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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暗的想象-中国巫术史研究》读书笔记

 新用户3040MMv7 2021-12-31

从尺规到教皇,巫的经济性功能和凝聚性力量:

张光直把甲骨文里的“巫”字解释为尺规。工科生在大学的时候都学过尺规作图这门课,应该知道只用简单的角尺和圆规确实就可以做出非常复杂的工程图了,可以实现从测量角度,到切割圆弧等一系列复杂的几何操作。当时学这门课的时候就感觉有些神秘。而甲骨文里的巫,又和尺规相联系,巫想来也是一种颇为“理性”的行为呢。只不过它利用的是理性的漏洞,大玩蒙太奇式的障眼法罢了。但无论怎样理解巫,其特点都是功利性的,行巫术之事定是遇到了某些燃眉之急,有待解决。无论是跳大神也好,尺规作图也罢,不外乎于此。而若巫真的能够一次又一次的解决大问题,这个巫师身边想必能够聚集大量的粉丝,这些粉丝更为这个巫师自身的功利性目的大有裨益。同时,在粉丝经济之余,这个时常能解决问题的巫,确实也在一定范围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凝聚力。而无论是凝聚力,还是功利性目的的终极发展都是宗教,这个营利性组织。宗教利用其特有的组织形式和营销手段,不但从理性上自圆其说,也在经济和政治上自给自足。它成为政治的意识形态工具,为统治者提供凝聚力,而政治又为宗教背书,将宗教改造成符合自己需求的政治经济。没有一个巫师不想当教主,就好像谭咏麟不会不想唱歌,马云不会不想赚钱。如果顺利,每一个巫师都会变成教主,都会有自己的粉丝经济和政治联盟,这就是商朝早期谈到的那种“人神杂居”的状态。但政治兼并不会任由这种情况的肆意发展,于是很快,商王朝就“绝通天地”,“上宾于帝”了。商王朝消灭了敌对政治势力,也就是消灭了敌对的意识形态,独尊一家设立国教。而周王朝进一步取消了国教,到了东周甚至是“子不语怪力乱神”了。但政治组织和宗教组织有着不少的类似性。我国自商朝中期开始的逐鹿中原,和自周天子开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正是宗教发展的终极形态。“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佛陀想干,但做不到。因此,周之后,除了道教,我国不再有任何一种巫术能够进化成宗教了。道教是个特例,他很复杂,很特殊,我们暂且不谈。但无论如何,无论是道教还是外来的别的宗教,在我国能立足的唯一原因,是他们把自身融入到了中华文明的大意识形态中来,而不愿融入的,则很难生存。在民间,那就是众多地域性的,躲藏下官方意识形态之下的,巫术了。西方人觉得中国人自古尚巫,其实是不对的,这只是由于政治大格局,使得中国民间巫术绝大多数都失去了发展成宗教的可能性罢了。而对于西方和印度而言,巫术以恶魔、天使或化身的方式不断增加着宗教的流派,这些流派,极端如湿婆派、毗湿奴派吠檀多学派,那根本就是三个不同的宗教了。西方和印度由于不存在中国这种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因此他们的巫术少有停留,就开始了兼并战争,发展自己的实力,最终豪霸一方,统治者也不得不接纳他们了。比如教皇,是祭祀呢?还是政治家呢?我觉得他是更偏向于后者的。

巫:从一种阶段性的高阶话语权堕落到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民间迷信

巫代表着古人们所不能理解的神秘力量。巫从诞生之始就是神秘的,巫术也依靠尺规或是甲骨使不可理解、不可控制的事物变得貌似说得通和可以控制。很快这个解释神秘力量的话语权就被商王拿了去,用尺规学习自然规律,构建更好的人类社会,而用甲骨创造意识形态,凝聚国家。但这样一种高级别的话语权始终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好,于是在商朝末期,解释卜辞的从巫师逐渐变成了商王。周天子进一步希望把这种话语权垄断在自己的手里,于是用“天子”替代了商人的“帝宾于天”的理论体系。皇帝变成了天、道或者德的代言人,而不需要去和祖先神开会了。到了宁有种乎的东周,社会知识得到了极大的进步,文字得到了爆炸性的普及。百花齐放的士人则分别为各个方国的王,提供着消灭意识形态垄断的意识形态,子不语怪力乱神,其实是革了商周的命。到此为止,巫在国家政事中依然很有发言权。但随着人们对自然规律的逐步掌握,巫术遭到了去媚。巫术在文人阶级里,已经逐渐成为了天、道与德的对立面,逐渐被认为是反常的了。方国国王仍用巫,一方面是一种向下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是上古意识形态的留存。这一留存一直留存到了西汉。西汉时期,虽然巫术活动彻底被国家祭祀所替代,但巫一度仍是国家祭祀的重要角色。但这个时期,国家祭祀和民间的巫术对立开来。到了东汉,皇帝真正的垄断了国家祭祀,把巫排除了这个体系,而真正的沦为了一种民间信仰和信仰集团。

