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去”字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去”,特别是作偏旁时是没有点的,只是主体写法类似,当然例字的写法也不是唯一的。 1、长短分知去,通过“去”字右边勾的长短区分,勾长为“知”,勾短为“去”。 2、从上可知,“矢”旁同“去”,那么“起旁合用短”,“起”的“走”部和“短”的“矢”部一样,用“去”字符。 3、类似偏旁,如“规”“鼓”“端”的偏旁也可代用。 4、加减联想,“去”不出头为“天”,“去”横留半为“与”。“天上加一点为玄”。 “去”上加一横为“其”,矣其头稍变,令底加去头为矣。含有“其”“莫”部的字如“斯”“期”“膜”等等。 5、夫如去,加丿失,去加兰草为莫,“失”踏两点为“真”。 “者”(十3)有时也会写成“去”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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