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荷兰永久居留申请条件欧盟永居申请条件 所谓永居,就是永久居留,等同于绿卡,也就是无期限的居留许可,自由出入欧盟申根国,并且可以在荷兰当地学习,工作都不需要任何签证了。 一般我们申请的永居有三类 荷兰发放的欧盟永居(Type V) 荷兰永居(Type II 标注EG-langdurig ingezetene) 荷兰永居(Type II 其他标注) 这三类永居有什么区别呢? 申请表是同一份 https:///documents/6009.pdf IND优先判断你是否满足欧盟永居type V的申请条件,如果满足就发给欧盟永居。不然再判断是否满足荷兰永居type II,满足就发卡。假如还不满足,他们会判断你是否可以获得当前卡的延期。 如果你在荷兰境内居留,没有区别。 三种居留卡的区别: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荷兰居留? 第一类人:已经在荷兰无间断居留超过5年的人 欧盟永居(type V)要求5年时间都是非临时居留(特例,上学算是临时居留,但是时间可以折半计算)。 荷兰永居(type II)不限制你过去的居留是否临时,但是要求在申请永居的时候,你的居留必须是非临时的。 第二类人:超过10年以“特权状态”居留的人。关于这个特权状态的申请,估计和大部分人没有关系 第三类人:有比利时或者卢森堡的国籍的人 申请永居的六个前提条件 第一条要求至少住满5年,并且5年里不能有单次超过6个月或者累计超过10个月不在荷兰住。荷兰永居包括留学的时间,欧盟永居留学时间算一半 第二条是经济收入要求。需要达到一定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是要求在市政厅里有你的个人信息BRP。这个只要在市政厅里报过地址的应该都有. 第四条要求不能对公共安全有危害 第五条是要求你已经融入荷兰社会。对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意味着通过融入考试,拿到荷兰语初级证书。 第6条是要求申请的时候持非临时性身份,比如有1年以上的工作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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