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纷纷出台,引导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2011 年 2 月,环保部、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强调再生资源的利用。201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明确了“十三五” 期间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要鼓励建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上述政策将有效促进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行业管理体制 贵金属回收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贵金属产业委员会。行业的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能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 职能 | 一、行政管理部门 | 国家发改委 |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 | 生态环境部 |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保督察等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和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的制定实施,检测工业日常运行等 | 二、行业自律组织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贵金属产业委员会 | 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配合政府机构制定行业的法规、标准、产业规划,作为行业管理者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贵金属产业合规化经营,引领行业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通过开展行业统计研究、咨询、引进先进技术、专业培训、产品认证、会议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全方位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贵金属回收行业生产经营涉及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如下: 序号 | 名称 | 主要内容 | 发布单位、实施时间 | 1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运输转移规定的细则、监督检查部门职责等 | 环保总局\1999 年 10月 1 日实施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 | 3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 对清洁生产审核范围、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2016 年 5 月 16 日修订 | 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明确规定了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的细则 | 国务院\2016 年 2 月 6日第二次修订 | 5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其他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 环境保护部\2018 年 1 月 10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纲要性 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 年 1 月1 日第一次修订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特别是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 年 11月 7 日第四次修订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对道路运输经营进行规范 | 国务院\2019 年 3 月 2 日第三次修订, 2019年 3 月 18 日起施行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行业主要政策 目前,贵金属回收行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产业支持政策包括: 序号 | 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1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 年) | 明确规定了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要求;第一章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 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 年) | 提出要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 3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 提出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矿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 4 |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6 年) | 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强调再生资源的利用。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智能型回收设备。鼓励研发和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收运系统 | 5 |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 年) |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 3.5 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开发原料处理、火法冶炼、湿法分离、有价金属提炼等先进工艺。提高铜、镍、金、银、铂、钯等金属利用效率。建设再生贵金属吨级以上资源化示范企业 | 6 |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2017 年) | 明确到 2020 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 3 万亿元,75%的国家级园区和 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通过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完善城市循环发展体系、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强化制度供给、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来落实和实现这一目标 | 7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 鼓励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中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 | 8 |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 风险防范能力的指 导意见》(2019 年) | 提出到 2025 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区、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运行电子联单,为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利用提供便利 | 9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将“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列为鼓励类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 本文节选自观研报告网:《2021年中国贵金属回收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竞争格局与未来商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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