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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计划三年完成棚户区改造41万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

 孙行悟空 2021-12-27

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文/李远莉 图/徐昆) 12月24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省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至2023年,贵州省将完成棚户区改造41万户(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介绍,贵州主要从项目化推进落实、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五个方面,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介绍相关情况

项目化推进落实。坚持市场化运作,按照收益平衡、肥瘦搭配、区域平衡、整体统筹的原则,采取打捆、组团等方式包装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盘活、配建等方式策划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今年以来,全省已储备棚改项目约750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0个,完成棚户区改造约9万户,完成项目投资约360亿元。

多渠道筹集资金。成立融资专班,制订工作方案,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包装棚改专项债项目,采取PPP等市场化方式对棚改项目打捆融资转型,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今年以来,累计下达87个棚改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11.75亿元,完成棚改项目市场化融资转型322亿元,审核通过棚改新型城镇化投资基金34.75亿元,覆盖了9个市州68个县区。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向中铁建、中铁置业等大型企业推介优质项目,采取社会资本单独投资或与平台公司合作投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今年以来,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棚改项目61个,涉及投资约103亿元,计划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1个,涉及投资约48亿元。

加大通报激励力度。对各地棚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和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监测,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实施动态预警管理。围绕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的要求,规范棚户区改造方式、改造对象、改造项目动态调整的程序、要件、要求等,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切实提升城镇品质。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建设进度等问题,建立了项目预警制度,分别由省、市、县逐级对相关责任主体启动红、黄、蓝预警,实施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陈勇说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现明年一季度“开门红”,省工信厅已对2022年计划实施的项目逐一进行审核,逐一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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