧的周庆宣迅速躲开,却见站在车前的赵旭被车头顶着连退几步,完全来不及躲闪,便被卷到了车下。
陈继好并没有看到赵旭被卷到车下的一幕,就听周队长追着突然开走的大货车高喊:“快停车,车前有人!”
然而,这辆装满树木的超长大货车毫不理会,在油门的轰鸣声中快速向西逃去。
周庆宣和陈继好赶紧发动稽查站的执法车向西追赶,一直追到汉淮南王墓门口的路边,就见红色大货车停在了那里。两名路政人员快速将执法车拦在大货车车头前,发现大货车驾驶员还坐在车上。
两人下了执法车后发现,在大货车后方有两条平行潮湿的血印,血印的另一头,躺着血肉模糊的赵旭!
此时货车司机也下了车,陈继好听见他在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发现赵旭可能已经死亡以后,周庆宣也打了报警电话,陈继好则给寿春稽查站站长洪波打了电话,告知赵旭被冲卡的大货车撞倒的噩耗。
附近寿西湖医院的120出诊医生接到急救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赵旭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寿县刑侦大队和八公山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调查。肇事的是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前面的牵引车挂阜阳牌照,后面的半挂车的车厢里,装了24棵桂花树。经测量,桂花树枝向车厢左栏板和右栏板分别外展了0.7米,向后外展了3.6米。
后经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肇事车辆的牵引车前部左侧与人体发生过接触碰撞,牵引车底盘左侧与人体发生过刮擦,牵引车后面的半挂车左侧车轮与人体发生过碾压;该车的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均处于有效状态。
另据安徽省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赵旭系因车辆碾压致多脏器严重损伤即刻死亡。
那么,这辆肇事车的驾驶员是谁?他为何如此疯狂?
肇事车辆
“不想被处罚,所以没停车!”
肇事司机名叫符秀山,1978年出生于淮南,只有小学文化,家住淮南市谢家集区。1997年,符秀山领取了A2驾照,成为一名大货车司机。
几年前,符秀山买了这辆重型半挂货车,并将该车挂靠在阜阳市太和县昌盛汽车运输公司的名下,主要从事长途货运。事发这天下午,他在合肥市肥西和庐江两县交界处附近拉了一批桂花树,计划按货主张某的要求运往阜阳市的阜南县。
据符秀山供述,他驾车从寿县北门一直往北,到八公山红绿灯丁字路口向西拐弯时,有三名身着制服的路政人员示意其靠边停车。
他说:“我停下了车,但没熄火,透过车窗,看见车头左前方站了一人,右前方站了两人。站在右前方的两个人都站在车头副驾驶的正前方,一个靠近中间,一个靠近右侧,距离车有一米左右。”
这时,站在车前左侧的执法人员上前拍驾驶室门,要求符秀山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符秀山曾经在这个稽查站被检查过,当时因为开的是空车,没有超限超载,很快就放行了。此次他拉的桂花树超长,就很担心会受处罚,于是就有了逃避检查的想法。
心里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符秀山在停车约两三秒钟之后又缓慢起步,他听见有人更加用力地拍打车子让其停车,他却依然继续加速,他认为他们虽然是公职人员,应该不会强行拦车,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他说:“我从车窗里看到了左右两侧各有一个人让开,心想他们三人都会让开的,就继续换档加速往前开了。当时听到有人更加激烈地拍车门并高喊让我停车,我以为这是因为闯卡了,他们很生气,还想对我进行处罚,所以没有停车。”
根据法医从肇事车辆提取的血迹、人体组织和灰尘减层印迹等相关证据分析,赵旭被撞倒后一直紧紧抓住牵引车的前桥,在被拖行了数百米后才精疲力尽地松开了双手,任凭牵引车底盘刮过身体,最后,载重量达几十吨的半挂车左侧车轮无情地从他身体上碾压了过去……
直到这个时候,符秀山才感觉车身明显晃了一下,已有19年驾龄的他这才意识到轧了人,慌忙通过后视镜往后查看,看到有人躺在地上……
公路稽查员执行公务竟被大货车轧死!如此惨案在当地引起了巨大轰动,人们对肇事者义愤填膺,对被害者赵旭充满了惋惜。
赵旭生前照片
赵旭是一名军转干部,出生于1969年,比符秀山整整大10岁。符秀山在19岁那年成为一名大货车的司机,赵旭在19岁那年在部队入了党。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以后,赵旭一直在寿县交通局工作,工作表现一直不错。
在单位是好同志,在家里更是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好兄长。赵旭的父亲去世得早,母亲一直跟他一起生活。妻子身体不好,没有工作,儿子刚刚大学毕业,此外还有一个患有精神疾患的哥哥常常需要他的照顾……
可以说,赵旭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年仅49岁便因公牺牲,让所有的家人陷入极度的苦痛之中。
2018年11月23号,赵旭遗体告别仪式在位于淮南八公山的北山殡仪馆举行,安徽省、淮南市及寿县的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群众200多人为赵旭送行,人们表情凝重、强忍病痛,在大家的内心深处,都盼望肇事罪能尽快依法受到严惩。
赵旭遗体告别仪式
他是故意,还是过失?