巫的原理,从启蒙到矇昧,从官方到民间

从弗雷格到列维施特劳斯,总有一种论断。其出发点是在田野调查当中,似乎发现有些群体性的巫术真的具有某种实际效果,其原理大概是通过恐吓或者精神慰藉,达到禁咒或者治疗的功效。西方学者以此论断巫术是在人们的需求中诞生的。无知群盲也好,幻想财富、权力到了痴心地步的贵族也罢,需要这种戒律或者依托。在此基础上,社会孕育出了巫术或者巫师。但其实归结起来,这个观点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不全对,也不全错。大禹治水就群盲百姓而言是伟大的、慈悲的和神秘的。也许伏羲、女娲手中的尺规和巫字的甲骨文,已经暗示了在那个时代,少数贵族是掌握了些许几何学原理和工程技术的。但对于群盲百姓而言,当时掌握技术的统治者认为即难以普及这些知识,也不必要普及这些知识。毕竟《商君书》里曾论证,无知的百姓,在那个年代是很容易管理的。于是统治者用占卜、青铜器和祖先化为的上帝编造了一套官方意识形态,用以解释这些民众不懂,而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神秘感源于不懂,敬畏感源于觉得不可思议,觉得慈悲无量。正是这样一种官方信仰,传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战国时期,对于有野心的大国而言,挖掘人才就比宣扬迷信愚民有效的多,于是就不语怪力乱神了。汉朝独尊儒术,东汉更是直接垄断了祭祀。但对于老百姓而言,仍然有许多不懂,但希望有解释的事情,解释本身正给人与希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生老病死,风雨雷电。各种各样的民间巫术,也就应运而生了。民间巫术的传统,依然是商朝之前,甚至在大禹时代就出现的那些物质诱因。官方推行的文化一方面进行着文化普及,另一方面则进行着舆论控制。中国官方对于迷信的态度就是反感的,只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政治的暂时需求,其进步成“螺旋式上升”的趋势罢了。中国的神,与西方世界的神,从概念上根本不同。商朝的上帝是祖先,王宾于帝,是要进行谈判的。似乎神能决定一些事,也只能和人王商量着来。而周天子直接成了神,也就是天、道、德的代言人,有德者居之,行天道之事。至于天道是什么,怕是只有统治者自己知道了。而最重要的“德”,怕是政治、军事实力了。而在汉代,不但大禹被尊为神,就连大禹跛脚走路的样子也被看作是有神奇功效的巫术。而妈祖则直接来自于地方富户族中的女巫,而她很可能是那个时代的Doctor X。人王、巫,距离神并不远。而神,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中国民间信仰的实用主义倾向

中国的巫术和官方祭祀总是实用性的。小到驱赶蚊帐里的跳蚤,大到祈雨或者祈求国泰民安,无一不有具体的要求。似乎中国人自古就不会像虚无缥缈的东西低头,不会寻求解脱或者寻求末日审判时的开脱,最多居于乱世抱经耕读,或隐逸山林,待人三顾茅庐。而鬼字,在甲骨文里是一个戴着面具跳舞的人,面具和舞乐又是巫术的常规操作,鬼和巫师颇有一些渊源。巫师做法驱鬼,而那个鬼常常是巫师本身。巫师戴着面具,手舞足蹈,扮演要被驱逐的恶鬼。而驱鬼也是为达到一具体目的,比如驱逐旱魃,也是为了祈雨,还有很多驱鬼治病的邪说。巫术在中国的实用主义,是中国巫术信仰的实用主义的一个反应罢了。信徒对巫术是否奏效也是没有耐心的,一旦巫师的法术失效他不被烧死也会被驱逐。因此对于中国的巫师而言,其巫术也是实用主义的,很少有巫术只忠于一个神或者仙。信佛、信道,气功派,占卜派和法术派的区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在不同的村社里不断寻找市场,为乡亲们解决各种从产子到小儿夜啼在内的各种实用性事物,神佛管用就用神佛,耶稣管用就用耶稣,也可以借用山海经里的传说,或是古代的英雄名人,因此中国古代巫术的神主和形式都是变化无端的。对于信徒而言,也十分的实用主义,很少有人会把所有宝都压在一个神仙身上,大多数人进庙就拜,见神就拜,谁灵拜谁,不灵了就把这泥菩萨砸了吧。但中国人的见神就拜和印度人有本质不同。其在于中国人分配给信仰的资金和精力是非常少的,各种巫术,寺庙和社内卷也非常厉害,极其有限的社会资源要养活这么多的巫术、寺庙,分配到个体的资源就十分有限了。这就造成了村社寺庙的多元化,一个寺庙也不会把宝都压在一个神身上,观音庙里也许还有弥勒佛和龙王,而龙王庙里又有观音。这许许多多的实用主义诉求,在货币经济时代都可以归结为货币,也就是钱财。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也反映在逐渐村社信仰财神化的方面。一切节日,一切寺庙,最终烧香磕头的目的都是为了求财,就连送子观音也被冷落呢[捂脸]

