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档案机构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中,主要是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灾应急预案,并且大多是综合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一个整体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根据前文研究,我国国家层级应急预案是由四种类型与三种性质预案构成的完整体系。其中类型是按突发事件类型划分,性质则是由预案功能所决定。结合档案部门所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本文得出档案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结构,见图3。 档案部门可以借鉴我国国家层级应急预案体系内涵的“综合协调关系”及相应的“规范—保障—应对”机制,将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相结合,形成“1+N”预案模式,由国家档案局统一制定全国性综合预案,以规范指导各类不同类型预案的制定,同时制定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与为档案应急提供保障的保障性预案,从而完善自身应急预案体系。 4.2.3 档案部门突发事件单项预案编制要素与结构模型不同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档案部门预案应以保护档案的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维护档案工作秩序为编制目的。因此,档案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围绕两个安全展开,一为档案实体安全,二为档案信息安全。保护档案实体安全要注重预防水、火、虫害等自然灾害以及档案库房安全的检查等,而档案的信息安全则要注重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们普遍认为已有应急预案的体系结构大致相同,基本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照搬,内容方面也大多为简单空泛,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地域特色。如 图3 档案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结构 下载原图 因此档案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完善其应急预案的体系结构,充实预案内容,尤其是预案中应急响应的措施,并结合本馆实际制定预案,加强可操作性。具体制定环节,可以借鉴我国其他中央层级应急预案的经验,并融入档案应急管理的特性。结合前文对于国家层级单项应急预案的分析,并归纳档案学者对于档案应急预案的认识,本文构建了档案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模型,见图4。 5 档案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档案部门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的情况,应进一步完善预案操作实施层级的内容。做到事前充分准备,事发及时预警,事中有效反应,事后快速恢复。 由于档案的不可再生性,遭到破坏后,就很难恢复原貌,对其价值造成巨大损失,亦不便于日后管理。国家档案局在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各项通知中都反复强调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因此在档案应急预案制定中也要将重心放在危机预防与准备方面。档案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见图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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