当赵旭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当地殡仪馆举行的时候,符秀山被关在寿县看守所听候审判。
惨案发生的当夜,符秀山便在八公山派出所接受调查,次日被寿县公安局刑拘,2018年10月26日被检察院批捕。随后,检察院指控他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赵旭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19年8月22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符秀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令符秀山赔偿赵旭的家人15万元的经济损失。
符秀山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他的主要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错误,他并不明知“被害人挡在其车前,启动车辆可能会导致其伤亡”,也没有“确定被害人已安全”的义务,他短暂刹停后缓慢加速行驶,起到了警示作用和给予了避开危险的必要时间,并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的动机,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求改判其无罪。
符秀山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基本相同,但认为对符秀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本文的开头,笔者讲了一个发生在芜湖的大货车司机扔绳索致人死亡的案件。最近该案在芜湖市鸠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货车司机徐某应当预见自己将双股绳从车辆右侧抛向左侧的行为会给左侧车道正常通行的他人带来危害,但因其疏忽大意未能预见,从而造成扔出的双股绳套住在左侧车道正常通行的被害人颈部,导致其死亡,其心理态度符合过失犯罪的法律规定。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徐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急救电话救助被害人,报警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对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两相比较,符秀山将赵旭撞死的行为,到底是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还是未能预见死亡结果发生的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属于无罪的意外事件呢?
本案的二审法院是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认为:
1、符秀山上诉称不明知其行为会导致被害人伤亡,没有确定被害人安全的义务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根据符秀山供述、现场证人证言及现场监控视频均证实,符秀山停车时间非常短暂,而符秀山停车时已看到被害人处于其车前中部接近盲区的位置,即使其辨解在重新启动时未看到车前有人属实,其也应当知道被害人当时可能处于其车前盲区,启动车辆可能会导致被害人伤亡后果的发生。符秀山在明知其行为可能对被害人造成伤亡后果情况下,负有确定被害人安全的义务。
2、符秀山上诉称给予了被害人警示和避开危险的必要时间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符秀山减速并停车,路政人员随即上前欲行检查,并无对符秀山会加速逃离的思想准备,符秀山短暂停车后缓慢向前行驶,并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相关证据也证实,符秀山在启动车辆时,被害人距离车辆很近,在车辆不断加速的情况下,并不足以及时逃避至安全地带。
3、符秀山上诉称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的动机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符秀山多次供称,其不愿意接受检查,遂逐渐加速驶离现场,其起步后,路政人员猛烈拍其车门让其停车,其不予理会,继续加速前进。其他多份证据也证实,符秀山是在逃避被害人等人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的动机驱使下,实施了加速驶离现场的行为。在实施该行为的过程中,造成了被害人被车辆碾压致死的结果。
符秀山在侦查阶段曾供称“我重新起步走时车辆并不快,我想用车头把车前的人分流到车两边”,“他们都是公职人员,也不会拿生命开玩笑的”。根据符秀山的上述供述,其对重新启动车辆时车前有人,其行为可能造成车前人员伤亡已经有所预见。符秀山供称其驾驶大货车近二十年,根据其驾驶能力、经验和经历,结合案发当时现场的客观情况,其在主观上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有未及避让的可能,在客观上符秀山也没有采取鸣笛示警、仔细观察确认等避免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积极措施。故其主观方面不属于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过失心态,而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符秀山及辩护人关于本案定性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安徽省高院在2019年12月6日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不超载超限就一定亏本吗?
如今符秀山应该已经开始在监狱服刑,但法院判决他赔偿赵旭家人15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除了那辆2013年出厂的解放牌重型半挂大货车,符秀山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年9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互联网竞价方式对该车进行了公开拍卖,后作价67312元交付给赵旭的家人,并书面告知他们,今后如果发现符秀山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据笔者了解,就在本案发生的一年前,符秀山曾经驾驶大货车在寿县城南撞伤过一位52岁的当地农民。那次车祸符秀山负全责,造成对方一根肋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虽然后来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但暴露出符秀山这位“老司机”安全意识的薄弱。
果然一年以后,符秀山酿成了更大的惨祸。
符秀山撞伤农民那次是在早晨不到六点的时候,撞死赵旭这次是在夜里11点多钟。从案件发生的时间来看,符秀山跑运输的确是起早贪黑,挣的也是辛苦钱,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他超载超限、野蛮驾驶、违规违法的理由。
在坊间,一直有“不超载超限就亏本”的所谓货运市场潜规则。一些可见的现实原因导致运输成本不断提高,同行间恶性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不断压缩,给众多跑货运的驾驶员带来很大的生存压力。
即便如此,大货车的驾驶员们也一定要对法律、更要对生命,怀有至高无上的敬畏之心!你的肩上可能担负着养家糊口的重担,你手中的方向盘更关系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哪怕少挣一点,哪怕暂时略亏一点,哪怕被迫另起炉灶另谋出路,也不能信奉“不超载超限就亏本”这样的伪命题,以致铤而走险恣意触碰法律的底线。
淮南寿县的符秀山,用血的事实再次告诫那些“不超载超限就亏本”信奉者们,如果继续一意孤行地抱着侥幸心理超载超限、铤而走险,最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生难以挽回的最大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