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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绿色建造技术导则(2021年)
2022-01-14 | 阅:  转:  |  分享 
  
明材料等应进行汇总,形成绿色建造效果评估表。
7.3.3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专项报告、分
析计算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
7.3.4进行绿色施工效果评估时,证明材料应包括绿色施
工评价定级报告,评价定级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执行。
7.3.5进行减排效果评估时,证明材料应包括碳排放计算
报告,计算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51366执行。
7.3.6场地和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应按照现行国
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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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王为端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