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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抽查主要问题汇总

 教授的拐杖 2021-12-28


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 期间核查记录不全,缺少外检设备的期间核查记录,如:回弹仪等;反力架DJJC66-1设备档案不全,缺少计算书等内容。

2. 静载锚固试验环境未完全封闭。

3. 2021-GH-008-01检测报告原始资料中缺少芯样量测记录;2021-GH-008-01焊缝检测报告中结论与原始记录不符,原始记录中未明确检验等级。

二、江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力学室未配置游标卡尺;无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校准记录;应力环标定曲线信息不全。

2.干燥器中存放1组无标识矿粉;抽提室存放多桶无标识溶液;混凝土拌合用钢板厚度、挠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3.无盲样管理制度;期间核查有效性未经过技术负责人确认;化学试剂及标准物质供应商档案存档不齐全。

4. 集料试验报告页码不全;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要求编制相关资料。

三、****(江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 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中环境条件记录为室温,不能反映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砂浆回弹仪检校合格标签过期。

2. WT-202005-0101岩石任务单中直接填写状态为饱和状态,状态确认不足;留样室内材料标签显示留样时间均为30天;无盲样管理制度。

3. 砂当量冲洗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马歇尔击实试模未编号,马歇尔击实仪距离烘箱距离过远,不利于温度控制。

4. BG-202107-JAJ-0001道路标线抗滑检测修正值有误;BG-202102-WJL-0029灰剂量检测报告中允许偏差执行有误。

四、江苏省南京****检测所

1.持证人员21人,不满足综合乙级≥23人的标准要求。

2.缺少混凝土芯样劈裂强度试验用夹具;土基CBR应力环量程过大,不满足实际需求;回弹仪检校合格标签有效期不符合规范要求。

3.JYJCS.ZLJL.74-2018任务书钢筋类别填写不全,且与原始记录不符;无盲样管理制度,JYJCS.ZLJL.74-2018任务单中任务下达人与试验接收人为同一人。

4. 检(2021)-JGT-001回弹检测报告中部分记录表缺少碳化深度检测数据;检(2021)-GBH-00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未体现2次测试数据;JL-2018-SNJ-01水泥胶砂强度试验记录抗折强度破坏荷载未记录。

五、南京****检测有限公司

1.力学室弹性模量检测仪缺少1个千分表;砂浆保水性试模1个,配备不足;钢筋冷弯压头未检校。

2.水泥室养护箱内2组胶砂试件样品编号不规范,试件浸水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3.期间核查计划缺少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水泥混凝土抗渗试件龄期已达42天,未执行偏离程序。

4. LT-20211037桩基超声波检测报告中检测桩长与设计桩长不符,无相关情况说明;LT-20211037桩基超声波检测原始波形未归档;LT-2020100549细粒土颗粒分析采用筛分法,方法有误。

六、南京****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缺少扇形塞尺、水泥混凝土劈裂试验压条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水泥混凝土室钢板尺寸不满足要求。

2.期间核查记录(编号:GL01010004-1)中称量质量超出检定砝码总质量。

3.抽提室中存在2组无标识混合料;样品室中存在1组基准水泥,贴待检标签;WT-210101-004钢筋委托样品流转不规范,样品状态未确认,直接打印可检状态;无盲样管理制度。

4.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日射明显,无隔热措施;养护室密封保温措施不足;

JL-210721-SYH-001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记录中试件尺寸、承压面积数据为复印;WT-210427-004混凝土配合比委托单中外加剂掺量与检测报告掺量不符。

七、江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100kg电子秤期间核查,数据记录有误;三米直尺用塞尺损坏;测量室存在损坏及报废的仪器,无停用标识;水运工程用集料压碎值筒未检校。 

2.力学室存在无标识的样品;外加剂留样不规范,储存容器为饮料瓶;无盲样管理制度。

3.水泥胶砂振实台无橡胶密封圈;击实仪无底座,未固定;养护室感应探头缺失。

4. 部分委托单、任务单、检测原始记录归档文件为复印件或部分内容复印,如:GLJL-2021-WJJ-002/GLRW-2021-056/GLWT-2021-015等;GLJL-2021-XCJ-0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记录中未记录测试角度,未明确具体构件编号。

八、江苏省南京市****研究所(回头看)

1. 缺少扇形塞尺;300/600kN万能试验机未进行期间核查;编号:JC-079-12的回弹仪检校合格标签过期;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未检定。 

2. 无盲样管理制度。

3. 2021A0101路基弯沉检测K1、K3值取值未明确;2021A0303桩基超声波波速、临界值、声测管编号等信息缺失,桩基超声波测桩原始波形缺失;2021A0109****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原始资料未归档;2021A0101路基弯沉代表值计算有误;样品编号A0369GJ01钢筋原材试验记录中HPB300直径10mm光圆钢筋弯曲用弯芯直径为40mm,不符合规范要求。

