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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被拐少女为报复女人贩子,竟将她卖给单身汉,法院:重判三年

 历史侦查处 2022-01-11

2014年,一名中年妇女陪着自己的花季女儿来到湖南省龙山县公安局报案,可当中年妇女讲完女儿的悲惨遭遇后,警察却一脸无奈地耸耸肩说道:“对不起,看来我们得拘留你!”

说罢,警察同志便将花季少女给拘留了起来。花季少女的母亲见状连忙追问:“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女儿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抓我女儿?”

警察为什么会拘留报案的受害人?被拘留的花季少女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本期将给各位读者详解这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奇葩案件,以期从中收获满满的法律知识干货

前来报案的花季少女叫刘慧,案发时她年仅17岁。17岁本应该在无忧无虑的校园里勤奋学习,可17岁那年高考后的一次外出散心,却险些让她落入虎口,差点儿改变了人生轨迹。

2014年6月因为高考没有考好,17岁的花季女生刘慧便问父母要了点零花钱,独自一人去城里散心去了。

可没想到,在城里兜兜转转玩了一圈后,正当刘慧准备搭乘班车回到家里时,却突然发现随身携带的钱包不见了!

急得六神无主的刘慧慌忙不迭大声喊叫道:“我的钱包丢了,谁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就在刘慧待在原地陷入茫然无措之际,一名衣着时尚,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走过来轻声问道:“哟,你钱包丢了?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半带哭腔的刘慧着急得说:“我的钱包丢了,现在没有钱买票回龙山老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漂亮女人见此便说:“妹子真巧哦!我也是龙山的,现在也正准备搭车回去,我给你买票,你就跟我一起回去吧,免得家里人担心。”

刘慧本来想着拒绝的,因为在出门前,母亲再三叮嘱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可刘慧看到眼前的女人慈眉善目,又操着一口她们当地的口音,于是没有多想便跟着漂亮女人上了班车。

其实,这个漂亮女人叫刘梅,是个长期以贩卖妇女儿童为职业的人贩子。在此之前刘梅已经丧尽天良干了若干期拐卖妇女儿童的罪恶勾当。对于刘梅来说,眼前被拐的花季少女刘慧不过是她贩卖人口的肮脏生涯中的一个待宰羔羊。

为了彻底博取刘慧的好感和信任,在从城里返回龙山县的班车上,刘梅挖空心思与刘慧套交情。刘梅告诉刘慧,自己的老公在县城离开了公司,她自己也在老公的公司里上班,每个月都能拿到高额的福利待遇,有机会给刘慧介绍介绍。

刘慧见人贩子刘梅盛情相邀,感动之余也将自己家庭状况和盘托出。在二人的攀谈中,刘慧与刘梅越聊越“投机”。当班车快要抵达龙山县城时,人贩子刘梅说自己的“舅舅”就住在县里,让刘慧一起去坐坐。

刘慧想了想,自己的家距离县城还有好一段路程,现在也没钱买票了,再说,之前买票的钱都是人家出的,就只是跟她去去便回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刘慧点了点头就跟着刘梅来到了所谓的“舅舅”家里。刘慧被刘梅让进屋后,“舅舅”、“舅妈”热情招待了刘慧。

在此期间,刘梅跟刘慧说:“妹子啊!我跟你'舅舅’、'舅妈’有点事儿,你先在屋子里休息下吧。”,说完,便抬手指了指旁边的一间房子。

没多久,“舅舅”、“舅妈”领进来一个猥琐干瘪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用猥琐的眼神在她全身上下扫了便,看着刘慧浑身直发怵。

刘慧吓得关好房门躲在房子里越想越不对劲,很快她就意识到了自己这是马上就要被人贩子拿去卖了!

吓得一身冷汗的刘慧顿时不知如何是好,但冷静下来后她很快决定静观其变。她悄悄打开房间的窗户,透过窗户的缝隙,隐隐约约间她看到刘梅正在与“舅舅”、“舅妈”以及那名干瘪的中年男子在讨价还价。

刘梅要那名中年男子出5000块钱买走刘慧,中年男子不肯,刘梅奸笑着道:“人家水灵灵多好的一个姑娘啊!5000块钱算是便宜你了!”

“就4000块钱!我可没那么多钱!”

“好吧,4000就4000。不过大白天的,不好把人带走,到了晚上我给你把人送过来!”

中年男子离开后,刘慧一溜烟儿躺在了床上假装睡觉。这时,房门被打开,刘梅进来叫起刘慧说要带她出去转转,刘慧就趁机说:“姐啊!您看我也高中刚毕业,想出来找工作但又不知道做什么好,您看看要不帮我介绍下?”

