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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万!江歌母亲将赔偿款全部捐出

 lpl求知获识 2022-01-12

中宏网1月10日电 今日(1月10日),被广泛关注的江秋莲(被害人江歌之母)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一审宣判后,江秋莲表示,尊重法院判决,要告诉江歌这个结果,自己做到了。此前,江秋莲曾公开表示,无论本案收到多少赔偿款,都将代表女儿江歌将赔偿款全部捐给社会公益机构;此外,所有网络侵权案胜诉的赔偿款,也将全部捐给社会公益机构,用于帮助有相同遭遇人生困境的人。

庭审现场 来源网络

对于江秋莲表达的意见,一些网友也说出了自己的观点。一位网友表示,与失去亲人的痛苦相比,获得金钱上的赔偿显然无足轻重,江歌母亲只是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女儿讨回一个公道。虽然江秋莲表示要将这笔钱捐给社会公益机构,但从2016年到现在,她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四处奔走。建议江歌母亲不要捐这笔钱。这笔钱虽然不能抚平她内心伤痛,但可以减轻一点生活压力。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起源于2016年11月3日发生在日本东京的一起刑事案件。当时,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鑫前男友 陈世峰杀害。刘鑫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刘鑫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

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当时刘鑫与江歌同住。鉴于事态紧张,江歌建议刘鑫报警,但刘鑫不愿将事态闹大未报警,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忙劝解。后陈世峰多次向刘鑫发送恐吓信息。

庭审现场 来源网络

2016年11月3日零时许,刘鑫感觉事态危机,与江歌一同返回公寓,二人进入公寓过道后,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则手持水果刀,对江歌连捅十余刀,后逃离现场。江歌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江秋莲与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发生过争执,后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网络截图

法院 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本案中,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 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 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深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她的无私帮助,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奖,她受到的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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