4.《公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JTG 3223-2021)未受控留存;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要求编制相关资料。

九、南京****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母体监管记录缺失,且形式不统一。

2.土基CBR应力环量程过大,不满足实际需求;砂浆保水性试模1个,配备不足;水泥安定性砝码杂物附着,终凝试针弯曲;未配置裂缝测宽仪,且无仪器借出记录;万能试验机设备档案中存在多台套压头,不能有效与现有设备对应。

3.水泥负压筛筛孔封堵明显;混凝土泌水率筒无标识编号难以判别;硫酸铜残液未清理;WT-21052803水泥砂浆配合比设计涉及材料采用统一编号;外加剂留样不规范,储存容器为饮料瓶;混凝土养护室部分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缺边掉角;无盲样管理制度。

4.酸式废液桶为塑料材质,不满足管理要求;留样室温度记录数据精度为0.1℃,超出温度计精度示值。

5. 硝酸(1+100)溶液配制记录缺失;BG-2021-JGT-000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未明确浸泡过程,未明确集料粒径范围;硝酸银标定记录结果与原始记录(JL-20201-XJL-0028)中数据不一致。

十、中交****有限公司试验室

1.未配置坍落度仪标尺;混凝土钢试模1组、砂浆保水性试模1个,配备不足;未配置软弱颗粒含量专用设备,采用土压力仪替代;粗集料坚固性试验未配置溶液试桶,硫酸钠溶液未摆放在化学试剂专用储藏柜。

2.液塑限仪未校准76g圆锥质量;土的压力仪量程偏大,且应力环未建立关系曲线。

3.多处存在无标识的建筑材料;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涉及材料统一编号;(5-25)mm碎石检测记录中未明确掺配比例;材料抽样、检验未按程序文件执行,无委托书、任务通知单、取样单等。

4.力学室水泥抗压夹具无检定合格标识或停用标识;样品室、留样室合并使用;分析天平未独立摆放,易受外界干扰;雷氏夹未独立存放;电控安全开关外接插排,存在安全隐患。

5.程序文件、质量手册未签字;程序文件相关表单未受控;对抽样控制程序、样品管理程序不熟悉;人员质量监督记录中检测人员操作无记录。

十一、无锡****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 掺和料室高温电阻炉地线未连接,存在安全隐患。

2. 缺少外检设备的期间核查记录;软化点钢球重量校准1个,且技术标准有误。

3. JL-190619-JGT-001水泥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记录无芯样量测记录;BG-190619-

JGT-006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检测报告中检测依据有误;BG-210508-QLJ-004桥梁定检报告未按照《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要求出具报告。

十二、江苏****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沥青混合料室马歇尔电动击实仪未配备滤纸;现场检测室酚酞溶液过期;缺少外检设备的期间核查记录。

2. 对程序文件不熟悉,如:质量检验保证程序、不符合检验工作程序。

3. 混凝土室科室负责人读取干湿温度计不熟练。

十三、徐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沸煮箱排水阀锈蚀堵塞,无法排水;现场检测室设备领用记录填写不全,未填写红外测温仪、钢尺等设备。

2. 2021年01月20日检测两组回弹强度不合格,未登记不合格台账。 

3. G-210825-XJL-001细集料砂当量试验报告主要仪器缺少砂当量仪;BG-210615-

CJL-002粗集料报告筛分数据与记录表数据不一致;BG-210526-TGJ-002土工检测报告中判定依据与委托书、通知单中不一致。

十四、邳州市****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1. 母体机构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

2. 100t万能机采用读盘式设备,精度不能满足试验规程要求;部分设备停用管理未按照程序文件进行审批(如土工室油浴锅、砂浴锅);水泥留样状态标识卡无留存期限信息;1000mL、500mL容量瓶未能提供校准证书。

3. 未登记0.1%甲基橙指示剂配制记录台账;未建立不合格台账;未能提供标准物质验收记录。

4. 比表面积仪、负压筛析仪放置在水泥室,布置不合理;标养室中试件摆放较紧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BG-2021-TGJ-001土工检测报告中使用PJG-TG12电子天平与记录表中PJG-TG16不一致。

十五、徐州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沸煮箱水头锈蚀堵塞,未安装密封排气装置;部分损坏设备、长期停用设备放置在各功能室,未集中存放。

2. 针片状规准仪合格证、环刀合格证过期;外检室钢直尺、路面构造深度尺无合格证;雷氏夹自校记录中未显示雷氏夹编号,自校内容不全;未建立回弹仪率定记录。

3. 样品室样品标识缺少规格型号、状态信息;未建立标准溶液配制台账;留样台账内容缺失,已处理样品无记录,样品留存数量与台账数量不一致;委托单WT-20210108中未明确判定依据。

4. 未建立不合格台账;未能提供标准物质验收记录;标养室混凝土试件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存放多组过期混凝土取芯试件。

