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主要事件】 ◇周襄王去世 ◇宋国内乱,孔叔、公孙钟离、公子卬去世 ◇公孙敖奔莒 ◇晋五大夫作乱 【涉及人物】 ◇公孙敖、公子遂;宋襄夫人、宋昭公、孔叔、公孙钟离、公子卬、荡意诸;赵盾、先克、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等 【涉及国家】 ◇周、鲁、莒、宋、晋、卫、秦等 #原文 【经】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蠢。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传】 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自申至于虎牢之境,且复致公婿池之封。 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 秋,襄王崩。 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冬,襄仲会晋赵孟盟于衡雍,报扈之盟也,遂会伊洛之戎。书曰“公子遂”,珍之也。 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 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公以其官逆之,皆复之。亦书以官,皆贵之也。 夷之蒐,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从之。先克夺蒯得田于董阴。故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作乱。 —----------— 备注:人物标棕色,地名标绿色。 #注释 ◆文公八年 [1]文公八年:公元前619年。周襄王三十四年、晋灵公二年、齐昭公十四年、卫成公十六年、蔡庄侯二十七年、郑穆公九年、曹共公三十四年、陈共公十三年、杞桓公十八年、宋昭公元年、秦康公二年、楚穆王七年、许昭公三年。 ◆【经】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1]戊申:二十八日。 [2]天王:指周襄王。 ◆【经】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1]壬午:三日。 [2]衡雍:郑地,在今河南省原阳县西。见于僖公二十八年。 ◆【经】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1]乙酉:六日。 [2]雒戎:居于雒水一带的戎。雒,即洛河。见僖公十一年传。 [3]暴:即暴隧(见于成公十五年传),本为周卿士暴辛公采邑,后入于郑。地在今河南原阳县西,距离衡雍不远。 [4]孔疏:“以壬午乙酉相去四日,其间不容报君,见其专命之意”。杜注:“公子遂不受命而盟,宜去族,善其解国患,故称'公子’以贵之。” ◆【经】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1]不至而复:《公羊传》作“不至复”。 [2]丙戌:七日。 [3]杜注:“不言出,受命而出,自外行。” ◆【经】蠢。 [1]杜注:“为灾,故书。” ◆【经】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1]杜注:“司马死不舍节,司城奉身而退,故皆书官而不名,贵之。”杨注:“于《春秋》,大夫书官,此为特例。” ◆【传】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自申至于虎牢之境,且复致公婿池之封。 [1]解扬:晋大夫。又见于宣公元年、宣公十五年。解,地名,在晋山西省故解县(今并入运城)。 [2]匡、戚:杜注:“匡,本卫邑,中属郑,孔达伐不能克。今晋令郑还卫及取戚田,皆见元年。”据文元年传杜注,匡在河南省长垣县西南十五里之匡城。 [3]公婿池之封:谓公婿池所划定的疆界。公婿池,人名,名池。公婿,晋君女婿(或为氏)。 [4]自申至于虎牢之境:即公婿池之封。申,郑地(据杜注),在今河南巩县东、荣阳西之泥水境。虎牢,郑地,在犯水西北。关于自申至于虎牢之境致与谁,杜注以 为“并还卫也”,孔疏引服虔以为致之于郑。 ◆【传】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 [1]武城:晋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 [2]令狐之役:在文公七年。 ◆【传】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冬,襄仲会晋赵孟盟于衡雍,报扈之盟也,遂会伊洛之戎。书曰“公子遂”,珍之也。 [1]扈之盟:在文公七年,鲁文公后至,故晋讨其不敬。 [2]报:补偿。 [3]杜注:“伊洛之戎将伐鲁,公子遂不及复君,故专命与之盟。”杨注:“襄仲会赵盾,必是御鲁文之命,然会伊洛之戎,是否奉命或专断为之,已不可考。” [4]珍之:杜注:“珍,贵也。大夫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注参见《公羊传·庄十九年》) ◆【传】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 [1]币:指穆伯所带吊丧的礼物。 [2]己氏:即本东门襄仲(公子遂)所聘,穆伯(公孙敖)自娶,旋又返之莒。见文公七年传。 ◆【传】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公以其官逆之,皆复之。亦书以官,皆贵之也。 [1]宋襄夫人:周王姬,周襄王之姊(周惠王之女)、宋襄公夫人(据《礼记·檀弓》,为继室夫人)、宋昭公(宋襄公之孙、宋成公之子)祖母。 [2]戴氏之族:戴公之后。据杜注,宋国华氏、乐氏、皇氏三氏皆戴公之后,即戴族。 [3]公子卬:宋昭公之弟,见于文公七年传。 [4]节:符节。杜注:“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节,国之符信也。握之以死,示不废命。” [5]荡意诸:公子荡之孙。公子荡,宋桓公之子,任司城,见于文公七年传。 [6]效:致。还其符节于府人而后出奔。 [7]府人:掌管百物之官。《周礼·天官》有大府、内府、外府、玉府、天府、泉府等。 [8]以其官逆之:按他原来的官品迎接。照例,接待逃亡之臣应按原官降位安置。杜注:“公以其官逆之,皆复之,亦书以官,皆贵之也。卿违从大夫,公贤其效节,故以本官逆之。” [9]皆复之:对荡意诸的随从官属以原官待之。杜注:“司城官属悉来奔,故言'皆复’。” ◆【传】夷之蒐,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从之。先克夺蒯得田于董阴。故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作乱。 [1]夷之蒐:在文六年。 [2]登:提升。 [3]杜注:“登之於上军也。”孔疏:“清原之蒐,箕郑佐新上军,先都佐新下军,二人先为卿矣,而复欲登之,知登於上军也。然则七年令狐之战,传历言诸军将佐,箕郑将上军,先都佐下军。先都不登,容可怨恨。箕郑下失其登,而亦共作乱者,盖先克之荐狐赵,并亦请退箕郑、先都。先都於时即佐下军,箕郑虽得不退,因此意望以成小憾。及狐射姑出奔,箕郑位次宜佐中军,而先克代射姑,箕郑守其故职,盖以此而恨也。”(清原之蒐在僖三十一年。) [4]士縠:本为司空。 [5]梁益耳:晋大夫。 [6]狐、赵之勋:狐偃、赵衰有跟从晋文公流亡的功勋。故夷之蒐使狐射姑(狐偃之子)将中军、赵盾(赵衰之子)佐中军。 [7]蒯得:晋大夫。先克当时为中军佐。 [8]此接明年“春王正月己酉使贼杀先克”。 #资料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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