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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一对夫妻血洗邻家小院

 昵称54242610 2022-01-01

千里家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上面这首打油诗源于发生在清代的民间故事。两邻居争地建房,互不相让,其中有一人写信给京城做官的兄长,要求出面干预。但其兄长回复了上面这四句诗。弟弟接信,听从兄长的劝说,建房时退让三尺。结果被感动的邻居也退让三尺建房,两家从此和睦如初。
这就是流传于安徽桐城县著名的“六尺巷”的典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宽容礼让是生活的一种美德,更是人生的一种格局。万事万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大可不必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
遗憾的是,古人都懂的浅显道理,今人未必都能明白,总有人为了一些小纠纷、小摩擦,耿耿于怀,非得争个孰是孰非谁胜谁负不肯罢休,个别人甚至为此一时冲动、大动干戈,结果断送了了自己和他人的美丽人生。
新年伊始,笔者想给您讲述一个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从当事人的身上也许我们也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Part1:

邻里关系不睦 

留下安全隐患

故事发生在11年前。
在芜湖的长江东侧,直线距离不过500米,有一座狮子山,山上坐落着芜湖市第十一中学。在狮子山的西麓,有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叫吉和北路,狮子山上的芜湖市十一中的西门就在吉和北路的东侧。西门的对面,是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旧址。
在2015年以前,这所医院还没有东迁,在吉和北路沿街开有很多小饭店和小商铺,十一中的西门两侧也是如此,临街的一些产权属于学校的房产都被出租给一些个体工商户和普通居民用于经营和居住,吉和北路12号院当时便属于这样一处房产。
这个院落原来属于教委木材厂的宿舍大院,后作为十一中房产对外出租。院落坐东朝西,一扇朝西开的铁门正对着第一人民医院。
本文在主人公之一曹某,便与自己的妻子儿女及姐姐、父亲等一大家人分别租住在12号院内。他和妻子租的是位于12号院北面的一处坐南朝北的平房。
从曹某家沿着一条小路往东走到院落的尽头,便是李某和胡某租住的独门独院。这是一对老年夫妻,儿女们都已年过30,并不与他们住在一起。
曹家和李家虽然距离很近,但两家的关系却不亲近。自2008年始,两家因琐事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
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不睦的邻里关系,给12号院留下了安全隐患。

Part2:

被举报违章搭建 

夫妻俩愤懑不平

曹家利用临街的租住屋开了一家叫家味美的饭店,饭店大门朝向吉和北路,后门则通向12号院,店主是曹明的姐姐。
2009年底,饭店后堂失火,曹父居住的房屋及厨房屋顶骨架烧毁,造成了屋顶坍塌。因该房屋属十一中的房产,曹某的姐姐便去找学校协商,表示饭店后堂失火的房子由她自行承担责任,她父亲的房子由学校喊工人修复,材料费由曹家自己承担。
2010年1月9日,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十一中安排了两名工人来到曹家进行维修。
发现曹家要恢复搭建厨房,引起了李家不满,认为这属于违法建设,会挤占他们外出的通道,于是向市容局进行了举报。
笔者从相关法律文书中,看到对当年两家的纠纷有这样一段经法院查明的事实描述:
“上午9时30分,曹某携子在自家附近一报刊亭处购书时与胡某相遇,胡谩骂曹某,曹某遂拔打110报警,后经民警调解处理。随后,曹某与胡某为恢复搭建厨房一事发生争吵,此时,芜湖市容局吉和中队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来到吉和北路12号大院进行调解、处理,责令工人停止施工,要求曹某待审批后予以施工,施工人员便将砌好的砖墙予以拆除。在此过程中,曹某的妻子张某与胡某发生了争吵,被曹某制止。李某、胡某夫妇见施工人员将砌好的墙拆除后便返回自己住处,此时张某责怪其夫曹某无用,曹某被激怒后,返回家中拿把剔骨刀,欲向李某、胡某的住处冲去,被在场的市容局执法人员阻拦。”
相关法律文书透露,1968年出生的曹明是芜湖本地人,案发那年他42岁,是芜湖一家拆迁公司的员工。在与张莉结婚前,曹明有过一段婚姻并生有一女。现任妻子张莉是贵州人,比曹明大一岁,两人育有一子。夫妻俩都只有初中文化,张莉没有正式工作。
由于李家的举报,导致曹家恢复搭建厨房一事搁浅,夫妻俩感觉非常愤懑。

Part3:

夫妻俩持刀杀人 

小院落曝出血案

第二天是星期天,中午12点多钟,张某在家门口碰到了李某,两人互相瞪了对方一眼,进而发生了口角,并升级为相互厮打。胡某闻声后也从家里冲出来与张某揪扯起来,后被在场的邻居和饭店的员工们劝开,李某和胡某便返回家中关上了大门。
李家两个人打她一个人,还站在院子里的张某怒气难平。此时曹某的女儿也站在院子里,她看到张某衣服乱七八糟的,头发也很乱,身上全是泥巴。只见她从邻居家的水泥台上操起一把菜刀便朝李家冲去,边跑边喊:“我和你们拼了!”
张某与李家老夫妻争斗的时候,曹某正在家味美饭店的二楼小包厢与朋友喝酒。听到楼下后院的吵闹声,便下楼查看,在楼下遇到女儿和饭店的工作人员,听说张某刚刚被李家老夫妻打了,并看到张某正在往李家的方向跑。
喝了酒的曹某立即回家操起昨天拿过的那把剔骨刀,跟在张某后面向李家冲去,由于速度很快,他在李家门前滑了一跤。
曹某起身后,和张某一起冲到了李家的门前,闻讯赶来拉架的家味美饭店厨师汪某从身后抱住曹某,连声劝他:“不能拿刀搞,要出事的!”
曹某扭过身来把刀架在汪某的脖子上说:“谁也不要拦我,我要和他拼命,再管就搞到你了!”
厨师只好松了手,曹某便开始用脚踹门,张某在旁边用刀往门上砍。
惊恐万状的李某和胡某在自家院内用身体死死抵住院门,但曹某和张某最终还是在一通乱砍和猛踹之后,破门而入。
李某见状手持木棍进行反击,曹某持剔骨刀刺中了李某的颈部,张某持菜刀也朝李某的头部砍去。受伤的李某与曹某相互扭打至屋外,双方跌倒在地,李某手持砖头砸向曹某,曹某则持刀朝李某身上一通乱刺。与此同时,张某手持菜刀一路追杀胡某,胡某向她求饶也不管用,最后在连挨数刀后跑出了院子……
惨案发生后,满身是血的曹某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在院子里的水池边冲洗了手上和刀上的血迹,然后等候警察的处置。
李某和胡某后被送往对面的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则身负重伤。
此时距离庚寅年的春节仅仅剩下一个月的时间。无论是李家还是曹家,这一年的年夜饭都吃得刻骨铭心地苦涩……

Part4:

一审一人判死刑

二审死刑变死缓

曹某和张某在案发当天双双被刑拘,并于当年的1月21日被检察院批捕。
2010年9月2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芜湖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张某因邻里纠纷,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系主犯,被告人曹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曹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及其儿女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4320.12元。
曹某和张某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两上诉人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两上诉人行为积极、主动、均系主犯,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上诉人曹某有自首情节,二审期间,其亲属又积极代为赔偿,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曹某及其辨护人关于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其辨护意见予以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唯独曹某量刑不当,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张某的定罪量刑部分及附带民事赔偿部分;
   二、撤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曹某的定罪量刑部分;
   三、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终审判决是2011年2月21日作出的,胡某及其儿女对曹某被免除死罪非常不满,他们多次向相关机构进行申述,但并没有改变安徽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说明相关机构均认为省高院的改判于法有据。
曹某和张某此后都被从芜湖看守所押解到外地监狱服刑,不过夫妻俩是“分居两地”。曹某被关在安庆监狱,张某被关在位于合肥的安徽省女子监狱。
如今这对夫妻已经在被关了10年以上。因为表现良好,分别都获得了4次减刑。曹某最近一次减刑是今年4月,目前他的刑期要到2034年5月19日止。张某最近一次减刑是今年7月,目前的刑期要到2029年3月9日止。

Part5:

身体伤疤难抹平 

内心伤口难愈合

最近笔者查阅各地发生的命案资料,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命案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激情杀人。
所谓激情杀人,通常是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明显的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衅下失去理智,完全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
往往只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小摩擦,多一些换位思考和“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包容之心,也许矛盾不难化解。可少数人还是在一时冲动之下,失去分寸,突破底线,不该出手也出手,制造了惨不忍睹的命案。
算起来,永远失去丈夫的胡某今年应该66岁了。根据当年的法医鉴定,胡某面部、颈部、左手及右足均被砍伤,面部留有明显疤痕,左鼻孔明显缩小,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如今,胡某身体的疤痕恐怕依然无法完全抹去,而内心的伤口恐怕同样难以愈合。
同样的苦痛,应该也会长久地埋在曹家人的内心深处,特别对曹某的一对儿女来说更是如此。父母的一时冲动,让姐弟俩失去了父母的陪伴与关爱,个中的辛酸与苦涩不难想象。
笔走至此,笔者由衷希望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能从上述血的教训中得到启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珍惜当下、管控情绪,无论如何都要时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切不可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拿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开玩笑,亲手葬送自己和家人本来拥有的幸福生活。
新的一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心健康!平安幸福!

《凡夫看法》
希望带给您
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法律顾问: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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