5. 化学室只配置酸性废液桶,未配置碱性废液桶;负压筛析仪存放水泥室,不满足环境要求,水泥标准粉无防潮措施。

6. 混凝土搅拌室为临时搭建板房,布局混乱,环境较差;水泥混凝土拌合区域环境较差,设备、材料摆放较为凌乱,底板钢板未固定,且尺寸、厚度、挠度均不满足GB/T 50080-2016规范要求。

7. 水运工程回弹强度检测报告(编号CJ2019131301Z1640)试验规程未采用水运规范。

十六、常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缺少扇形塞尺;沥青混合料室拌合用板置于室外;酸碱废液均使用塑料桶。

2. 恒应力抗折抗压试压机期间核查采用非标物质,评价不能有效对应;裂缝测试设备缺少测距的检校。

3. BG-210106-JGT-00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中判定标准未明确;BG-201222-JZS-001桩基检测报告原始波形存盘号与实际不符;BG-210506-TGJ-001检测报告原始数据记录有误。

十七、江苏****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BG-210806-CJL-001、BG-210803-XJL-001路面粗细集料报告试验人、审核人不具备相应资格;RW-210802-001任务单中参加人员不持相应证书。

2. 缺少扇形塞尺、坡度尺;抗弯拉弹性模量设备配件不全,无法进行试验;摆式摩擦系数仪橡胶块脱落;DQ-10三米直尺水准气泡损坏。

3. 盐酸未放置在危险品储存柜;已检沥青(已贴封条)未存放在留样室。

4. SN-11电子天平、LQ-23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中测试量程超出仪器最大量程;DQ-82渗水仪校准证书中未校准仪器底座内径。

5. 力学室试验残件中的钢筋、钢筋网片无相应标识,无试验痕迹;水泥养护箱中试块无标识,未完全浸水养生,存在断裂现象;沥青混合料室1组碎石无样品编号;集料室储存柜中3份水泥无样品标识;土工室烘箱TG-32内1组集料无样品标识。

6. 标准物质如标准砂等直接置于地面;水泥室雷氏夹锈蚀明显;沥青室分析天平干燥器皿直接置于称量面;软化点用钢球未独立存放,置于桌底;电子天平使用后称盘倾斜;砂当量用标准液摆放不规范,置于试管盒中,且无标识。

7. 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编写相关文件。

十八、苏州****检测有限公司

1. 2021年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2. 标准砂和基准水泥放置于留样室中;查期间核查计划表WES-600-12数显式万能试验机2021年03月01日有实施计划,实际未执行;无内部校验规程;水泥净浆搅拌机锅壁与叶片的距离、混凝土试模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自校。

3. 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SN-25.1)摆放在水泥室,不满足环境要求,BG-210726-

SNJ-001胶砂流动度记录和报告中均未登记主要设备胶砂流动度仪,不利于溯源。

十九、昆山市****中心有限公司

1. 2021年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2. 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未对使用频率低的进行保养;部分马歇尔试验试模未编号,淘汰马歇尔试验试模锈蚀明显,未及时清理;水泥净浆搅拌机校准内容不全,锅壁与叶片的距离未校准。

3. 沸煮箱摆放位置不合理,缺少通风设施;留样室存放杂物;力学室两台万能试验室无安装防护措施。

4. BG-2020-XJL-0087细集料砂当量检测报告结果与原始记录不一致;BG-2020-

KZF-0020、BG-2021-KZF-0016矿渣粉三氧化硫、烧失量值计算错误,记录表中无坩埚质量,不符合溯源要求。

二十、太仓市****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1. 2021年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2. 负压筛析仪放置在水泥室,不满足环境要求;沸煮箱放置在养护室门口,排水、通风不畅;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和评价表不完整,液压式万能试验机结论未填写;水泥净浆搅拌机锅壁与叶片的距离未按每月进行校验;设备管理员无授权文件。

3. 采用新样品管理系统时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

4. L21-03-0091-01沥青软化点第2组试验数据未记录,软化点结果未修约;沥青任务通知单(编号46170701)中检测参数缺少上面层厚度,出具上面层厚度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中(X21-05-0176-01)无上面层厚度数据及结论;L21-01-0021-01 AC-20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密度试验样品取样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应不少于2000g。

二十一、常熟****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1. 母体机构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2021年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2. 贝克曼梁未放置固定地点,存放在检测车厢,易变形;未建立仪器设备保养记录;未按校验规程执行仪器设备自校。 

3. 留样信息标识中缺少留样日期等必要信息;未建立样品出入库台账、不合格台账;无盲样管理制度。

4. 未建立2021年度质量控制计划;设备停用未按照程序文件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审批。

5. BG-2021-TYH-045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报告缺少判定依据,未表述试验检测结论;两份沥青样品(014、015)出具报告编号均为BG-2021-LQJ-007,编号不唯一。

二十二、江苏****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2021年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年度培训计划不全,只有2、3、5月份。

