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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虚假宣传自封“国礼”被罚款30万,并频陷“山寨门”

 食安时代 2022-01-02

撰文 /   赵冉冉

编辑 /   小安

监审 /   香君

出品 /   乳财传媒




3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食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

公告显示,永和食品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经查实,该公司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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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自封“国礼”

永和豆浆泛指中国台湾省新北市永和区中正桥一带以贩卖豆浆为主的早餐店,约1950年左右,由山东省和河北省的两位老兵首先开始经营。而“永和豆浆”品牌是1982年由中国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创立餐饮业知名品牌,1995年到大陆发展。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食品设备、包装材料、餐具、茶具、器皿、饰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新食品研发等。

近日,永和食品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

经查实,该公司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

因该公司上述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对此,永和豆浆曾接受媒体时表示,此事在2019年已处理完毕,公司已做了自查,杜绝相关问题再发生。

对于此类的消费投诉案例,上海监管部门警示广大企业要秉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网络自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管理,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切实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广告推送,合理安排生活消费;发现违法广告后可以通过12315热线举报。

除此之外,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9月,永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罚款。经记者核实,2019年9月被罚与此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为同一起事件。

自封“国饮”,并没有得到预想的宣传效果,还给品牌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永和豆浆这次操作正是给众多商家提了醒,广告宣传也需真实、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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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陷入“山寨门”

据了解,永和公司为“永和豆浆”系列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并将商标独占使用权许可给上海弘奇永和公司。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食品设备、包装材料、餐具、茶具、器皿、饰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新食品研发等。

据司法风险提示,目前永和公司有18条开庭公告和25条法律诉讼,最近的3月10日,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提起上诉,不过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请求。

市界检索发现,永和食品曾就“永和豆浆”商标权与各地多家公司发生纠纷。裁判文书网显示,与永和豆浆有关的商标案件多达数百条。

经查询资料发现,永和食品因认为某餐馆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餐馆门头招牌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浆”,上海弘奇永和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侯马市某饭店及“美团”运营商三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某饭店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饭店在其门头和餐具等处使用“永和豆浆”字样,在餐具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稻草人头像,系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某饭店上述行为侵害了永和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山西省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也因为类似原因被判侵权,一审判其立即停止侵害商标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最终伤害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维权”成功。

事实上,这已不是“永和豆浆”第一次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了。此前,永和公司还起诉了一家名为“桥头永和豆浆”的豆浆店。

上海启东蔡某因在店招上使用“桥头永和豆浆”名称且其中的“永和豆浆”字样在门头招牌中居于显著位置,“永和豆浆”将其诉至法院,指控其构成商标侵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蔡某赔偿原告“永和豆浆”经济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发生的合理开支)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拥有“永和豆浆”商标的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拥有“永和大王”商标的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打过官司。

不过法院认为,鉴于“永和豆浆”商标与快乐蜂公司的引证商标“永和大王”已共存多年,二者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诉争商标“弘奇永和”与引证商标“永和大王”整体有所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近年来,餐饮行业很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现象,对企业来说,若发现有仿冒或者假冒商标的行为,无论商标是否已经成功注册,均可向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身的商标。

在全面预防商标侵权,被侵权时有法可依,首先要做到拥有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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