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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探讨】对上海市《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执行存在疑惑之处探讨

 机电人脉 2022-01-14


机电人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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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DG/TJ 08-88-2021(J10035-2021)已于2021年9月1日实施。昨天入手一本纸质版,今天花了2个小时总览了一遍,对项目中常遇到且探讨的几个实际问题,在本标准中的规定写的可能在实施中存在疑惑的地方梳理了一下,和大家一起探讨。没有具体研究设计的问题,欢迎补充。

相关规范可在文末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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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一:3.3.5条,风机保护箱体的耐火极限1h如何执行?



我们知道,按之前要求消防风机满足280℃条件下,允许不少于30min,如果按这个条件肯定是满足不了1.0h的耐火极限,况且此处还是加压送风机。


排烟风机的检测报告:


所以这个保护箱体指的是什么?按上面的应该不是风机自带箱体,那就是整个风机包裹的要求了?如果是包裹要求,那么包裹的前后还得要设置防火阀,这篇文章发朋友审阅时,获得了一张做法图给大家参考(风机的接管个人认为有点问题,所以未显示标注)。

扩展思考:

1、如果用常规的防火板包裹,置于室外,应该是难以满足防水要求的;

2、风机厂家看到此是不是可以研发这种与风机一体的箱体呢;

3、如果考虑检修空间,这个箱体其实还是个房间,但作为后包裹的箱体,是不是就避免算屋面机房面积了?


疑惑二:4.3.10条,前后条文约束,规定吊顶内排烟风管绝热层厚度应不小于35mm,意义何在?


直接看条文解释


对于排烟管道本身的隔热要求,这里有3个数字

1、风管耐火极限要不低于0.5h
2、绝热厚度不小于35mm
3、能耐受800℃的高温。

再看本标准上一条4.3.9的条文解释,推荐耐火极限的做法


疑问1:我们看到耐火极限0.5h,推荐的岩棉厚度要50mm,而吊顶的风管要求满足0.5h的耐火极限,那这个35mm是否没人会用了?那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

疑问2:绝热材料要用能耐800℃高温的绝热材料?这个依据是什么?我们知道本条谈的是风管隔热的要求,风管隔热的外表面温度是不能高于80℃(按国标GB51251-2017,4.4.9条文解释),计算条件是风管内280℃条件,因为大于280℃系统就要停止工作了。

而根据,《建筑构件耐火测试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2008》


隔热性要求单点温升不超180℃,超了就判定隔热失效了。
所以说这个能耐受800℃在这说的依据不是很清楚?反过来说,0.5h的耐火极限是否其实已满足此温度条件了。

扩展思考:

就此我也查了一些资料
根据国际标准温升曲线,1min内火焰上升到349℃,10min上升到678℃,30min内上升到842℃,管道内部耐火测试的高温可以达到700~900℃。
但是国内测试好像没有提到这点。

根据最新CECS 886-2021《建筑防烟排烟风管防火性能试验方法标准》,2021年11月1日实施,也是围绕末端烟气280℃做的试验,第4.3.6条:


那是不是国内的标准又非参考国际的一些测试标准呢?个人对此不是很清楚,希望借此大家交流一下。

对于项目执行层面,大家应该更希望得到的是结论:

1、对于耐火极限,防火涂料是否能用?建议直接明确;
2、对于耐火极限,是否有检测报告就能用?市面上有铁皮+玻璃棉,给出了0.5~1.0h的检测报告,是否能用?
3、没有隔热要求的,是否不必须加岩棉,防火板是否ok?
4、在未达到抗震规范要求设置抗震要求的情况下,非金属风管是否可以使用?
5、是否应该对风管支吊架的耐火性做规定?

所以,对于工程操作层面来说,个人认为,不论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最新应该明确的是耐火极限的做法,作为主管部门可以到主流供应商做调研,并通过检测明确几种具体的做法,制定国标。

最后给大家看一条试验得出的结论,建议设计中参考:


疑惑三:5.2.5条条文解释,汽车库排烟量要乘以1.2倍选风机。


这特别提及了一下汽车库的标准,而汽车库标准我们认为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就是写的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如果不明确写排烟风机也罢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如果这算是计算风量,而且车库标准又把风量规定的如此清晰,为何不干脆帮设计人员把这个1.2倍计算出来?所以作为国家规范用意应该就是直接按这个去选的。

本次上海标准如此要求,据说是因为编制组认为国标给的风量偏小,所以既然上海明确要x1.2,做设计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上海项目得执行。


疑惑四:条文解释4.2.6条,断电后的电动如何做?



尽管个人认为可以通过电动作为手动开启,但是前提又写了断电,会不会给人带来误会?断电如何用电动去开启?

后来了解,是要采用蓄电电源的,那就是自带蓄电池(可能性比较小)或者要接应急电源了,(如果要作为平时通风用,就要接平时和消防两路电源了),建议修订能更明确,便于落地。


疑惑五:条文解释6.1.4条,上海可以用余压阀了!


对余压阀的使用,上海之前是特别解释了不用余压阀,认为防火达不到,2012年8月上海市审图培训,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问题15特别解释了为什么上海不用余压阀。


但是本标准6.1.4特别建议了余压阀泄压的方式,那这个如何圆之前的解释呢?


不过实际工程中,如果不考虑上海之前说的防火要求,这种余压阀是最准确可靠的,其实带导管的压差测量更可能出问题。


疑惑六:条文3.1.5条,不算疑惑,探讨一下实操落地性,防烟系统的开窗和可开启窗的理解。


防烟系统可开启窗面积上海标准明确是必须能开启的面积(与外界联通洞口的面积),而不是整个可开窗的面积(含窗占用面积),当然之前理解也是这样,现场会做的特别大。但看到江苏的解释好像更具有可操作性,不知道是不是规范本意:《苏建函消防[2021]17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


这个如何执行更合理落地,大家可以探讨下当地做法。

以上是一个项目参与人角度对上海市新标准的一些浅薄理解和疑惑,拿出来也是想和大家做个探讨交流,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批评指正。

DGJ08-88-2021 上海市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定稿版

CECS 886-2021 建筑防烟排烟风管防火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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