2. 三氯乙烯置于留样室,未按危险品进行专人管理;未建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总计划;停用设备未贴红色状态标识;水泥净浆搅拌锅与叶片的距离、混凝土试模未按规范规定进行自校;未建立不合格台账。

3. P04201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数显勃氏透气比表面积仪摆放在水泥室;恒温水箱摆放在沥青室不合理;沥青混合料搅拌机摆放空间狭小不利于操作;八轮平整度检测仪放置于办公区楼梯间。

4. 未按RB/T 214-2017要求更新体系文件;试验管理人员对体系文件内容不熟悉;年度内审、管理评审等活动未开展;温湿度记录表、仪器设备保养记录表未受控。

5. 委托单均无检测、判定依据、样品状态等信息;BG-2021-SNJ-003水泥试验检测报告中,设备一栏缺少比表面积所用的分析天平AR1140/ST-HXO2;BG-2021-SNJ-003水泥试验检测报告结论中,样品编号YP-2021-SNJ-003水泥任务通知单中密度判定规范选用GB 175-2007有误。

二十三、南通市****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

1. 标准物质蒸馏水未进行有效保管;渗水仪的设备校准证书中校准结果缺少标准环内径确认。

2. WT202107008 C35水下混凝土配合比委托书中缺少配合比信息。

3. 质量监督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合格供方评价表未更新,目前仅有2018年度。 

4. BG-2021-GJJ-07002最大力总延伸率参数无原始记录;铝盒质量清单中使用的电子天平的仪器编号(TG02)精度为0.1g,表中铝盒质量为0.01g。

二十四、南通市****检测有限公司

1. 缺少扇形塞尺;仅有2000g标准砝码检定证书,与期间核查记录中所用砝码不符;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校准报告中无声学指标。

2. 任务单中存在委托单编号,无法实现盲样管理;现场室贝克曼梁摆放不合理,易导致变形。

3. 质量监督记录中无相关记录;期间核查记录中无技术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的有效性确认。

4. JL2021JGT0100001回弹原始记录未体现测试面积状态及角度;BG2021XCJ0115基层顶面弯沉缺少当量圆记录。

二十五、江苏****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4人未办理注销手续;JL-210418-TGJ-001-06土的比重试验检测记录中数据记录笔迹与检测、记录人笔迹不一致。

2. 缺少扇形塞尺;水泥室个别雷氏夹指针间距不满足要求;JTSN-30电子天平最大量程200g,期间核查记录表中所用砝码为500g,超出仪器最大使用量程。 

3. 水泥留样袋不满足JTG 3420-2020规范要求。 

4. 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试验原始记录缺少试块长度数据;JL-210811-WPB-001-01无机结合稳定土击实检测记录中标准曲线中未标记出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率;BG-210425-XCJ-001弯沉检测报告,缺少K1、K3系数的确定及计算;BG-210303-JGT-00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判定依据有误。

二十六、如东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 铝盒未配置盒盖;沥青混合料抽提室缺少烘箱、电子天平。

2. 部分砂当量标准液未封盖存放,标识不全;未配置水银、三氯乙烯、甘油、滑石粉;弹性模量千分表合格证过期;扇形塞尺、角度尺未检定。

3. 功能室内存在无标识的试块、砂等物品;水泥留样袋不满足JTG 3420-2020规范要求,留样桶封样不规范。

4. 无基准水泥、水泥细度、比表面积标准粉等标准物质验收记录;合格供方评价仅有2016年度,缺少其他年度;检测人员质量监督记录无对应报告编号,无法溯源。

二十七、海门市****中心试验室

1. 缺少扇形塞尺、坡度尺;贝克曼梁缺少配件,不满足试验要求。

2. 仪器期间核查记录无技术负责人对核查结果有效性进行的确认,期间核查记录表无受控编号。游标量角器角度校准未校准90°,且其他角度测值误差超标;裂缝测宽仪校准范围从1mm开始,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3. 委托单WT-2021-035中样品(钢筋)未记录钢筋牌号;水泥留样袋不满足JTG 3420-2020规范要求。

4. 标养室地面中无排水槽,有积水;水泥室干湿温度计摆放位置过高,难以平视读数;沥青混凝土室混合料拌合机未固定;水泥标准养护箱显示的相对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 JL-2021-TYH0-003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中试件尺寸有误;JL-2021-JGJ-003回弹检测混凝土强度未进行角度修正值计算。

二十八、江苏****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 现场检测室缺少混凝土结构取芯机、秒表等设备;回弹仪、混凝土室电子天平无设备管理标识。

2. 水泥养护箱中放置的胶砂试样无标识;量砂标定台账中复核未签字;HZBG-20210WJL-001压实度报告中检测依据与委托单中检测依据不一致;HZBG-20210YCJ-001弯沉检测报告中判定依据与委托单、通知单不一致。

3. KGJL-2021-SNJ-001水泥胶砂强度试验记录表中,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抗折抗压试验机);HZBG-2021-WJL-003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灰剂量试验报告中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滴定管)。