巫蛊之术背后的复杂原理以及意识形态的变迁

“蛊”字在甲骨文里就有,从虫,从皿。在搜神记里,明确地提到,蛊和毒被联系了起来,而到了北魏年间,用蛊毒人,已经进入了刑法。在中国文化里,蛊毒巫术,是出现的比较早的。在周易里,有个蛊卦,但有趣的是蛊卦并不是个凶卦,也就是蛊卦产生的年代,蛊字并不贬义,而甲骨文里的蛊字,似已经把这个字联系到了寄生虫的方向去了。龋齿的龋字在周代产生,则是把蛀牙理解成了虫牙,其实是蛊字的延伸字,这两个字近意,而同构。从唐、宋开始,把蛊、虫、毒三个概念联系起来,已经成为俗成。蛊和虫的联系直接起源于商代,而蛊毒连用,则起源于搜神记成书的两晋。而民间对蛊的恐惧,反映在从汉书、搜神记到太平御览到方方面面。这种恐惧的来源,主要在于蛊毒是一种难以医治的毒。用今天的生物学或药理学知识,结合古人对蛊毒的描述看来,蛊毒的毒理很有可能是与寄生虫、霉菌和阮病毒相关。金贵药略和千金方里分别提到两种制蛊的方法,一是在器皿里繁殖蛇虫,而以他们的粪便作为毒素,在今天粪便里容易有寄生虫,几乎已经是尝试了。二是利用腐生物,在器皿里培养霉菌,以霉菌下毒。而无论是寄生虫还是霉菌,都符合古人对于蛊毒“慢死”的描述。因为吃了不会马上死,所以杀人行为也不容易被侦破。一年以后才会致死的蛊毒,也被描述成蛊毒的极品。而到了明清,有培养猫、狗为毒簋的传说,现在想来或许是狂犬病的毒了。而正是由于蛊毒难治,慢死,和培养所需的技术含量破高的特点,引起了民间对于他的各种想象。这些想象又沉淀成信仰,从心理学上发挥了蛊毒的另一部分作用。其中有两个颇有意思的现象。从唐宋元明清的笔记小说里看来,有一类困扰官府的案件,由于以蛊下毒从北魏就列入了刑法范畴,但古人对蛊毒的认识与判定却非常缺失。因此有人利用法律漏洞,以正常病死的家人来诬告仇人用了蛊毒。而这类案件中的骗术,有足够的动机去编造神乎其神的,让人相信的故事。此外,从唐宋开始,在笔记小说里,掌握蛊毒的人群分布在地域上有越来越边疆化的倾向。唐宋小说中蛊毒重灾区常出现在福建和两广,而元朝在云南设立行省,蛊毒的重灾区也逐渐迁徙到了云贵高原。在明清的笔记小说里,中原文人用蛊毒故事来污名化边疆少数民族,以获得更强烈的汉族优越感。他们也具有足够的动机,把这些故事写的神奇又逼真。从商朝甲骨文,到清朝笔记小说,对蛊毒的恐怖描写,共同构成了蛊毒巫术的心理学基础,而下蛊之人又分为骗术和毒术,掌握毒术的那批人,又以寄生虫、霉菌和阮病毒作为其主要手段。当然毒术派从唐开始,也并入了生物毒素的因素,比如蛇毒、蜈蚣毒和蟾蜍毒。而其中最有意思的当属蟾蜍毒。根据现代毒理研究,蟾蜍毒主要是有致幻、兴奋和抑制作用,很少会致死。而蟾蜍从商代甲骨文到山海经、搜神记的时代,经常作为圣物和不死灵药出现。比如月中的三足蟾蜍,嫦娥和西王母的故事的变体。但到了唐代,蟾蜍和蛊毒却联系在了一起,逐渐到了宋明,蟾蜍却成了五毒之一了。

