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歌妈妈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终于判了,江歌妈妈做到了

 猫姐律观 2022-01-11
   “江歌无私救人,获得法律力挺。而刘鑫则为她的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一褒一贬,展现法治温度,契合公序良俗。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正是法律存在的价值。捍卫正义,守卫公道,让违法者存忌惮,让行善者有力量,则社会更有勃勃生机。”——《人民日报》

       关注江歌被害案件5年了,2022年1月10日,这场“情与法”的较量终于出结果了。开始的时候,很同情江歌妈妈,通过这5年的关注,更多的是敬佩敬佩江歌妈妈。爱女被害,死后也未得安生,被诅咒,被污蔑,无以言说的失女之痛下,还要面对那些恶魔,尽管困难重重,仍坚定的在法律的框架内,让恶魔们受到应有的惩罚。每一次的诉讼,都是在她受伤的心灵上撒盐,她的心该有多痛,每天都在滴血吧,每每看到关于她的消息,总是忍不住落泪。这个妈妈太太太太伟大了! 

      江歌妈妈诉刘鑫案生命权纠纷案宣判,也算是给善良的江歌一个交代了。要不是刘鑫,江歌也不会遇害。正如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的一样,江歌的死和刘鑫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由于刘鑫行为的存在,导致江歌所遭受的危险程度显著提高,所以刘鑫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判赔69万,这结果,多多少少,貌似并不如人意。想当初,那个叫刘鑫的人,歇斯底里地辱骂、诋毁那个为她而死的江歌和她的母亲,刺伤的都是善良的人对于行善这件事的坚持和信念。道德往往能够约束君子,但约束不了小人。但至少,法院判决刘鑫承担责任了,这也是值得欣慰的,至少司法确定了刘鑫的过错,告诉那些小人,在道德之外还有法律,这是一个好的导向,法律并不冰冷,并不僵化,相反,法律是人性的,道德约束不了的时候,法律在补充的基础上施以惩罚,让善良的人看到光,让邪恶的人无处藏。

      今天把江歌妈妈诉刘鑫案件的一审判决在这里分享,一方面是支持江歌妈妈,一方面是警醒自己要怎么告诉孩子如何“善良”,还有一方面是致敬中国司法,致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