二十九、连云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 坍落度筒期间核查记录中坍落度筒尺寸、捣棒尺寸记录错误;现场室918017108塞尺合格标识未在有效期内;仪器设备管理标识不一致;800119542夹具超检定日期,无检定证书;力学室1台打点机(5mm)无设备管理标识。

2. 化学室部分溶液无标识;未建立不合格台账;235-RW-JL-2106-02任务单碎石筛分检测依据错误,应用JTG E42-2005。

3. 负压筛析仪、水泥比表面积设备功能室未配备除湿器。

4. 作业指导书未按程序文件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

5. 水泥报告编号BZQ-BG-2101-SNJ-01原始记录中3d、28d抗折强度破坏荷载未填写,记录编号未填写、记录未签字;BZQ-BG-QLJ-2105-01对应记录表缺少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样品信息、试验检测日期、检测判定依据、设备信息。

三十、江苏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仪器使用记录中缺少任务单号或样品编号,不利于溯源;电子天平编号YYTG-03,量程(0-2000)g的期间核查,仅核查200g一个点,不完整;500mL容量瓶只校准一个,不符合重复性试验要求;化学室部分量筒未进行校准。 

2. 作业指导书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未分类使用;2021年内审不合格项整改资料中,未附整改佐证材料。

3. BG-2021-TPB-001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28d强度试验结果报告与记录表不一致;BG-2021-JGJ-022混凝土强度报告中检测依据与记录中检测依据不一致。

三十一、淮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无校准记录;涂镀层测厚仪(编号:ADYQ307)未校准厚度标准片;微机伺服液压万能试验机(编号:ADYQ160)校准结果确认记录内容不全。

2. 接样室缺少公正性声明;钢筋室无环境记录;作业指导书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

3. BG-2021-WPB-011无机结合料报告样品编号与任务单不对应;BG-2021-XCJ-023压实度报告判定依据与委托单中判定依据不一致;JL-2021-WJJ-047外加剂泌水率比试验结果修约错误,应精确到1%。

三十二、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1. 沸煮箱设备编号不唯一;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后清理不到位,搅拌叶片上附着较多水泥砂浆;全自动压力试验机(编号:SB29)未校准抗压夹具;未对马歇尔稳定度仪(编号:SB67)的流值测定装置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2. 水泥压力试验机台账签字不全;未建立不合格台账;WT-2021-002石灰有效氧化钙、氧化镁含量试验缺少判定依据。

3. 水泥标准养护箱温湿度计未粘贴合格证,且应放置精度为0.1℃温度计;危险品柜无管理标识,水泥标准粉未防潮保存,化学室缺少除湿器 ;电液式压力试验机未贴安全警示标识。

4. JL-2021-LQL-018记录表中主要设备旋转压实仪、电子天平无设备编号;JL-2021-TGL-001液塑限界限含水率记录表缺少锥入深度与含水率关系图;BG-2021-SNJ-034水泥报告未按照委托单及通知单要求体现标准稠度用水量、密度结果。

三十三、盐城市****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水泥恒温湿养护箱未配置精度0.1℃的温度计;玻璃器皿合格证无设备编号;李氏比重瓶只校准至24mL;无机结合料试模只配备9个,数量不足。

2.内审会议签到表中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未签字;内审员实际数量与体系任命文件中数量不符。土工、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基路面现场检测等试验规程更新后,作业指导书未及时进行修订。

3.BG-YH-2021-XCL-0211报告中回弹弯沉试验数据与记录表不一致;JL-GX-2021-SNJ-0017记录中比表面积相对湿度未填写、比表面积中的密度单位错误、拌和用水量精度错误;JL-GX-2021-GJJ-0020钢筋记录中断后标距数值填写错误;JL-GX-2021-GJJ-0023钢筋焊接记录中断裂位置无单位,量具精度与数值不符;BG-GX-2021-SNJ-0009水泥报告中密度值填写与单位不匹配;BG-GX-2021-CJL-0020粗集料筛分试验报告未下结论。

三十四、大丰市****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工地试验室监管整改回复资料中未附入佐证资料;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不规范,未明确该设备检定校准结果是否满足相应试验检测规程要求;内审检查表内容不全,不符合项整改确认不全,未附会议签到表。

2. 未配备行标用集料压碎值仪;负压筛析仪存放环境未配备除湿器,水泥标准粉无防潮措施。

3. 无水乙醇存放土工室操作柜,未按照危险品要求存放;危险品柜放置在储藏室,与其他杂物混放。

4. JL-2021-TGJ-MN-00土工报告中缺少锥入深度与含水率关系图;BG-2020-GJJ-S226-007钢筋规格型号HPB Φ300抗拉强度用1000kN的压力机,超出量程范围;BG-2021-SNJ-XHN-002水泥报告中判定依据JTG F30-2003已作废,检测依据填写不全,缺GB/T 17671-1999,报告中判定依据与手写原始记录不对应;水泥混凝土配合比BG-2021-TPB-S226-002检测依据JTG E30-2005已作废,报告中缺少主要仪器(压力试验机)。

