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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青年说(25)|袁中华:法学硕士论文的18条军规

 夏日windy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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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中华

袁中华,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著有《法教义学视野下的证明责任问题》(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一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法学硕士论文的18条军规

1,选题求新且宜小不宜大(尽量不要写xx制度)

2,论文标题应回避A+B  (不然重点不明)

3,摘要第三人称客观表达(不要用本文、笔者)

4,观点和资料必须有注释 (遵循基本学术规范)

5,目录中要回避出现概述(老八股,水文专用)

6,论文开篇要从问题出发(别磨磨唧唧)

7,内容可复杂结构要简单 (逻辑主线清晰)

8,章≤5,节或标题≤3  (否则不协调)

9,比较法独立成章要慎重 (没有天然正当性)

10,不能从问题直接到解决 (必须有分析部分)

11,问题解决部分要有干货 (必须细致可以多章)

12,不能有立法不足恐惧症(什么加强立法)

13,不能有财政不足恐惧症(什么加大财政支持)

14,不能有素质不足恐惧症(什么提升法官素质)

15,结语要么展望要么升华(结语不是摘要!)

16,段首必须表达中心意思(实在不行放段尾)

17,标题原则上用名词短语(尽量回避动宾短语)

18,不能有四短句以上长句(否则常犯语法错误)

 
 
2019年开始,为了提高本校硕士生的论文写作能力,我在《民事诉讼法》研究生课程中加入了论文写作指导环节。具体的做法是:第1周我讲写作的基本规范,第15周学生提交期末论文,第16周我对学生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评析。尽管这几年每一级诉讼法硕士都听过我的论文写作课,但等他们真正开始写毕业论文时,似乎就把我讲过的东西忘的一干二净。所以,这次干脆把讲过的内容浓缩一下,列成这18条规则。通过这种简短的形式来提升知识传播的快捷性和可复制性。
 
1-2是关于选题方面的要求。求新并不是意味着一窝蜂地去写“区块链xxxxx”“人工智能xxxxx”。求新要求论文必须有新意,可以是问题新、方法新、材料新、观点新。选题的范围需要大小适当。我曾见过学生提交的“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这种可出好几本书的宏大选题。选一个特别小的题目不是不行,但这就需要在写作上“由小见大”,难度系数就会特别高。所以选题范围最好是比较适中。“XXX制度研究”是我比较反感的选题,因为这样会淹没问题意识。论文题目我个人比较排斥用“A+B”的模式,比如“xxxx的问题与方法”,因为这样会模糊研究重点,淡化问题意识。
 
3-4是学术规范方面的要求。大部分硕士论文的摘要的写法是:“第一部分是关于xxxx,第二部分是关于xxxxx”。这违背了法学论文摘要的第三人称客观化表达的要求。尽管硕士论文在深度方面的要求不能太高,但形式上应该与法学核心期刊的论文保持一致。此外,许多硕士论文在描写某观点或者提出某个比较法资料的时候不给注释,这违反了基本学术规范。
 
5-10是关于论文结构方面的要求。最常见的“老八股”硕士论文一般是这样的结构:“概述(包括内涵、历史沿革xxxx)——比较法——问题——解决”。这种万能结构不值得提倡,概述往往没有任何必要性,比较法也看不出意义到底在哪里。所以我对学生的要求是:不能有概述。砍掉概述后,学生才会寻求从问题出发来谋划整个文章的布局。文章一般而言,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无论论文涉及的问题或者资料多复杂,它的核心框架应该是非常清晰明了的,这就是我说的“内容可复杂结构要简单”,(所以章的数量原则上不要超过5个,节和下面的标题最好不要超过3个)。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论文必须分成对应于提出、分析和解决的三章。有的问题很简单,前言里提出就可以那就没必要单独成章。有的问题可以细化成三个独立的小问题,那可以用独立的三章去分析和解决。在围绕问题而确定的文章框架中,比较法一般没有独立成章的理由,它往往从属于问题的提出、分析或者解决:通过比较法的对比来凸显问题意识;运用比较法上的理论或者制度作为分析中国问题的工具;借鉴比较法上的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在这个大框架中,必须得有对问题的分析。有些论文往往从问题直接跳到了解决,中间没有任何过渡或者论证,这是公文而不是论文的写法。
 
11-15是关于内容方面的要求。大部分硕士论文的重心都在最后一章,但这种做法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因为问题的解决既然是文章的重心,那么你就需要去思考:用一章的篇幅是不是太少?无论是一章、两章或者三章,关键是必须得有干货,不能蜻蜓点水、泛泛而谈。我特别无语的是在最后一章看到什么“加强立法、加大财政保障、提升法官素质”这种“正确的废话”。这些举措都对,但也都没什么用,而且和文章主旨的关联程度也非常弱。然后是关于文章的结语,大部分硕士论文的结语都是把文章的核心内容再总结一下。这就非常奇怪,既然摘要已经做了总结,结语再总结一次的意义在哪?结语是用来升华文章主题或者对未来进行展望的,如果做不到上面的任何一点,那不要结语也不影响文章的完整性。
 
16-18是关于语法方面的要求。在审阅硕士论文的时候,非常头疼的一点是需要从自然段里面寻找中心意思。所以,原则上每个自然段的第一句话都应该表达中心意思,例外的情况是放在段末。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是表达习惯不好,得改!论文不是日记,它不是作者心路历程的表达,它必须为读者服务。我们说xxx文笔不好,往往是说xxx的文章对读者不友好。论文的题目、章节的标题以及下面的二级三级标题,原则上应当使用名词短语。动宾结构的短语(比如加大财政保障)用于公文居多,用在论文往往不合适。论文的写法尽量避免使用那种由多个短句组成的大长句。如朱光潜所言,“中文以简练直接见长,西文以繁复绵密见长。”中文的大长句无疑会增加读者的阅读困难。而且,根据我的个人经验,硕士论文中多个短句(比如四五个逗号)组成的长句,基本上都存在语法错误。
 
当然,上述内容都是一般性的形式要求。实质内容上特别优秀的硕士论文,可以不用太在意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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