风水厌胜与扎小人之术的心理学基础

风水厌胜与扎小人儿的巫术分别来自于拉不出屎来赖茅坑和无能狂怒两种心理状态。风水厌胜书出现在汉书里,是目前已知的最早记录。在一开始,风水厌胜讨论的是墓葬与家宅修造时的一些注意事项,怎样怎样摆排,在哪儿埋放几块石头,就能保家主平安、发财云云。有能力正向使用风水厌胜巫术的,都是一些有钱人。在修造自己坟墓、或者房子的时候找堪舆师和建筑师,把自己的迷信付诸实践,图个舒心。但上至生死,下至事业,不都总是随人意的。这些有钱人在生时也会遭受种种没来由的挫折,比如中了大量黄豆,黄豆的价格却暴跌。这些无法解释,也无可奈何的不如意,造成了这些有钱人的不甘心。这不甘如何发泄?那就只能拉不出屎来赖茅坑,迁怒于人了。选择迁怒对象是门学问,不能选上司,不能选贸易伙伴,那就只能选那些比自己社会阶级低的人了。于是失意的有钱人把自己的倒霉,归咎于建筑师在修自己的阳宅或者堪舆师在修自己祖先坟墓的时候动了手脚。这个逻辑给有钱人这些莫名的,无可奈何的失败提供了一种理解和心理依靠。承认自己的无能和接受命运的无常总是困难的。而建筑师、堪舆师被诬陷的多了,他们做负面的风水厌胜术的故事,叠加成了新的社会恐惧。这个意识形态又产生出了一个新的利益链条。类似于买凶杀人,也是失意者的一种无能狂怒吧。在官场上压自己一头的上司,和在生意场上总高自己一招的对头,是那么讨厌。凭着自己低微的能力,是打不过的。这种人努力是不可能努力的。那么怎么办呢,就去无能狂怒吧。而负向的风水厌胜,也就是通过逆向风水局,把特定的咒符偷偷放在对方家中特定方位的骗术,恰如其单的提供了这种心理学产品。而扎小人儿的巫术行为则代表着这种无能狂怒的集中表达。凡是扎小人儿的法术是不能被事者发现的。一旦被发现,大则是皇家大巫蛊案件,诛灭九族。小则犯法,也找来仇恨,定要倒霉。在多数朝代,扎小人儿一旦被发现,都要被列入刑法。这样一来,大多数巫术的那种群体性催眠,或意识形态持续造成的心理学负面影响就不存在了。那么扎小人儿这个巫术所提供的价值,就是单方面的。施术者,在精神上惩罚了自己讨厌的人,无能狂怒在精神世界里得胜了,仅此而已。这个巫术在群体心理学和意识形态方面所体现出的结构,更为偏于经济学意义,这是十分有趣的。