三十五、江苏****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检师10名,检员1名未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 沥青抽提室未配置废液桶;水泥混凝土室试件间距不足(10-20)mm;溶液配制台账不全,无标准溶液标定台账;比表面积仪与负压筛析仪功能室未配备除湿器;砂当量检测试验设备未安装溶液冲洗支架;水泥室与现场检测室相通,影响试验温湿度控制。

3. 作业指导书的发布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进行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内审会议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未签到参加。

4. RW-210909-024~025细集料任务单试验参数与报告实测项目不一致;RW-210923-019~024任务单路基压实度试验依据、灰剂量试验依据引用错误;RW-210910-042~047水运工程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规程引用公路试验规程;溶液配制台账不全,未建立溶液标定台账。

三十六、响水县****工程处中心试验室(回头看)

1. 人员培训计划次数偏少,一年只有四次,培训计划中无JTG 3430-2020新规范学习,培训学习记录内容简单,无培训考核方式;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编制至2019年,不符合实际情况;部分设备校准确认不规范,未明确该设备校准结果是否满足相应试验检测规程要求。

2. 水泥室抗折夹具转轴无法转动,沸煮箱排水龙头锈死,无法打开;化学室、掺和料室未配备除湿器;仪器状态合格证标识无检定/校准日期、设备编号等信息;缺少EDTA溶液配制台账。

3.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后未及时对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进行修订;2020年管理评审中对省厅双随机检查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均未提及;作业指导书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

4. BG-2021-XCJ-0009-006路基路面平整度检测结论中判定依据与信息栏中判定依据不对应;BG-2021-CJL-0016集料针片状含量检测结果报告与记录表数据不一致;BG-2021-XCJ-0009-005检测结论中判定依据与信息栏中判定依据不对应。

三十七、东台市交通****检测中心

1. 2020年度内审报告中整改项人员培训考核方式未明确,质量负责人未签署意见;组织机构名称变化,未及时修订质量手册。

2. 人员培训计划简单,未明确具体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2021年只有2月份一次人员培训记录,人员培训考核方式未明确,相关附件材料未提供,人员签到表信息不全。

3. 未配备国标用集料压碎值仪;负压筛析仪放置水泥室、环境不符合要求;化学室放置比表面积试验仪,未配备除湿器;马歇尔试验试模只配备6个,数量偏少;无水乙醇存放沥青室,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李氏比重瓶校准至24mL,不满足试验用刻度要求。

4. 未建立不合格台账;BG-02-21012802回弹强度检测报告未盖专用标识章和CMA印章;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JL-2021-TYH-000001记录表中试验依据采用作废规范。

三十八、盐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沸煮箱锈蚀严重;沥青针入度测定仪锈蚀严重;无雷氏夹标定记录,标定砝码未挂绳;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无自校记录;负压筛析仪存放水泥室,环境不满足要求;沥青室液化气罐无安全防护措施;未建立不合格台账。

2. 化学室硫酸亚铁溶液、重铬酸钾溶液、硝酸银溶液等过期未处置;未配置碱性废液桶。

3. 内审报告抄送部门与质量手册中组织机构部门不对应,内审报告整改材料缺少相应佐证材料;作业指导书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发布,内容均为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4. JL-2020-TGJ-0009土的界限含水率缺少锥入深度与含水率关系图;BG-BKFQZSYL-2021-SPB-004砂浆配合比细集料用量报告与原始记录不一致;BG-2020-WPB-0009 EDTA滴定石灰剂量标准曲线报告,数据与记录表不一致且记录表无标准曲线图;JL-2021-SNJ-0001水泥比表面积试验,相对湿度不符合<50%的要求。

三十九、江苏****检测有限公司(回头看)

1. 水泥标养箱未配置温度计;坍落度仪保养内容填写“通电运行”,不符合实际情况;土工室温湿度计合格证上日期超出仪器购置日期 ;水泥室恒应力压力机校准确认不规范,未明确该设备校准结果是否满足相应试验检测规程要求。

2. 未建立不合格台账;盐酸标准溶液过期未处置;硝酸银未避光保存。

3. 负压筛析仪放置在水泥室,环境不符合要求;水泥标准粉存放无防潮措施;水银未按照危险品管理要求及时存放危险品柜。

4. 合格证信息不全,无设备编号;化学室温度计合格证过期;路强仪百分表未贴合格证。

5. 技术负责人变更,未及时修订质量手册;内审不符合项整改材料未闭合;管理评审报告未对2020年度省厅双随机检查情况进行描述,缺少改进措施;作业指导书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后发布。

