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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难势》第一章 慎子
2022-01-06 | 阅:  转:  |  分享 
  
红林悟道《韩非子-难势》第一章慎子从今天起,开始讲《韩非子-难势》,这一篇韩非子主要讲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及其思想。慎到,中国战
国时期法家创始人之一,被世人尊称慎子。《史记》中记载说慎到在齐宣王时曾长期在稷下讲学,是齐国法治思想的开创者,是稷下学宫中最具有影
响的学者之一。稷下学宫是世界上最早的官办高等学府和我国最早的社会科学院、政府智库,采取官方举办、私家主持的特殊管理形式。稷下学宫始
建于齐桓公田午时期,位于齐国国都临淄稷门附近,所以叫稷下学宫。中国学术思想史上不可多见、蔚为壮观的“百家争鸣”,就是以齐国稷下学宫
为中心开展的。稷下学宫有力地促成了天下学术各家争鸣局面的形成,为百家争鸣创造了良好的学术环境与基地,是中华文明智慧的结晶地。慎到能
成为稷下学宫中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大家之一,足见其学识与主张的重要性,很可惜慎到的著作许多失传了,传世的很少。慎到早年曾“学黄老道德之
术”,黄老之学,为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合称,是华夏道学之渊薮(sǒu)。黄老思想尚阳重刚,既有丰富的理论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感。黄老
思想发展主要分为三大主题:修行(个人修养)、经世(社会政治)、致用(科学技术),以形而上本体的“道”作为依据,结合形而下的养生、方
技、数术、兵法、谋略等等,具有极强目的性、操作性。黄老学派就是理论联系实际,既务虚,也务实。慎到主张“抱法处世”与“无为而治”。他
认为“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臣民都要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
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国家律法是君主与臣
民的行为准则与处世依据,使得国家律法上升到了宗法的境界。慎到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国家律法如同自然界
中的“道”,具有推动自然有序发展的“势”。慎到认为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在慎到的政治思想体系中,“势”的理念被置
于法、礼之上,被认为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慎子关于“势”的理解,被历代正统思想所斥,但只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贵势”的思想基础是人
的平等,即君、臣、民是一样,这是道家“齐物论”哲学的应用。在慎到看来只有法治,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最起码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
齐物论》中庄子认为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来是千差万别,归根结底却又是齐一的,这就是“齐物”。庄子还认为人们的各种看法和观
点,看起来也是千差万别的,但世间万物既是齐一的,言论归根结底也应是齐一的,没有所谓是非和不同,这就是“齐论”。万物表相各一,至微如
一,皆为原子;万论表述各一,至大如一,皆为无为。看问题的角度与和力度,决定了思想的高度。人治还是法治,是先秦政治思想的焦点,慎到明
确指出人治是一种最大的“私”,慎到的“要遵循人性的好利”的立法原则,是他的哲学思想的社会化,这也就是韩非子的人情民性。但法不能满足
一切私利,慎到的又一条准则是“立公去私为公”。“公”具有一般意义,高于君主利益。为了保证人们能“立公去私”,奉公守法,慎到提出“分
”的概念,即分清职守,不得逾越。这样所有的臣民都被法分解成特定的个体,“法”是唯一的连结纽带,便于君主控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中国哲学史上从慎子开始,走上了积极社会实践的道路。慎到与老子、庄子都崇尚自然,其出发点相同,但他们的归宿差之甚远。老子看到自然的伟
大,鼓吹“绝圣弃智,复古归朴”,讲“道法自然”,庄子在“完美自然”的前提下,对人类社会充满绝望之情,只想纵情于自然,只想消遥游。慎
子认为天地的伟大,但同时相信人们能能够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讲效法于天地。慎到以“因循自然”的哲学体系,在政治上提出较系统的法、术、
势理论,为法家政治理论增添了许多新鲜血液。法家将自然界的“道”,演化为社会中的“法”,让“法”拥有“道”一样的能量与作用,使国家与
社会有序和谐的运行而达到生生不息的统治目的。慎到把国家职能规范化,用规范的形式体现和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无疑是杰出的思想。慎到论述
了君主与国家的关系,指出君主仅仅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是法的工具。国家职能规范化,使治理国家的方法由神秘转向公开,这从根本上打破了传
统的“君权神授”说,否定了传统的“天生圣人,作君作师”理论,是道家“齐物论”哲学的应用。慎到的势、法、术互相制约、互相补充。尚法是
处于中心地位的思想。而依法治国,依赖于统治者的威势。有威势,才能令行禁止,而达于至治。势是前提,法是手段。慎到的“重势”之说为韩非子所吸收并继承,而《势难》就是韩非子对这一观点的论述与探讨,带有一定的批判性与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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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林主人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