从“非此即彼”到“普天之下”,“南方尚巫”与民间意识形态的南北沟通问题

从商朝初期开始,商王就结束了人神共居的局面,说到底是把宗教管理起来了,除了国家认可的祭祀体系意外,都是非法的淫祠。但一直到民国初期,民间淫祠泛滥所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都仍令政府颇为头疼。这些个牛鬼蛇神怎么就如此难以打倒呢?根据各个朝代记载,“南方”总是尚巫的,而我们前面写过,这个“南方”总是相对北方政权核心而言的边远地盘。随着时代发展和中央政权有效性的扩大,“南方”也越来越南。“南方”尚巫有几层社会基础。首选是早在先秦,吴、越、楚地区就已经有了尚巫的风俗,其次这些地方尚巫和地理、自然条件有一定关系。丛林过于茂密,天气炎热,蛇、虫、鼠、瘴气、毒物很多,人经常死于意外,平均寿命也比较短。而在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到南宋为止,国家政治、经济的核心和重心都在北方。相比北方而言,南方既是意识形态覆盖不急之处,也是技术落后,缺医少药的代表。在各种史书里,都有各朝政府从中央派往南方的地方官员,抱怨缺医少药,疾病、怪病却很多的记载。由于北方也是中国的文化重心,传统医学理论、药方大多也是针对北方编纂的,因此到了南方,许多理论和药方无法应对新地区的新疾病。这就造成了外来人对本地未知疾病的恐惧和幻想,也造成了本地原住民对来自于北方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的不信任。所以到了宋朝,南方人民在瘟疫泛滥之时,信巫不信药的情形就非常苦恼了。从先秦开始,中央政权对付新征服的地方豪族的一个主要手段就是强制迁徙。大规模的人群迁徙,也造成了南北文化的双向交流。这种文化流动把中央政权推行的礼、法等理性意识形态推广到南方,也把南方的巫术、迷信带到了北方。而自秦朝开始,乡镇级的淫祠、祭祀活动,政府就不管了,只要其不在州县聚成势力,对统治有人力和财力上的威胁,政府就任其发展了。到了宋朝,淫祠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从北宋到南宋,政府文件里关于淫祠的讨论和治理逐步增加。这和宋朝对南方的开发,以及南宋政治核心被迫南移有很大关系。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杀人祭鬼的恐怖故事,这类事件甚至在南宋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杀人祭祀的传统既古老,分布又广泛。早在商朝就有杀人祭祀的甲骨文记录,记录在案的包含1400余片甲骨的13000多条记录。但尽管如此,在商朝的规制中明确的严格规定了每个级别的贵族得意用于祭祀的活人数量,在同时期的不同地域的横向对比中,是十分先进的制度了。起码从秦朝开始,活人祭祀在官方的祭祀体系里几乎绝迹。但在民间却又复活了。所以从后汉书开始,每个朝代都有关于活人祭祀案件的诉讼记录。其却在宋朝达到一个最高峰。其中经济因素之前我已经讲过,无非是巫术传播恐惧,利用恐惧和民间私人仇恨提供心理学服务的一种经济链条。除此之外,她还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动荡。一方面有人借“鬼”杀人,一方面有人借杀人祭祀诬陷仇人,另一方面一部分巫术做强做大,成为一股难以驯服的社会黑恶势力。而政府对这股势力向来是厌恶至极的,但又趋于两方面的原因这一社会问题在宋朝爆发的特别严重。其一是中央政权的衰落,农民起义不断,民不聊生,两宋政府都无力清明社会底层政治。其二是北方官员南迁之后面临的未知的环境与疾病,陌生的语言和民族,自己也陷入了一种文化不自信的境地。而巫术代表的迷信就有机可乘了。而两宋之后的元朝又因治理能力的落后延续了这种糟糕的局面,但起码在元朝民间巫师团体对政府机构的冲击力大大减小了。经过明清两朝的治理,到了清朝中叶,就算是两广山区里的人,对杀人祭鬼的巫术已经十分陌生了。这种巫术的专有名词“採生”,到了这个时代完全变成了一种恐怖的社会传说和茶余饭后的奇谈故事了。

民间巫术团体的经济、政治能力,及其引起的社会性问题

民间巫术团体引起的社会问题的极端形式莫过于暴动。而历次此类暴动中最成功的莫过于从五斗米教和太平道发展而来的道教。巫师遇到了正确的天时、地利和人和,利用乱世聚拢人心,割据一方,最终成为官方认可的利益团体:宗教。并一度成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工具。可以说道教是每一个巫师最终的梦想。但和印度不同的是,中国仅此一例。但在此我们专注于民间巫术团体,因此暂不谈道教。除了五斗米和太平道,影响最大的以巫术为借口,或者为核心的民间暴动,应该算是东汉初年的巫妖李广,刘秀指派名将马援带甲数万才平灭之,但最出名的应该算是和水泊梁山同期的,在小说里担任最终反派的方腊起义了。那么在这些暴动事件中,巫术团体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这也许可以归结为提供公共空间、意识形态和管理手段三个方面来讲。民间暴动首先需要聚拢的是人,而历史上的与巫术相关的民间暴动时常是能够聚集起大量的民众的,这就说明巫术给这些有组织的暴动提供了一个足够大的公共空间。这个公共空间不仅指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大量淫祠,还包括在意识形态上给信众提供的身份认同。巫术神话给如义和拳等暴动组织提供的,使人信以为真的超能力所带来的鼓舞人心的力量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巫术团体给自己的信徒提供了一个区别于“他者”的“我们”的概念。这个“我们”依附在巫术意识形态之上,在淫祠中自我繁殖,逐渐成长为一股政治、经济势力。到这时,可以说民间巫术团体开始具备了宗教的特点:它成了一个宗教组织,需要自我营销,自我繁殖和存续。到这时候,巫术开始发挥自身的第三重功效,组织手段。一旦巫术团体的身份认同强大到宗教的级别,其自身的繁衍逻辑必然落入经济的范畴。因此,例如五斗米教就以一种民间借贷的形式吸引信徒,扩大自己的经济基础和统治合法性,甚至逐步发展成了一股政治势力。而太平道则以国家的管理形式把信徒组织起来,按照国家的管理方式成了一方诸侯。这都是比较极端的个例,但以其说明问题,再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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