6. WT-2021-032委托单中检测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参数,报告中无此参数;BG-2021-XCJ-025路面厚度报告中判定依据与委托单、报告结论中判定依据不对应;BG-2021-XCJ-026水泥稳定碎石厚度测点桩号报告与记录表不一致,报告判定依据与结论不一致;BG-2021-LQJ-032报告无沥青相对密度试验结果,但结论对该指标作出判定。

四十、射阳县交通****试验室(回头看)

1. 2020年省厅双随机检查通报中存在养护室、力学室分设两个院落问题,现场核查依旧设置两个院落,未整改到位。

2. 掺和料室未配备除湿器,不满足试验环境要求;未配备秒表、碳化深度试验辅助设备用钢钎;水泥标准粉无防潮措施、标准砝码随意放置,标准物质未集中管理;沸煮箱锈蚀严重;玻璃器皿校准证书中,不同刻度量筒、容量瓶采用统一设备编号,编号不唯一;250mL李氏比重瓶、500mL容量瓶校准证书缺失。

3. 无雷氏夹校准记录、雷氏夹无编号;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叶片无校准记录;未建立不合格台账;留样台账登记数量与实际留样数量不一致,过期样品未处置。

4. 沥青室恒温水浴放置在地面,不便于操作;水泥室未配备安定性用玻璃板;集料室未配备国标用压碎值试模;化学室万分之一天平无法开启。

5. 质量手册缺少主要人员任命文件;内审报告不符合项与整改报告中不符合项不对应;管理评审报告未对2020年度省厅双随机检查情况进行描述,缺少改进措施。

6. JL-2021-JGT-002-0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平均值修约错误,检测依据已作废;规范清单中存在过期规范,如:JTG E30-2005、JTG/T 152-2008、JTG E40-2007,缺少新规范JTG 3420-2020。

7. 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社保为事业单位性质。

四十一、宝应县交通****中心试验室

1. 混凝土室搅拌池未配备标准钢板,现有钢板存在弯曲变形。

2. 标准物质验收结果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对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特性量值及测量方法、不确定度进行确认;标准物质蒸馏水未进行有效保管;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管理程序与实施不符,未拟定核查计划及方法。

3. 留样台账中对在留样期的水泥已填写留样处理内容。

4. 检测报告台账中试验内容信息不全,查询不方便;无机结合稳定土击实记录(编号:JL-2021-WJL-0001-1)中干密度与含水率曲线图中未标记出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率;钢筋保护层厚度报告(报告编号:BG-2020-XCJ-0043)缺少原始记录。

5. BG-2021-TPH-0002-2水泥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报告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编写。

四十二、江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静水天平仪器使用台账存在代签现象;持证人员总数8人,较标准少1人。

2. 静水天平未配备恒温设施;集料室压碎值仪未配备捣棒;水泥室维卡仪初凝针弯曲;现场检测室灌砂筒缺少标定罐、玻璃板;缺少坡度尺、扇形塞尺。

3. 2台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记录不全;水泥室水泥抗折抗压一体机仪器使用记录和仪器软件历史记录不一致;集料室方孔筛合格证不齐全。

4. 万能试验机机盖后存在1根无标识的钢筋;养护箱底部存在1条无标识的水泥胶砂试件;样品室、留样室摆放无关杂物;无盲样管理制度。

5.  JL-2021-XCJ-001(007)数据计算有误3处;水泥胶砂搅拌机间隙钩对搅拌叶片与锅底、锅壁间隙操作不熟悉。

四十三、江苏****检测有限公司

1. 硬度标准块锈蚀,使用频次高,压痕过多;无隧道仰拱厚度的雷达天线。

2. TST地震仪无检校证书;止水带拉伸试验力值从200N开始检校,不满足使用功能需求。

3. 自制试验水监测记录表中TDS测值表述有误;BGW-2020-028隧道衬砌检测缺少介电常数标定结果;BG-GLJ-2021-002桥梁定检报告中裂缝测量原始资料未归档。

四十四、镇江市****检测有限公司

1. GB-2021-07-JC-0004报告审核人未持有交通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2. 缺少扇形塞尺;压碎值试模无检定合格标识,未区分国标、行标的标识;软化点钢球、雷氏夹无编号;样品室电子秤未检定。

3. BG-2021-08-DJJ-0001桩基检测相关记录中未明确原始数据存储位置;GB-2021-09-XCJ-0015路基路面高程检测未进行三等水准闭合计算;JL-XC-2021-06-007-06钢筋保护层厚度未记录2次测值。

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未受控归档;采用路强仪进行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未进行检测方法确认。

四十五、江苏****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1人未办理注销手续;无工地试验室监管记录。

2. 水泥凝结时间试验终凝针弯曲;水泥胶砂流动度设备损坏;编号0346回弹仪缺少2020.09-2021.03月份的检校证书;钢筋弯曲机弯芯及万能试验机弯曲压头未检校;压碎值试模检校结果与实际试模尺寸不符。