刘梅假装应承了下来,刘慧又接着假意请求道:“我有三个好姐妹都没考上大学,而且我们四人曾说过有福同享,所以我想让她们三个人也过来一起工作,您看可以吗?”

拐掉一个再卖三个?“一拖三”的“发财生意”谁会错过?喜上眉梢的刘梅以为自己是撞大运了,于是就满口答应下来,然后赶紧让刘慧带她去见见那三个姐妹。

刘慧就带着刘梅来到自家所在的小镇上,刘梅便开了个招待所房间让刘慧去把那三姐妹找来见见面。

离开招待所后刘慧叹了口气,自己终于重获人身自由。她想去派出所报案,但苦于没有证据只得作罢,可她又不甘心,想到自己受到的惊吓,萌生出了要狠狠报复一下人贩子的念头。

就在这时,刘慧看到路边有一名中年独眼男子正扒拉着一堆篝火在烤火,于是她便走上前假意搭讪起来:

“大叔,你怎么不把柴火报屋里去烤啊?”

中年男子瞥了瞥:“抱进去多麻烦啊!”

“大叔,看您悠闲的样儿,您的孩子一定很孝顺您吧?”

“孩子?我哪儿来的孩子!我婚都没结过,就我这样儿,谁要啊?”

刘慧故意压低声音:“有钱还娶不到老婆吗?可以买呀!”

“上哪儿买去啊?”

刘慧见单身汉上钩了便说:“我认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虽然年纪大了点,但风韵犹存,长得很漂亮,配大叔应该是绰绰有余,要不考虑考虑?”

“那太好了!行,你要多少钱?”

“不要太多,给我回家的路费五六百块钱就行了!可要是人家见到您了不愿意,该怎么办呢?”

“这个你就甭操心了,你尽管把她领来就好,剩下的交给我就行了!”

见他一口应承了下来,刘慧于是又转身跑回招待所对女人贩子刘梅讲:

“大姐,我跟我好姐妹说了,她们都可高兴了,很愿意跟我一起去你那里,可是她们父母不太同意,非要让你去一趟,你去见见他们跟他们讲讲吧。”

于是,刘慧就把刘梅带到了单身汉家里,在她拿到500块钱后便找了个机会开溜了出来,然后搭车马上回家了家里。

回到家里后的刘慧抱住母亲号啕大哭,并把自己的险遭人贩子拐卖后,又把人贩子卖给别人的奇葩经历告诉了母亲。母亲觉得自己的闺女吃了大亏,便带着刘慧去龙山县公安局报了案,结果便发生了文章开头刘慧被拘留的那一幕。

刘慧的母亲就想不通,自己的女儿明明是被拐卖的对象,是受害者,为何反倒要被拘留?

警察就跟她解释:刘慧是因为触犯了国家“拐卖妇女儿童罪”被拘留的。尽管人贩子刘梅起先贩卖了刘慧,毫无争议触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但随后刘慧又反手将刘梅贩卖给他人,无形当中同样也触犯了这个罪名,并不能因为刘梅是人贩子,受害人刘慧就可以贩卖刘梅,这在法律范围内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公安部门的以案释法,刘慧的母亲并不认同,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女儿无罪,因此,当法院一审判决刘慧三年有期徒刑后,刘慧的母亲立即提起了上诉。

刘慧的辩护律师认为,刘慧构不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理由有三点:

首先,刘慧作案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减轻或从轻处罚。

其次,刘慧是第一被害人,主管恶性不大,把刘梅卖给他人主观上只是报复,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最后,刘慧被拘留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涉案的刘梅、“舅舅”、“舅妈”、单身汉等人全部抓获到案,属于重大立功情节,应免于刑事处罚。

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经过法院二审开庭判决,刘慧最终被判“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罪名不成立,并改由批评教育。

耐人回味的是,据公安部门查证,刘梅被卖给单身汉后惨遭他的强暴,而单身汉却是一个拐卖人口的惯犯。他在强暴刘梅后又将刘梅转手卖给了他人,直到警察赶到才将原先贩卖人口的刘梅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

最终,主犯刘梅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单身汉因拐卖妇女儿童罪兼强奸罪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而“舅舅”、“舅妈”也各领受被判10年的有期徒刑。

真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世间万象,善报恶果冥冥之中皆已注定,只在因果使然也。为人一世,倘若不思己过,及时自省,反倒怙恶不悛、恶稔祸盈,必将招致人神天谴悔之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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