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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象飞 2021-12-29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不含2021年度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非执业会员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继续教育课程每年至少24学时。培训网登录账号为非执业会员编号,密码为非执业会员身份证号码(18位或者15位身份证号码)。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50-6549。

  (二)确认个人信息

  非执业会员完成培训课时后,可在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登录电脑端“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或手机端“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确认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缴纳会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2021年暂不缴纳会费。如有2018年及以前年度欠缴会费,按原会费标准(100元/年)照常收取,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纳,电子报销凭证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登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由我会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诉。中注协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答复。

  四、年检程序

  我会非执业会员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办理年检。

  (一)电脑端办理年检程序

  非执业会员通过电脑登录我会“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http://nj./)→确认个人信息→查看年检须知→在线缴纳会费(2021年会费免缴)→审核通过。

  (二)手机端办理年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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