3. 接样室、留样室混乱,无标准物质存放点;混凝土抗折抗压室无温湿度控制;混凝土养护室未配置温湿度计,且传感器损坏。

4. BG-2021-176回弹检测报告中推定值计算有误;BG-2021-344土击实试验,土含水率取样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标距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的操作要求未掌握;水泥试验记录表过程试验情况记录不全。

四十六、江苏****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1. 未参加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未参加行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未参加行业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2. 伺服式万能试验机仪器(GL02040001)使用台账中记录与钢筋原材料报告(报告编号:BGLQ1502F2021001)使用记录不一致。

3. BGLQ1502F2021001钢筋原材料报告弯曲结果与原始记录不一致;BSYP0101F2020002回弹法混凝土强度试验检测报告推定值计算有误;BGLQ1502F2021001钢筋原材料报告中试验依据有误。

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未受控归档;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要求编制相关资料。

四十七、泰州市****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 针入度仪水循环系统不满足使用要求;WT-20200522-004水泥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记录中缺少扇形塞尺,且扇形塞尺的仪器使用记录未登记。

2. 钢筋重量偏差检测设备放置于样品室;混凝土标养室温度24.1℃,不满足规范要求。

3. BG-NLTD-202-GJJ-001无钢筋的检测任务单、取样单;JL-WLTD-20200713-TGJ-001土的界限含水率试验检测记录中填写不全,信息缺失;BG-XDDZX-20201007-XCJ-003路面摩擦系数记录设计标准有误;JL-XDDZX-20200803-TYH-001)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试验检测记录表中抗弯拉强度值计算有误;BG-20200616-TGJ-001易溶盐含量未计算至0.001%。

四十八、泰兴市****检测有限公司(回头看)

1. BGLQ09002F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设计超资质范围加盖专用标识章;BG-2018-JGT-149混凝土裂缝检测报告试验人不具备相应资格。

2. 沥青室无混合料拌合用板;沸煮箱无防护罩,无法有效排水;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期间核查记录不齐全;扇形塞尺型号与校准报告结果不吻合;环刀缺少壁厚的校准结果。

4. 程序文件运行记录表不受控,运行过程不明确;盲样管理制度不完善。

5. BG-2021-TYH-054水泥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无芯样量测记录;WT-2021-028钢筋牌号与报告不吻合;WT-2021-190相邻板高差测试记录中设备精度与实际精度不符。

四十九、江苏****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回头看)

1. 混凝土养护室温湿度传感器损坏;砂浆保水率仪配备不足。

2. 万能角度尺检定特征值不全,不满足规范要求;期间核查未按照程序文件开展,缺少外检设备,其中ACS-15电子天平期间核查缺失。

3. 针入度仪水循环系统摆放不合理,影响样品观察;连续式平整度仪放置在楼梯间,未置于外检室;化学分析室分析天平未放置在独立台座。

4. 委托单信息不全,缺少样品标号或类型,如wt-20210723-001沥青委托单未明确沥青标号,而原始记录及报告中填写标号。原始资料中样品信息存在复印情况,如JL20210825-SNJ-001水泥检测原始记录。

五十、宿迁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BG-2021-JGT-0013钢筋保护层厚度报告未盖CMA、专用标识章。

2. 沥青室软化点试验用钢球锈蚀;针入度标准针合格证已过期;移液管编号不满足唯一性要求;压实度量砂标准筛未校验;游标卡尺校准确认不规范,未明确检校结果是否满足相应试验检测规程要求。

3. 水泥留样袋不满足JTG 3420-2020规范要求;未建立不合格台账;无标准物质验收记录;化学室未配置酸碱废液桶;分析天平未放置干燥剂;压力试验机无防护装置;标养室未设置排水沟。

4. 试验检测记录未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要求增加记录人一栏;RW-2021-0523委托单的判定依据与报告不一致;RW-2020-1065任务单试验依据与报告不一致;BG-2021-JGT-0013钢筋保护层厚度报告中判定依据有误;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书中涉及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已作废;BG-2021-JGT-0013中检测人员对裂缝深度等检测方法不熟练。

五十一、江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1. 母体机构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

2. 沸煮箱锈蚀严重,排水阀已锈死;现场室FJ005、FJ002秒表、JA004超声波测厚仪合格证未在有效期内。

3. 养护箱内水泥胶砂试件未编号,无成型日期、龄期等信息;留样台账中留样日期错乱,台账留样数量与实际留样数量不对应;未建立不合格台账。

4. 水泥负压筛析仪存放水泥室,不满足环境要求;标养室内存在积水,且排架锈蚀严重。

5. 路基弯沉检测原始记录中轮胎气压、后轴重信息为打印,且无当量圆面积信息;BG-2021-SNJ-0037水泥检测报告中判定依据与任务单不一致;BG-2021-SYJ-0002报告中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数据不对应;BG-2021-JAJ-0001交通标线报告判定依据与委托单、任务单判定依据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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